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合同段质量保证体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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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严格交接的“三检”制、隐蔽工程的重点检查制、测量计算的交叉复核制、工艺流程的审批制、质量责任的终身追究制、实验检测仪器的定期标定制、原材料的进场把关制、质量控制点的提前预控制、施工图纸的会审交底制、定期质量检查平定制等质量管理制度,并在施工中进行严格落实,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质量保证体系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程部、试验检测中心。
工程部配部长1人,专职质检工程师1人以上;
各工区设专职质检员2人;
每作业队设兼职质检人员1人。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全面落实该项目的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目标。
2、建立和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或分管的项目副经理为相应项目质量的主要责任人,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为项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责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施工图现场核查制度
在施工图出来后,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工程人员进行现场核对,根据现场调查,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形成《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会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提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审查答复。
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双方参与,持交桩表逐桩核对,交接确认,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实不符的应予以更改。
开工前,对线路的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补勘,确保不因地质原因而造成路基、桥梁产生较大的变形。
根据路基的不同地质情况,选用N10轻型动力触探、N63.5重型动力触探、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四种原位测试方法的一种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室内土工试验判断设计采用地质资料的可靠性,当地质核查补勘结果与原设计采用的地质勘察数据不同时,再进行详细地勘察,重新评价地基条件和地基处理措施。
利用工程地质相似比较法采用地质钻机对所开挖基坑的地层断面、地下水情况进行对比,尤其是对基底的地层岩性与结构进行核查,以确保基底岩面满足设计要求。
分别采用N63.5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仪试验,对路基地基、桥梁明挖扩大基础进行判定,判别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原材料签认制
购买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做好检验、试验及验收、保管工作,地方材料必须具备检验、试验报告。
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和半成品要由质检工程师组织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由质量、技术、物资装备部及施工作业队的有关人员组成,并约申请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验。
检查合格后,参与验收各方方可入库存放,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分类、分批堆放,使用“材料验收单”、“材料标牌”、“发料单”、“材料追溯记录表”,对材料入库、出库、进入工程实体等诸环节进行标识,以实现其可追溯性,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程实体。
对易受潮的物品要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4)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进场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工艺流程设计,特别是对路基地基处理、过渡段路堤填筑、桩基础施工、高性能耐久混凝土、防腐混凝土、箱梁预制、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合现场实际和施工
特点逐项进行工艺流程设计,达到作业程序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重点、难点工程没有进行工艺流程设计不得开工。
对所有各种厂发成材、地材及有试验要求的各种施工用料,由检测试验中心负责试验,对本项目检测试验中心无法进行试验的项目,由检测试验中心试验工程师负责送到建设单位指定的标准试验室或其他有资质的试验室实验。
(5)质量责任追究、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a、质量事故申报制度
建立质量事故台帐,由专职质检员负责办理登记。
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事故部位或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施工现场,并立即用电话或电传、电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质量事故发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时间、地点、过程及损失情况,制定处理措施,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措施整理成调查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书面上报并备案。
对质量事故的申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隐瞒。
若有故意隐瞒,必须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加强职工教育,互相监督,把质量事故申报工作落实到实处。
质量事故申报程序:
作业工班→作业队→各项目部→上级有关部门。
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人员和领导加重处罚。
b、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质量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界定相关的质量责任人的质量责任,并依照公司内部管理办法,对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到法律责任的,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6)图纸会审制和施工技术交底制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接收到施工图后,项目部总工程师立即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施工合同段技术负责人进行图纸会审,熟悉和掌握图纸内容,找出问题,提出技术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或有利节省消耗的最佳方案等。
为了做到施工中心中有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控制质量、进度,施工进场前,召开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主持的技术交底会议,就本项目的工程任务、工程进度、施工图要点、质量要求、操作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工种配合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技术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交底。
(7)施工开工报告制
开工前,由项目部提交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和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按此开工。
根据各专业的特殊性、紧迫性,开工报告上报前,对相应准备开工工程的生产要素进行充分准备,达到能完全满足开工工程持续进行的条件时,方可申报开工申请。
(8)变更设计审批制
变更设计严格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5号令及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办理。
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保证变更工程的程序合法、质量可控。
(9)质量自检体系和自检制度
a、质量自检体系
项目部建立、强化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实行施工技术部管理、质量管理部监控的监管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罚,对工程重要结构和隐蔽工程建立预检和复检制度。
并以建设单位质量奖罚管理机制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强化质量管理,使企业内部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确保层层落实质量责任。
项目部自检体系由项目部、施工工区两级组成,项目部为自检内控核心;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为实施单位,试验室配合;
施工工区设专职质检员,按照“跟踪检查”、“自检”、“复检”、“抽检”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工作,严格质量一票否决制。
b、自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制度,并落实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质量检查、严格奖罚的制度,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严格执行队旬检、项目部月检的日常抽检制度,并严格按照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对照检查。
坚持隐蔽工程的自检和验收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组、施工队、项目部逐级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检,检查结果填入验收表格,双方签字方可进行覆盖隐蔽。
坚持测量工作的复核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人复核,交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须定期复测检验,确保测量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坚持对原材料的进场前的自检准入制度。
原材料、成品构件、半成品构件、主要设备等,进场前应自检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严把材料进场关。
坚持分项工程的复检审批制度。
任何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先由施工队和质量管理部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作好记录,确认质量合格后交项目部审查,并由项目部进行“复检”或“抽检”,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或“审批”。
坚持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专人负责制。
施工项目部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施工质量跟踪控制。
专项自检人员须监控各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随时对放线测量、材质试验、工序与工艺检查、质量跟踪检测等进行自检工作,保证质量检查控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10)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经工区质检工程师自检后,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检验,自检合格后,按交通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工程
师在检查证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工程师通知自检的项目事后应补签检查证,并在检查证上注明原因。
发现现场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检查、签证,共同研究处理。
隐蔽工程检查证,做到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描述详细。
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单位的监察、检验,对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接受总承包单位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11)定期质量检查评定制
项目部每周组织各工区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强化质量意识,防范质量风险。
各级质检工程师应熟练掌握各项工程的检验评定标准。
对完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检验评定,作为创优和考核质量成绩依据,检验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
(12)“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
“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
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
测量桩和资料未经换人交叉复核不施工;
材料无合格证或者试验不合格不施工;
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
“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
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
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13)测量计算交叉复核制
测量资料须经换人交叉复核,最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由不同人员定期进行交叉复测检验。
(14)仪器设备的标定制
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标定。
新购置的和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均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标定,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使用。
工地设专人负责计量工作,设立帐卡档案,监督和检查。
仪器设备由工地试验室指定专人管理。
(15)工程技术文件归档制
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资料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人进行整理归档。
各种质量管理资料必须为原始资料,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其质量、数量必须符合交通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
(16)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在设计的使用期限内负终身责任。
如出现在使用期限内质量问题,不管调到哪里,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接受追究,承担相应责任。
并全面推行ISO9000标准质量管理模式,执行工序交接制,逐级形成质量责任体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层层承担风险和压力。
(17)质量保修及回访制度
建立内部质量保修责任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状》,建立可追溯性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对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全责。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工程质量保修回访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质量跟踪回访,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立即组织实施维修整改,达到用户满意为止。
保修期满后,工程质量保修回访领导小组组织一次保修期回访,认真听取用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如需整改,迅速派专人处理,真正使用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