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协议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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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六条,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内容,保证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若有违反,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愿接受校纪校规的从严处理。
留校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
见证者(二级学院学工组)_______________
二0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
为明确学院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由学院委托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
学生的权利依法不受任何单位和其他人的侵犯。
第二条学生享有在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习权利。
第三条学生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
第四条学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卫生权。
第五条学生有权向学院申请组织有关学科、文学艺术、体育等院内社团。
第六条学生有权监督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并通过学生会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学生有权对学院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第八条学生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
第九条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三条学生应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完成规定学业。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应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
第二章学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学院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教育。
第十八条学院有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有关条例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权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学院应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学院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并向学生公开收费项目。
第二十一条学院应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二条学院应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院应给国家计划招收的合格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并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代学生购买平安意外险的权利。
第三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学院方面直接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责任:
(一)学生因自己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等过错而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二)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及院、系以上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由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院不承担责任。
(四)学生参加实验,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五)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上述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学生。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处。
甲方:
学院乙方:
学生(签字)
代表:
院学生工作处处长(盖章)家长: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学校与学生在管理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有机配合、协同互动的运作机制,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_________大学(甲方)与学生_________(乙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权利
一、学生的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组织学生社团。
按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申请补助或减免学费。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在德、智、体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的学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对学校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在受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学校的权利
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教育。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学校有权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学生社团和学生自治组织进行管理。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规定收取学费等有关费用。
第二章义务
一、学生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文明礼貌,举止得体。
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偿还国家或学校为其提供的贷学金。
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按照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就业。
二、学校的义务
学校应当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应当为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应当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对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学校应当尽力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务。
学校应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三章有关责任
因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在教学,实验,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因学校或有关部门的责任发生死亡,重伤或残疾,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做好处理善后工作。
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受损的,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含野外实习)及学院和有关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本人、他人
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由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的活动,若发生意外,由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由第三者原因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第三者承担责任。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严禁学生在校外住宿。
由于学生自行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因个人事务离校外出,均视为个人行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在假期或办清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参加实验,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及有关纪律,否则发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学生本人对自伤、自残、自杀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因病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负责赔偿。
在校内正常生活及由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凡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应予退学,由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教学、生活秩序。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学生办清毕业离校手续之日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本协议甲方由_________大学及校长签章,乙方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共同签章。
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异议,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
学校(盖章):
_________学生(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第四篇:
小学寄宿学生管理协议书
XX—XX学年度第一学期寄宿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确保年级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有序的学习、生活,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上级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管理协议书:
1.学校每天下午统一时间放学,放学20分钟以后,房主要对学生实行统一管理,学生外出时必须向房主请假,房主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的外出活动及去向进行过问。
2.房主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
如发现学生有抽烟、酗酒、用扑克牌耍钱、随便留宿陌生人等违规、违纪行为,有责任进行阻止,并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值星、班主任等人员反映,或向学校领导直接进行反映,接受反映的老师要及时对相关事件和学生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向学校汇报。
3.房主要给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便利。
每天给学生提供一壶开水和适量的凉水,保证学生的吃饭和刷牙、洗脸等生活需要,要尽量给学生提供课外学习的安静环境和必要条件,住宿的房间要宽敞通风,床铺和房间无安全隐患。
学生要自觉爱护住宿点的设备,要节约水电,要及时打扫和维护好宿舍卫生和住宿点的公共卫生,若发生住宿点设施被学生人为性破坏,学生要对损坏物件进行赔偿。
4.房主要对学生的作息时间进行统一要求和管理,学生要严格遵守。
每天6:
30起床,21:
30之前必须就寝。
5.房主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若学生之间有欺诈钱财、物品,有欺大压小、打架斗殴,有小偷小摸、财物丢失这些情况,房主要负责处理,保障学生人身、财物安全和身心健康。
6.学生在住宿点的一切活动都要遵守房主的安排和要求;
在住宿点院子内,学生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由房主承担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或搭乘他人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农用车、摩托车等)上下学,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要坚决制止。
否则,由此引发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要对往返寄宿点和家中的寄宿生全程接送,教育孩子加强安全防范。
因家长疏于管理而导致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