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及检验规程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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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质量异常;
5.3.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影响。
;
5.3.5客户要求。
6.来料检验方法:
6.1外观检测:
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6.2尺寸检测:
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6.3结构检测:
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6.4特性检测:
如电气、物理、化学、机械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7.来料检验方式选择(见抽检方案):
7.1全检:
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物料。
7.2抽检:
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物料。
(抽检比例待定)
8.来料检验程序:
8.1采购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规定》,由采购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和试验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8.2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8.3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8.4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进行检验,并填写《产品进厂检验单》。
相应检验记录,和检验日报。
8.5检验完毕后,对合格来料贴上合格标识,通知库房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8.6如果是生产急需来料,在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须按《紧急放行控制制度》中规定程序执行。
8.7检测中不合格来料应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置,不合格来料不允许入库。
将其由来料库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标识。
8.8来料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组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持。
8.9检验时,如来料检验专员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请相关部门会同验收,来判定是否合格。
会同验收参及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表内签字。
8.10回馈来料检验情况,并将来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记录,每月汇总于供应商交货质量月报内。
8.11来料检验专员根据来料实际检验情况,对检验规格提出改善意见。
8.12来料检验专员定期校正检验仪器、量规,保养试验设备,以保证来料检验结构正确性。
具体参见《量具管理办法》。
9.来料检验结果:
9.1检验合格:
9.1.1经来料检验专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
验证,不合格品个数低于限定不合格品个数时,则判定为该批来货允收;
9.1.2来料检验专员应在《产品进厂检验单》上签名,通知库房收货。
9.2拒收检验不合格:
9.2.1来料检验专员按照《检验规范》要求操作。
若不合格品个数大于限定不合格品个数,则判定为该送检批次为拒收。
9.2.2来料检验专员应及时在《产品进厂检验单》上签名,经相关部门会商后,通知叫库房,采购部办理退货事宜。
9.3让步接收:
(具体参考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即来料经来料检验专员检验,其质量低于允收水准,但由于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生产部做出让步接收要求,此情况需生产部经理签字,方可签收。
10.相关支持文件:
10.1来料检验控制规定
10.2产品进厂检验单
10.3量具管理办法
10.4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10.5来料检验通知单
11.附则:
本制度经采购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圆钢原材料检验规程
1目
通过对型钢原材料检验确保本厂生产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用所有型钢类原材料检验。
3验收规则
3.1型钢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型钢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本厂有权按相应标准规定进行复查。
3.3型钢标志可采用打钢印、喷印、盖印、挂标牌、粘标签、放置卡片或涂色等方式。
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
3.4型钢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质量证明书。
4热轧圆钢和方钢
4.1外观要求
4.4.1圆钢和方钢以直条交货。
4.4.2方钢不得有显著扭转。
4.4.3圆钢和方钢两端切斜度不得大于该圆钢直径、方钢边长30%。
4.4.4圆钢和方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
4.4.5圆钢和方钢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
4.2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5.5~20mm允许偏差±
0.4mm、>20~30mm允许偏差±
0.50、>30~50mm允许偏差±
0.60mm、>50~80mm允许偏差±
0.80mm、>80~110mm允许偏差±
1.1mm、>150~190mm允许偏差±
2mm、>190~250mm允许偏差±
2.5mm。
4.3长度及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25mm钢材长度4-10m、>25mm钢材长度3-9m。
无缝钢管进厂检验规程
通过对无缝钢管类原材料检验确保本厂生产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要求。
适用于本厂生产用所有无缝钢管类原材料。
3验收规则
3.1钢管类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钢管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规定进行复查。
3.3钢管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材料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质量证明书。
4外观质量
无缝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龟裂、裂纹、轧折和结疤缺陷存在,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掉,清除不得超过其边长和壁厚负偏差。
5钢管尺寸允许偏差
5.1外径允许偏差
5.1.1外径允许偏差分为标准化和非标准化两种,应优先选用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见表4)。
5.1.2推荐选用非标准经外径允许偏差(见表5)。
表4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
偏差等级
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
D1
±
1.5%,最小±
0.75mm
D2
1.0%,最小±
0.50mm
D3
0.75%,最小±
0.30mm
D4
0.50%,最小±
0.10mm
表5非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
非标准化外径允许偏差,%
ND1
+1.25
-1.50
ND2
1.25
ND3
-1.0
ND4
0.8
5.2壁厚允许偏差
5.2.1壁厚允许偏差分为标准化和非标准化两种,应优先选择标准化壁厚允许偏差(见表6略)。
5.2.2推荐选用非标准化壁厚允许偏差(见表7)
表7非标准化壁厚允许偏差
+15
-12.50
-10
+12.5
-10
-7.5
5.2.3特殊用途和钢管和冷轧(拔)钢管壁厚允许偏差可采用绝对偏差。
5.3钢管长度:
5.3.1通常长度:
钢管一般以通常长度交货。
通常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热轧(扩)管:
3000~12000mm
冷轧(拔)管:
2000~10500mm
热轧(扩)短尺管长度不小于2m,冷轧(拔)短尺和管长度不小于1m。
5.3.2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分为三级(见表8)。
每个倍尺长度按以下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径≤159mm:
5~10mm;
外径>159mm:
10~15mm。
表8全长允许偏差
全长允许偏差等级
全长允许偏差,m
L1
0~20
L2
0~10
L3
0~5
5.4钢管理论重量(密度为7.85)按公称尺寸计算,其计算公式为P=0.02466·
S(D-S),其中D为钢管公称外径;
S为钢管公称壁厚。
5.5表面镀层钢管其质量判定可参照《电镀件检验规范》执行。
6对于有必要进行适用性判定供方,由品管部确定可试验1~3件材料特性做为试产初步判定。
7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
8相关记录
密封圈检验规程
1.
核对密封圈外包装上所标示型号、材质、颜色、数量是否及送货单上所列吻合。
2.
核对密封圈及外包装所标示型号、材质、颜色是否吻合。
3.
用电子天平核以秤重方式核对每一包密封圈数量,如有不足,统计数量后通知采购部处理,并以实际数量入库。
4.
以抽检方式用游标卡尺测量密封圈尺寸是否合格(公差范围+0.1cm),抽检数量每个规格每批5%。
5.
以目测方式检查每一个密封圈有无毛刺、飞边、破损(检查数量:
全检)。
6.
以上检测合格后,以型号、材质、颜色,编号后分类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