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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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Word文档格式.docx

有些执法人员对一些法规的处罚条款记得很清楚,其他条款模糊不清。

三是相当一部分群众只要求享受权利,不自觉履行义务,有利的事就想方设法地“占”,不利的事就不顾大局地“闹”,在税费征收、征地、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中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长期在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受封建特权和小农经济的思想影响较深,加上法制教育普及不够深入,导致了人们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制时代的要求。

  

(二)法制不完备,法制体系不完善。

一是一些法规部门利益色彩浓厚。

我国目前的一些行政法规,大多由中央和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草拟,一些部门在草拟过程中,考虑本部门利益的多,考虑全局利益的少,致使相当部分法规规章带有浓厚的部门色彩,甚至经常出现法规规章打架的现象。

二是立法滞后,立法进程与形势发展和行政管理需要仍有差距。

一些领域还存在着法规上的盲区,如部分农民不履行义务,抗缴合法的“三提五统”等还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三是法规粗放。

一些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机关设置的职权过大,尤其对自由裁量权规定过大,容易造成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毫无顾虑地行使行政权,导致行政权的滥用。

  (三)体制不顺畅,执法缺乏严肃性。

一是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造成工作难协调。

由于有的法律、法规不够严密,加上机构设置过多,致使很多行政机关管理职能交叉。

有利的事,几个部门争着管,麻烦的事,部门之间踢皮球,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造成管理相对人无所适从,叫苦不迭。

二是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使政府对部门的管理难到位。

作为一级政府本应拥有完整的职能部门,然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却把省级以下政府的管理职能支解,乡镇政府更是没有任何行政管理职能。

这样造成一些“垂直”管理部门其上级部门鞭长莫及管不到,当地政府对其又奈何不得管不了,他们不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在行政管理中我行我素,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是强制执法难,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

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措施告知管理相对人后,管理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限不主动履行的,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案件小而散,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少,往往顾不过来,即使一些案件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没有达到强制执行的应有效果,反而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使依法行政陷入尴尬境地。

  (四)执法机构混乱,队伍素质不高。

在现有的执法机构中,有行政机关单位,有事业单位,还有企业单位,他们的经费开支渠道有财政核拨的,有财政拨补的,还有自收自支的。

由于执法机构的混乱和经费来源的不同,造成进人渠道多,把关不严,进而影响整个队伍的素质。

目前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治素质低,有的工作员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加强政治学习,宗旨观念淡薄。

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现象。

甚至个别人在执法中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业务素质低,有不少的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自身又不注重学习,造成不能胜任行政执法工作。

如有些执法机构人员连基本的执法程序都搞不清楚,以致行政诉讼屡屡败诉。

三是执法水平低。

行政执法,既要严格依法办事,更要讲究工作方法,而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野蛮执法,僵化了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降低了行政效率,使行政执法活动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此外,一些部门领导为了解决经费问题,给执法机构和人员下达罚没款指标,致使执法人员为完成指标,而把罚没款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这无形当中也影响了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加大了行政执法的难度。

  (五)监督制约不力,行政违法难以追究。

一是监督法律不健全。

没有专门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违法追究的法律法规,虽然《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有部分条款进行了规定,但是规定不够系统,可操作性差。

二是监督责任不明确。

对行政管理人员监督的渠道很多,有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还有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但是绝大多数监督主体的监督软弱无力,各级人大的监督实际运用很不够,所发挥的实际效力极为有限;

人民群众的监督名不符实,实际效力极低;

舆论监督受制较多,难以放手发挥作用;

行政机关职能监督、行政监察等内部监督,由于受复杂情况和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力度仍不够。

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由于没有明确的行政违法追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又没有责任权利相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致使许多行政违法案件无法严肃处理,造成行政违法人员有恃无恐,乱检查,滥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

  二、促进和完善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

  

(一)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法治就是指法律至高无上,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虽然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政治纲领。

但人治思想经受过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人们的思想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影响极深。

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行政命令、长官意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现象还很严重。

所以人治思想在广大干部思想中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

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树立法律观、法治观,树立依法治理社会,依法管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观念,依法管理好本部门的工作。

  当前树立法治观念,一要树立法律支配权力的观念,纠正权力支配法律的错误思想。

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权力制衡,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认为过分集中和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专断和腐败,这种制约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

在国家各个生活领域中,法律工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各机关、各部门、各政党都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各级政府都必须依法行政。

这样才能做到法大于权,法律支配权力。

二要革除法律治民不治官的错误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重在依法“治官”的观念。

使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做到有治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政府威望和行政效率,使行政管理走向“法治”轨道。

三要革除单纯的法律工具主义观念,树立法律工具主义与法律目标主义同时并重的意识。

在将法律视作既管老百姓又管政府、管干部的同时,把重心转移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实现政府管理目标上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基层政府行政执法水平。

强化法律意识,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更为重要。

只有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才能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只有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对公民来说,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对基层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能加以批评、抵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行政。

对各级基层政府领导干部来说,知法懂法、守法就更为重要和紧迫。

只有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律意识,才能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方略。

当前要注重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百千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法律环境。

此外要加强基层政府干部队伍尤其是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

只有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只有基层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才能有保障。

  (三)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

提高立法质量,是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

因此,立法工作要加强对瞬息万变的新形势、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修订不相适应的法律条款,使各项法律法规既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又有较强的前瞻性。

在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既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又多渠道,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尤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权力机关还应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对备案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查,加大行政立法的协调力度,防止法规规章“打架”和部门“扯皮”现象的发生。

对行政管理中急需的法律法规,权力机关应及时研究制定,以消除管理中的“盲区”,使基层管理人员有法可依,监督主体有章可循。

对于新法律的出台,国务院和地方人大、政府要迅速制定配套的、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尽量避免法律条文界定模糊,操作性不强,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等问题,给依法行政以准确、权威的依据。

  (四)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这里所讲的体制,是仅从行政执法角度讲的行政执法体制。

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存在的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层级职责不清和执法交叉过多等问题。

为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这种责任制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其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力义务;

要从领导机关到基层执法部门、从领导者到一般执法人员,逐步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

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配套制度,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随着政治体制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条件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建立若干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此后再考虑建立若干个行政业务审批局和一个综合执法局,进而从根本上将行政的决策与执行、行政审批与管理、行政处罚与执法等等区别开来,分离开来,以完善和规范行政运行机制,建立民主、公正、法治与服务的公共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民主、法治、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目标。

  (五)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依法行政,说到底是要靠人“依”,靠人“行”,亦即要靠基层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去“依”、去“行”。

因此,提高基层政府行政机关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

首先,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

第二,要努力提高基层政府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考核,促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对基层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奖惩、辞职、辞退等具体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改善现有基层政府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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