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与实务精讲班第1讲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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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一般为20题,每题1分。
)20分
2.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各有五项备选答案,其中至少有两项是正确的。
全部选对得满分。
多选或错选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在无多选和错选的情况下。
选对一项得0.5分。
每小题2分。
一般为10题左右)20分
3.案例分析题(每个案例包括3道或3道以上的小题。
每道小题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正确答案。
全部选对,每项正确答案1分。
多选、错选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一项以上正确答案的小题,在无多选和错选的情况下。
选对一项得O.5分。
)
案例
(一)资料
(二)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
从下列问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主要是一些综合性的实务题目,此部分和会计联系比较紧密。
复习方法
三、复习方法
针对《审计理论与实务》课程的考试特点,在复习准备时,掌握以下复习方法对有效地掌握课程内容、顺利通过考试是有帮助的.
1.通读指定教材
《审计理论与实务》是以审计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指定辅导教材的内容为命题范围。
因此,考生要通读并熟悉教材每章每节内容,教材至少看3遍。
理解审计基本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企业财务审计实务。
2.强化练习
《审计理论与实务》是一个实务较强的课程,特别是企业财务审计内容丰富。
在把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要求能够熟练运用审计理论结合会计实务,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主要体现在综合分析题目中。
因此,在通读教材的前提下,应多做一些练习题,多分析审计案例,把审计案例中的审计思路其来龙去脉弄懂,并能熟练、灵活运用于企业财务审计实务中。
3.历年考题为应试复习重点
历年考题重复测试考生对重点问题的把握,建议考生考前将近3年的考题认真阅读,把握出题思路,分析命题专家如何将指定教材的知识点转化为考题。
考前试做考题,一方面了解考试的题型、题量和试题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另一方面历年考题中的知识点会在试题中重复出现,而且重要考点不变。
考生可以通过历年考题把握考试的重点内容。
五、考试答题技巧
《审计理论与实务》试题均为选择题,它是全面考核的具体体现,主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全面理解及分析判断能力。
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相对比较简单,因此这两个项目的得分是能否顺利通过考试的关键。
如果选择题失分太多,即使案例分析题答得较好也难过关。
因此建议考生一定要熟悉教材、理解教材的基本知识、掌握审计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考生在解题时,首先要仔细看清楚题意和所有备选答案,解题时常用的方法:
1.
直接挑选法
这类试题一般是“应知应会”内容,考生只要掌握教材中知识的考查点,就能直接选择正确的答案。
2.
排除法
即将备选答案中不正确或不符合题意的选项删除,从剩余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3.
猜测法
考生遇有确实不会的题目可选用猜测法,因单选题和多选题,选错并不扣分,其选择结果与不选是一样的。
总之,考生对审计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应全面掌握,融会贯通,注重理论结合实务,注重会计实务的审计,注重对教材内容的分析、归纳和整理,提高专业判断能力,扎实地掌握审计理论与实务的重点和难点,就一定能顺利地通过2009年的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概述
第一章总论
【本章内容框架】
一.概述
1.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掌握)
2.审计的独立性(掌握)
3.审计、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对象的基本涵义(掌握)
4.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熟悉)
5.与其他经济监督相比,审计监督的特殊性(了解)
6.国内外有关审计独立性的表述(了解)
7.研究审计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启迪(了解)
二.审计的职能、地位和作用
审计的职能、地位和作用(掌握)
三.审计分类
1.审计的分类及其内容和特点(掌握)
2.审计分类的意义(熟悉)
3.各类审计的适用条件(熟悉)
【考点精讲】
第一节概述
一.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
但确立了受托经济责任,并不一定产生审计活动。
只有当这种经济监督活动由授权委托者委派独立的机构和人员代行时,才会产生审计活动。
(1)受托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
(2)资源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以及管理者内部分权制,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形成的基本根据,也是审计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
(3)资源财产的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无法直接监督,是审计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
(一)
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1.
中国国家审计的产生发展
西周时,就在中央政权设置的官职中设立“宰夫”一职,负责审查“财用之出入”,并拥有“考其出入,而定刑赏”的职权,这是我国国家审计的萌芽。
秦、汉两代都曾采用“上计制度”,以审查监督财物收支有无错弊,并借以评价有关官吏之政绩。
但秦汉官制中,尚无专司审计职责的官员,也无专职审计机构。
隋唐时期,在刑部之下设“比部”,建立了比较独立的审计机构。
特别是唐代,由于经济发达,政治稳定,审计地位得到提高,对中央和地方的财物收支实行定期的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有了明显发展。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王朝审计进入日臻完备的阶段。
宋代设立审计司和审计院,是我国审计机构以“审计”一词定名之始。
1982年12月5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我国建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1983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建立审计署,地方各级政府的审计机关相继设立,随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审计监督工作。
1994年8月31日八届人大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1995年1月1日实施。
《审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正式跨人了法制化的轨道。
1997年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00年2月、8月和2001年8月审计署以第1号、第2号和第3号令发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及若干通用审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
2006年2月28日十届人大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这一切都表明,我国国家审计正在朝着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阔步前进。
【2005年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1994年1月1日
B.1995年1月1日
C.1996年5月1日
D.2000年1月1日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1995年1月1日。
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二)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内部审计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经营管理实行分权制的产物。
20世纪40年代,内部审计进入现代发展时期。
主要标志:
一是审计的方法,从过去的详细审计改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检查;
二是审计的领域,从财务审计扩大到效益审计。
1941年,美国成立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标志着内部审计时有了自己的职业组织。
我国现在的内部审计是伴随政府审计的恢复和重建而产生与发展的。
在国家与国家审计署早期阶段颁布的法律法规中,一般都有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和说明。
目前我国很多大型企业集团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制定了有关内部审计的规定、制度,对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2003年3月4日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实践证明,中国的内部审计,不仅要实施财务审计,而且要开展管理审计。
内部审计已成为我国审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03年试题】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2003年3月4日审计署发布了:
A.《内部审计工作条例》
B.《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C.《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D.《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答案】C
【解析】考点为2003年3月4日审计署发布的内容。
(三)社会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西方国家的社会审计,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明显分离,使对受托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成为英国社会的一种普遍需求,于是现代社会审计制度应运而生,并得到了持续发展,1753年,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会计师职业团体,即“爱丁堡会计师协会”,此时英国在世界社会审计发展史上居于中心地位。
英国式审计----从检查会计账目的错弊出发,对大量的会计记录进行逐笔审核,即采用详细审计的方法,人们称之为英国式审计。
美国式审计-,1776年在纽约公布了《公共会计师法》,1777年正式组建了美国公共会计师协会,1916年改组为美国会计师协会,1957年改组为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并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审计职业团体。
资产负债表审计演进到会计报表审计。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步较晚。
1918年9月,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规——《会计师暂行章程》。
198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复苏。
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同年还开始建立审计师事务所。
1988年我国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1年起我国正式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审计理论与实务精讲班第2讲讲义
审计的涵义
二、审计的涵义
(一)审计的定义
审计是独立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的全部或部分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以判明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的经济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并出具审计报告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二)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
审计主体
审计客体
审计主体通常是指审计关系中的审计人,即接受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而成为实施审计的主体。
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主体是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
专职机构是以审计为专门工作的单位,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
专业人员是上述专职机构的审计人员。
审计客体是指接受审计人审计的经济责任承担者和履行者,即被审计单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等。
(三)
审计对象
审计的对象就是审计所审查的客体,是对被审计内容的概括。
审计对象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1.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2.被审计单位的各种作为提供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信息载体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
三、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最主要特性。
所谓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自始至终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审计目的,提出的审计意见才能保证客观公正。
审计独立性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机构独立(组织独立):
即审计机构不能受制于其他部门和单位,尤其是不能成为国家财政部门和各机构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
同时,还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