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按甲方委托
浇筑方法
浇筑时间
甲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供应数量(m3)
暂估m3,经甲方核实签认的乙方发货单作为双方结算方量的参考,按实际配比现场过磅验收按实计量,结算时以甲方签字盖章的最终图纸结算为准(扣除钢筋所占体积)。
强度等级(Mpa)
按甲方要求
坍落度(㎜)
满足泵送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水泥
P.O42.5
砂
中砂
石子
5-20㎜
外加剂
泵送剂或高效减水剂
其他要求
特殊情况下,可按60天、90天标准养护龄期检验砼强度
备注
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甲方在相应的需求计划中明确提出。
三、供货期:
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根据甲方总体部署安排进行供货。
四、供货综合单价(元/m3)
产品名称
强度等级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综合单价
以上规格型号,在《南阳工程造价信息》的同期发布价基础上下浮%
注:
1、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村民协调费等所有费用及税金,提供等额有效的含税发票;
2、冬季施工(加防冻剂)增加元/m3(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
3、抗渗P6不加价,抗渗P8增加元/m3;
4、细石砼不加价;
5、如需泵送,地泵泵送费为元/m3,汽车泵泵送费为元/m3(地泵和汽车泵由乙方提供)。
6、合同履行期内合同约定单价的执行方式不变,双方不执行南阳市混凝土协会有关价格文件。
五、供货量的确认
1、乙方进场商品混凝土由甲方现场过磅验收按实计量,其中混凝土量按容重2400㎏/m3换算成以立方米为单位按实计量,砂浆量按容重1900㎏/m3换算成以立方米为单位按实计量;
乙方砼罐车到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场过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该辆罐车的砼。
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2人共同负责对乙方砼罐车的过磅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送货单,甲方在结算时不予认可。
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甲方签字盖章的最终图纸结算为准(扣除钢筋所占体积)。
乙方应随车提供机打发货单,经双方签认后该送货单作为结算重要依据之一。
3、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4、为有效控制数量,每次浇筑后3天内双方就数量进行核对,甲方经营部(成本部)所计算的图纸用量(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作为双方结算方量的参考;
如出现偏差双方进行分析,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超量部分不予结算,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超量部分由甲方承担,双方须积极配合。
5、乙方所持具有结算功能的送货单务必当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不进行结算,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六、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标准。
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砂石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标准。
3、水泥符合《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8077-2012)标准。
5、砼用粉煤灰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标准。
6、砼用水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标准。
七、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
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执行。
2、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检验试验报告。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甲方有权随时抽检复核。
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
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3、由双方指定人员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甲方有权随时抽检复核,由双方指定人员在净化地点对商品混凝土质量、坍落度、容重等进行检测,甲方现场制作试件标养后检测;
双方均杜绝向砼罐车加水,一经发现给予重罚。
4、甲方现场抽取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现场的施工技术要求,且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M3仍按100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并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
5、批次商品混凝土浇筑完毕28天复试合格,且富余强度系数应达到1.15。
如因复试未达到前述要求而产生的质量维修费用及补偿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及时调整配合比确保强度等级满足相应指标;
如调整后仍达不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偿一切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6、甲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乙方发货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其他人签字无效。
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乙方单车数量,如抽检数量达不到发货单载明的供应量时,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折减计量。
7、甲方每次浇筑砼时到乙方商砼站上料平台进行抽检,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当次浇筑的商砼不予结算。
八、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
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甲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经年审合格的企业生产“三证”和行业认证资质等。
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水泥采用水泥,其它材料甲方检验合格。
配合比经甲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
3、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合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各种技术资料,满足施工各阶段及交工验收要求。
每批次必须随第一车商砼提供四份合格商砼检验报告(由甲方采购的商砼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复验报告),砼初凝时间必须注明。
甲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4、保证供应承诺:
在地下室和主体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派专人常驻现场,积极与甲方施工人员沟通,作为乙方代表,总体协调商砼的供应时间和方量;
乙方须自备发电机,保证搅拌机连续作业;
搅拌设备的正常维修要避开预定的浇筑时间,不能影响正常施工;
乙方须备用至少一家砼公司的搅拌站作为补充供应,备用搅拌站的相关资质资料报甲方备案;
如当次浇筑量大、乙方无法保证连续供应时,必须提前计划并通知备用搅拌站,以确保供应;
乙方需另组织技术人员全程监督备用搅拌站的原材料质量、砼质量、供应工程及技术资料,即乙方就备用搅拌站的砼质量等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8、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
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十、其它
1、如由乙方提供混凝土泵送时,乙方必须提供成套混凝土输送泵、电缆、水管、配件、消耗材料及操作司机,并负责指导甲方工地人员安装混凝土输送管道。
2、乙方负责用于砼运输、浇筑所需的输送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工资、各种保险和在工地围墙之外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保证按时、连续、不间断的供货;
每次第一车必须提供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每车提供电脑打印的票单,手写无效。
4、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安全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
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送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
如有异议,甲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
(1)现金转帐
(2)支付期:
按形象进度,基础及地下室完成至±
0.000时支付一次,主体结构每十层支付一次,主体结构封顶支付一次,二次结构分两次结算支付;
如各单体的进度不同时,按各单体形象进度支付。
(3)支付比例:
至付款结点时的结算额的70%
(4)结清: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30天内双方结清。
3、支付条件:
提供等额含税有效发票后的7天内付款。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甲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商砼,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