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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材料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大学四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工作,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

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

”在应当掌握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

知识就是力量。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

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而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

方孝孺有云:

人孰为重?

身为重。

身孰为大?

学为大。

“学为大”--试问在学校还要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

方孝孺。

罗曼·

罗兰告诉我们:

“财富是靠不住的。

今日的富翁,说不定是明日的乞丐。

惟有本身的学问,才干,才是真实的本钱。

”在清华国学研究院一处小山坡上,可以看到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上有陈寅恪先生起草的碑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

”在曾任西北大学校长的张岂之教授看来,这是清华国学研究院能够流传至今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它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经验:

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学术和真理。

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学习风气,清华告诉我们就是要学习国学前辈非功利的、执著的学术追求精神。

如果人们进行学习和学术研究时,都将个人功利放在首位,将会失去勇气和激情,也不可能有长久的毅力,最终难有真正的成就。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有损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治学精神。

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在治学态度上刻苦、严谨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学习,最近清华学者就掀起了一场“学者反省高校治学精神”的运动。

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

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真正的学者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各类知识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不断地变化更新,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学科、新观点、新主张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扎实学习。

生活在商品社会中的人们面对的是五光十色的生活,静坐书斋、寒窗苦读恐怕不再是人们崇尚的治学之路,但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却告诉我们,真正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破是必须要下一番功夫的,扎扎实实地读书,勤勤恳恳地积累文献资料,广征博引,多方查证,求得真见。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

《左传》曰:

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

“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唯精唯一’。

学生的天职是学习。

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是次要矛盾。

如果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

教育家B.F.Skinner有一句名言叫:

“我们要培养的就是剩下来的东西”。

所谓“剩下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

在大学我们就是要学习“剩下来的东西”。

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培养独立学习和研究的本领,为适应今后的工作或进一步的深造做准备。

《礼记·

学记》上讲: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

也就是说,大学生应当充分利用学校里的人才资源,从各种渠道吸收知识和方法。

大学,理应是我们治学和修心养性的天堂。

古代学者陈亮治学可谓“十年璧水,一几明窗”由此可见其勤奋好学,至老不衰的治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后人学习。

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

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

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

学习,使人成尧成舜;

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

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

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

学,是学生的天职。

大学是学生治学的天堂。

在校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知识海洋和学习。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行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面对众多的压力,包括自己的家庭,社会等方面。

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县花一现的局面。

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

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

西南交通大学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启迪我们除了兼职还有生命更重要。

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还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等等都提醒我们,特别是女生,必须擦亮眼睛找兼职,注意人身安全。

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

《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被白骗走钱财》。

象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再次,高校,社会和家庭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的态度又是怎么样呢?

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在校大学生做兼职。

70.5%的老师(37.5%来自文科,37.5%来自工科,25%来自理科)对于在校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

仅仅只有28.8%的家

长支持自己的孩子做兼职。

调查还显示,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了专业知识。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至于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

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

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

四,从法律方面来看。

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

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

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

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

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

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尬事件。

2,打工维权成本:

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

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

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

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

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

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

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

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

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

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

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我方的观点是:

学习是主要矛盾,第一要务。

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

大学之所谓大学,也是以“身为重”,“学为大”--试问:

在大学里还要什么比学习更重要呢?

前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中说道:

“。

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

”在应当掌握的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提出“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由此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

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素质和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

试问:

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实在有违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精神。

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浮躁学风,我们就是要身体力行:

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科学真谛和真理的治学精神。

市场经济,信息时代的今天,求获新知,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求学的最高目标。

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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