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节水安全工程监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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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投资控制的内容………………………………………………13
第六章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及保证措施………………………………14
第七章安全监理机构组织网络及职责………………………………16
第八章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程序……………………………………17
第九章工程的安全评估………………………………………………18
第十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述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玉门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玉门市下西号乡、花海镇,赤金镇
计划工期:
二O一五年二月十五日至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项目有:
玉门市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2014年)共发展高效节水面积20100亩,分别是地下水滴灌12000亩:
花海大畅河10000亩、赤金戈壁庄农场700亩、花海农场1300亩;
地下水管灌8100亩:
下西号大业公司3300亩、赤金东湖农场3400亩、赤金戈壁庄农场1400亩。
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
工程设计施工实行总承包,分2个标段;
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
计划实施高效节水13300亩,其中:
花海镇大畅河地下水滴灌面积10000亩;
下西号大业公司地下水管灌面积3300亩。
铺设管道247.185km,分别为:
PVC管(Φ200,0.4MPa)3.693km、PVC管(Φ160,0.4MPa)33.346km、PVC管(Φ160,0.8MPa)1.6km、PVC管(Φ125,0.4MPa)14.098km、PVC管(Φ110,0.4MPa)63.276km、PVC管(Φ110,1.0MPa)4.666km、PVC管(Φ63,0.63MPa)5.528km、PE管(Φ63,0.25MPa,1.2mm)120.978km、內镶式滴灌带(Φ16*0.2*300*2L/h)1102.68万m;
检排井338座、修建设备管理房900㎡、水泵(ISG65-200B)33套、启动箱33套、过滤器(离心+叠片过滤器)33套、施肥罐(100L)33套、多功能给水栓(DN100)2310套、多功能给水栓(DN150)889套。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及施工指导、工程土建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安装及调试运行和群众的培训等工作。
第二标段(设计施工):
计划实施高效节水6800亩,其中:
地下水滴灌2000亩,分别是赤金戈壁庄农场700亩、花海农场1300亩;
地下水管灌4800亩,分别是赤金东湖农场3400亩、赤金戈壁庄农场1400亩。
铺管道100.292km,分别为:
PVC管(Φ250,0.4MPa)1.673km、PVC管(Φ200,0.4MPa)13.783km、PVC管(Φ160,0.4MPa)54,839km、PVC管(Φ160,0.8MPa)1.305km、PVC管(Φ110,0.4MPa)2.135km、PVC管(Φ110,1.0MPa)0.772km、PVC管(Φ63,0.63MPa)3.494km,地面PE支管(Φ63,0.25MPa,1.2mm)22.29km;
设备管理房220㎡、检排井207座、过滤器(离心+网式过滤器)5套、多功能出水栓(DN150)726套、多功能出水栓(DN100)386套;
滴灌带181万m。
第三标段(监理):
玉门市2014年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注:
每个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2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完工,计划总工期135日历天。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第二章监理工作责任范围、依据
一、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安全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特种机械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及没有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
物料是否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
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是否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护预案;
在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救援,及时上报,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卫生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督促总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单位的定期考核。
14、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和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外部矛盾。
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7、《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8、《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0、《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11、《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2004)
1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4、《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1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7、《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8、《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29、《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20、《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21、《本项目监理合同》
22、《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及附件》
23、《本项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24、《业主发布的有关监理工作细则、技术规程、图纸指令等文件》
25、《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等》
四.发包人提供的条件
(1)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情况:
发包人通过监理机构提供给承包人正式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2)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的移交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由业主提供测量基本控制点、基线和水准点的数据。
承包人接到测量数据后,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3)施工用地情况
(4)施工合同中约定应又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等条件的完成情况。
五.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1.单位工程开工审批
(1)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拟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计划,并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报监理进行审核。
(2)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报监理进行审核。
(3)进场原材料审查。
(4)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人员配备审查。
(5)施工测量审查。
2.分部工程开工和申请
在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在施工准备工作结束后,填写《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连同附件一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对以上内容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3.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审查内容
(1)蓄水池(沉砂池)混凝土在开仓前12小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混凝土开仓报审表,混凝土配合比,各种原材料检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和签发开仓证之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监理工程师签发第一张开仓证之前,应组织召开技术交底会议并布置相关工作。
(2)编制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
(3)提交砖砌体、砂浆材料检验报告以及砂浆配合比。
(4)提交混凝土、砖砌体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检查和检验方法。
第三章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质量控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2)已批准的设计技术文件、施工图纸。
(3)合同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施工操作技术规范、验收规范、评定规范。
(4)合同中引用的有关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方面的质量依据。
(5)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3.2质量控制的方法
(1)旁站监理:
监理人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尤其是隐蔽工程应加强旁站。
(2)巡视检验:
监理人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跟踪检查: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
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4)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5)现场记录和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