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709984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5.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文档格式.docx

其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有较为严格的从业准入要求,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的具有复合型知识、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的专门人才。

有关部门、行业还可以依托专业学位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在职人员职业素养和能力,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法律硕士生应具有系统的应用性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与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相复合的,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法律硕士生教育目前有三种培养类型,即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研究生教育、法律硕士(法学本科)研究生教育和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教育。

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收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如文、理、工、农、医等学科的学生,主要为各行业领域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法学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主要为法治专门机构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原则上应当具有学士学位)、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法律职业人员,以及在政务、各行业领域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主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将会出现以下趋势: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成为我国职业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职业部门和行业需要大批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随着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工与要求界限的明晰化,培养法学教学研究人才的科学学位研究生需求量将会减少,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将成为职业法律人才的主体,法律专业学位人才类型比较优势将更加突出,需求规模将大量增加。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已明确职业型与复合型的培养目标,并将不断强化职业型与复合型的培养方式。

法律实践对法律硕士的职业素养,特别是职业型、复合型知识和应用性能力的要求日趋显著。

法律实践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把不同的本科专业与法律专业加以复合,把理论知识与实务能力加以复合,探索教学培养经验,在必要的理论讲授之外,会更加注重实务与应用的实践性教学。

(3)法律硕士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拓宽,走向多元化。

法律硕士面向职业部门后备人才补充与储备需要,还将更多地面向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面向国民经济各行业需要。

相关行业特殊的法律实践对法律硕士的技能训练的复合性要求会更加深化。

基于此,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将以培养法治专门人才为目标,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创新教学方法为途径,进一步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满足国家、社会尤其是职业部门和行业需求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贡献。

第二部分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原则和规范;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法律方法、职业技术和职业伦理等素养;

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具备特定法律职业任职资格,或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应当形成法学一级学科为主干的专业知识体系,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备特定法律职业准入资格和任职要求。

研究生毕业时应当做到:

(1)系统地掌握法律基本原理与规则;

(2)具有正确判断与分析法律关系、运用法律思维去发现、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3)具有对法律规则做出理性判断的能力。

1.专业基础知识

应当在政治理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或中外法制史)、宪法学、法律伦理与方法等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还应当熟练掌握民商法、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等系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研究生原则上应当修满上述法律专业知识至少36学分,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和在职攻读应当修满上述法律基本知识课程不少于25学分。

在政治理论方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熟悉当代中国政治与经济理论与实践。

熟悉法理学基本概念、知识、原理,能够运用法的一般原理来观察和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的法律问题。

熟悉中国法律史(或中外法律史)的基本特征、发展规律、主要事件、法文化传统。

熟练运用宪法学的概念、理论和制度,来观察和分析当代中国宪制实践,解决宪法实施中的实际问题。

熟练掌握法律伦理与法律方法,了解法律职业的特性,掌握法律职业伦理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职业各角色的道德准则;

熟悉法律方法论基本内容,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漏洞补充等方法。

系统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知识,掌握民法的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掌握诸如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等专业基本知识和制度体系;

能够熟练运用民商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民商事纠纷。

系统掌握行政法基本知识。

掌握行政法总论的概念、原理和制度,能够熟练应用行政法专业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各类行政案件,熟练运用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和制度,能够组织并主持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掌握经济法基本知识。

熟悉经济法基本原理和制度,掌握诸如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税法、金融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与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知识和制度,能够解决经济法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系统掌握刑法基本知识。

掌握刑法总论的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掌握刑法分论中的主要罪名的规定,能够熟练运用刑法概念、原理、制度和方法解决各类刑事案件。

系统掌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和制度,掌握诸如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事诉讼等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规范组织并主持民事诉讼、仲裁、刑事诉讼等程序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掌握国际法基本知识。

熟悉国际公法基本知识和制度,熟悉国际私法中的国际冲突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熟悉国际经济法知识和制度,能够运用国际法基本知识和制度来解决国际法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三种不同类型学位在基础知识教学和训练方面应当各具特色。

(1)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

教学内容应当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应用性,联系当代社会法律实践。

鼓励系统性原理与应用性能力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当有不少于四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

所有课程教学应当注重教材或教学资料的课外阅读(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

(2)法学本科法律硕士。

教学内容应当深化法学理论,密切联系当代社会法律的实践,强化特色方向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训练。

要注重体现案例分析与法律实务专题的特点,加强案例教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当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案例教学内容。

(3)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其专业知识的学习应当注重进一步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强化对专门领域内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能力。

教学内容应当体现专题性与理论性。

2.特色方向知识

为使研究生熟练掌握某个专门法律领域的知识和职业技能,各院校可根据各自的条件和特点,按照法律职业和相关行业法律实践的需求,自主设置培养板块或方向课程组,如政府法务、司法法务、国际法务、金融法务、公司法务或企业法务等。

特色方向知识原则上属于选修课。

每个特色知识板块或方向课程组应当由不少于3门的课程组成供研究生选择。

如人权法实务、法律实务外语、证据法实务(或案例)、商法实务(或案例)、票据法实务(或案例)、国际投资法实务(或案例)、知识产权法实务(或案例)、环境法实务(或案例)、资源法实务(或案例)、税法实务(或案例)、社会保障法实务(或案例)、劳动法实务(或案例)、矿产法实务(或案例)、能源法实务(或案例)、供公司法实务(或案例)、旅游法实务(或案例)、食品安全法实务(或案例)、财政法实务(或案例)、税收法实务(或案例)、金融法实务(或案例)、会计法实务(或案例)、房地产法实务(或案例)、农业法实务(或案例)等。

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要开设与法律实务密切相关的非法学专业的课程。

选择每个特色知识板块或方向课程组的研究生,应当修满至少12学分。

每个特色板块或方向课程组的课程,不同于“实践训练”环节。

研究生通过上述特色知识的学习,能够培养和强化其在特定行业领域内的法律实务能力。

教学可聘请有教学经验的职业法律人员担任或由本院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担任。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在实践训练教学中,应当加强特定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的训练。

对于全日制法律硕士生的培养,提倡聘请实务导师与本院校教师合作指导研究生。

全日制法律硕士生获本专业学位应当接受的实践训练是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其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案例研习课。

在教师指导下,研究生直接研讨案例并提出解决方案。

案例研习课要突出知识和技能重点,可在民事法案例、刑事法案例、行政法案例、非诉讼案例等相关内容来设计案例研习课的教学内容或方案。

(2)法律文书写作与文献检索课。

含起草合同文件、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和法律信息检索等的训练。

法律文书写作除了掌握法律文书写作基本格式,更应当注重法律文书内容表达的准确性、逻辑性、规范性及法律分析方法的运用等方面的技能培养。

(3)模拟法庭训练。

(4)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或法律谈判训练课。

(5)专业实习课。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工作岗位上进行实习的时间为3至6个月,可以累积计算。

以上

(1)至(4)项课程的教学,提倡聘请有教学经验的职业法律人员担任,或与本院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合作担任。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通用技能的培养。

法律职业通用技能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职业群中体现出来的共性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兼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要求。

法律职业通用技能具体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执业技术五个方面。

具体要求内容是:

(1)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阐释法律事实与法律意见;

能够运用法律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2)能够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法律解释、漏洞填补、原则性条款和不确定概念的适用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3)基本掌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组织、熟悉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熟悉调查、取证和证据判断的一般规则和方法。

能够熟练地制作各类司法文书。

(4)能够熟练地从事民商事和行政代理以及刑事辩护业务,较熟练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