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店镇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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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出不精准的问题。
主要是错退问题。
一方面,要看一看已脱贫户有没有收入不达标或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没有保障到位的,是否符合“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标准,重点要分析一下错退原因,是存在把脱贫任务过度向贫困村集中导致贫困村中的“边缘户”被退出,还是存在片面追求脱贫速度而引发“数字脱贫”问题。
另一方面,要看一看已标注的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符不符合标注原则和标注条件,是否存在将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标注作为“甩包袱”手段。
(三)群众认可度低的问题。
一方面,要提高公开透明度、群众参与度,看是否严格按照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的程序规范识别、规范退出,民主评议会议开没开、开的好不好、群众代表数量符不符合要求,该公示的公示了没有、公示范围广不广、公示时间够不够、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六签字”签没签。
另一方面,要看脱贫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标注程序是否规范、对脱贫结果知不知情、认不认可,本人签没签字。
还要看帮扶措施够不够精准,是否结合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做到因户因人施策,贫困户对帮扶效果认不认可。
三、工作方法
(一)关于漏评、错评。
对“边缘户”、“疑似漏评户”要逐一进行排查,有无符合扶贫标准户没有纳入,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参与度,动员其提交贫困户申请,按照党支部会议提议、村"
两委"
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最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经申请人陈述,对照贫困户识别标准进行讨论评比,看是否存在漏评。
对符合扶贫标准的,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及时识别纳入,确保应纳尽纳。
对已经识别纳入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排查,对照贫困户识别标准,以当初识别纳入时间为节点综合研判,是否存在错评。
按照“怎么进、怎么出”原则,对明显不符合扶贫标准且群众反响强烈的,尤其通过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行为纳入的贫困户,确属错评且需清退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不含2014年、2015年脱贫户),已享受的扶贫政策要切实予以整改,该追回的资金必须追回。
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种不能清退的情形:
1.没有履行程序的不清退,按照“怎么进、怎么出”原则,没有履行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拟清退对象不知晓、不认可的,不能清退。
2.2014年以来己享受过教育、医疗、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包括到户增收)、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已享受政策没有整改到位的不能清退。
3.识别后出现买车、买房、财政供养人员、参办企业等情况,达到脱贫条件的及时脱贫,不可做清退处理。
4.有子女的老人贫困户原则上不清退,说服教育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或合户居住的,达到脱贫条件的及时脱贫。
5.识别前存在买房、买车等问题,但因灾因祸致贫或身患大病医疗开支较大的不清退。
6.通过数据比对发现的被借用身份证买车、经商办企业、买房的,经核实确属贫困的不清退。
(二)关于错退。
对已脱贫户逐一排查,对照贫困户退出标准,是否存在错退。
对已脱贫户中存在的收入不达标或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未保障到位,没有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条件的,要进行脱贫回退或返贫处理。
在错退问题上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种情形:
1.虽然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吃穿不愁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没有保障的贫困户不退出。
2.虽然享受了扶持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显著的贫困户不退出。
3.当年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当年不退出。
4.低保、扶贫未实现“两线”合一且低保贫困户无其他增收渠道的不退出。
(三)关于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对已标注的和需要标注的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要对照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标注条件(即“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解决且收入达到或超过县域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对不符合标注条件的要及时回退,对符合标注条件的严格标准程序规范标注。
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种不宜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情形:
1.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达到县域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舞钢市2017年农村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13323.6元)
2.没有稳定可持续收入来源的家庭。
3.家庭成员正在享受且需要继续享受低保或分散供养五保政策。
4.正在享受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包括到户增收)、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政策的家庭。
5.家庭成员患有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医疗支出费用超过当年收入的家庭。
6.有在校学生教育支出较大的家庭。
7.经民主评议,多数群众认为仍可以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家庭。
8.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对标注结果不知情、不认可。
9、未脱贫户不可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四)关于识别、退出程序。
一要坚持全程公开、全程透明。
对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贫困户退出标准和程序》,在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议提议、村"
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最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程序识别贫困户,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公告程序进行脱贫退出,没有进行民主评议的要进行民主评议,没有经过公示的要进行张榜公示,没有签字的要签字,切实做到群众参与、群众认可、群众满意。
(五)关于帮扶措施。
在精准帮扶过程中,对帮扶措施不够精准的,要深入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及时研判帮扶成效,及时予以调整纠正,确保因户因人施策,让贫困户认可。
以上需清退或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要将《告知书》送到农户家中,说明清退或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原因,并由农户签字认可后存入村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镇扶贫办要组织好扶贫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多角度、多层面将此次省市精准识别“回头看”文件精神和镇“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到各村,对各村的“回头看”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各村可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公告、设立咨询台、入户讲解等宣传措施,确保有关政策进村入户,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2)坚持原则
1、坚持从严从实原则。
一是要全程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群众信访是群众监督的重要一环,要坚持有信访就受理,有间题就解决,主动化解基层矛盾,将群众在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方面的诉求彻底化解。
二是要坚持有错必查、有错必纠,不得敷衍了事。
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一户不漏核查,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逐项逐条整改销号。
三是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以群众信访举报为线索,组织抽查、暗访,并将抽查、暗访情况作为作为年终各村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精准识别“回头看”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查遗补缺为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有群众信访的村、上级检查问题突出的村以及贫困户在20户以上的村进行重点核查。
既要坚持标准程序,又要防止形式主义,严禁层层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坚持科学原则。
要充分利用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贫困人口信息数据确需修改完善的,要按照全省动态调整规定和要求进行,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另起炉灶、推倒重来,利用“回头看”之机搞大出大进。
(三)严格程序
1、贫困户的识别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清退、脱贫、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可视实际情况召开相关会议),参会人员数量要符合组织部门有关要求,切实让群众参与到贫困户的评议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得流于形式。
2、相关公示公告用1.2×
0.8的红纸在村务公开栏和村组的人员集聚地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
(四)沟通交流
各村在组织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过程中,应做好与镇扶贫办的沟通交流工作,如遇相关问题和困难应及时汇总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将根据各村工作实际及时提供指导性意见。
镇扶贫办在脱贫攻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为精准识别“回头看”解疑释惑、全面指导。
(5)夯实责任
漏评需新识别、错评需清退、脱贫(享受政策)需标注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经民主评议后,由责任组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在认定报告上进行“五签字”。
“回头看”动态调整汇总表由责任组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队长进行“四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扶贫办,汇总表中的数字要有人员名单支撑。
此次“回头看”结束后,组织镇纪委、督察室、扶贫办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仍存在漏评、错评、错退或其他该整改却没有整改到位的,对各村责任组长、支部书记、村主任等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五)工作方式与时间要求
精准识别“回头看”以自查自纠为主,由各村组织实施,于8月上旬开始,9月9日前完成。
自查自纠结束后,请各村于9月9日前完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责任组长、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9日下午5:
00前报送至扶贫办(联系电话:
8300969联系人:
郭耀杰)。
尚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附件一:
舞钢市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流程
附件二:
精准识别“回头看”整改情况统计表
尚店镇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流程
一、查是否存在漏评
对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对没有纳入贫困户的边缘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户、大病户、独居老人户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户研判是否存在漏评的现象。
1、经过排查和研判,不存在漏评的:
(1)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并将研判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2)公示之后无异议的,将评议结果,以村报告形式,上报至镇扶贫办,并整理留存“边缘户”名单及佐证材料。
2、经过排查和研判,存在或疑似存在漏评的:
(1)农户写出申请;
(2)责任组入户普查,规范填写入户普查表内容(收入计算周期是2017年全年收入),并给出结论性意见;
(3)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并将评议结果和准备新识别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之后无异议的,将评议结果和名单,以村报告形式,上报至镇扶贫办。
(5)镇扶贫进行公示,公示之后无异议后,向市扶贫办打报告,申请数据比对;
(6)经数据比对,无问题的,市扶贫办出批复和公告进行确认;
(7)各村按照市公告,由责任组进行信息采集,并及时录入系统,作为贫困户进行帮扶。
(8)经数据比对,发现有问题的,对问题进行核实,确实符合贫困户纳入条件的,村内写出情况说明,继续作为贫困户上报,待市公告确认后,由责任组进行信息采集,并及时录入系统,作为贫困户进行帮扶,并将结果填报至“回头看”动态调整汇总表。
二、查是否存在错评
对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对已经识别纳入的贫困户逐一排查,以当初识别纳入的时间为节点综合研判。
1、排查研判之后,没有发现错评的:
(1)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并将研判评议结果和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
(2)公示之后无异议的,将评议结果,以村报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