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练习题52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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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认为将预算作为控制目标对公司是有益的。
为了实现这一变革,管理会计应该:
A.任命预算主管。
B.组织预算委员会。
C.制定预测程序。
D.使预算和会计系统、组织结构吻合。
5、甲公司为给乙公司加工一批全棉衬衣,派采购员张某到丙公司采购全棉布。
张某凭经验在丙公司选中了一款布料,并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后甲公司裁剪师发现张某选购的布料不是全棉布。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
A.可撤销合同
B.未成立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效合同
6、场景(十)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施工总包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
甲公司将其中的某分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双方仅仅口头约定了合同事项而没有签订书面的分包合同。
根据场景(十),回答下列问题:
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成立后虽然并未开始履行,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销要约和承诺否则应承担()。
A.违约金责任
B.定金罚款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
7、国泰证券和宏安证券原先是两家有实力的证券公司,现在两家合并为国泰宏安证券公司,那么,这种并购属于()。
A.横向并购
B.纵向并购
C.混合并购
D.敌意并购
8、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A.社会产品分配活动
B.礼会剩余产品分配活动
C.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D.利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9、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10、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是以()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A.税收课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税收管理权限
D.税负能否转嫁
11、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A.原始凭证
B.汇总原始凭证
C.累计原始凭
D.会计凭证
12、以下选项中,哪些不构成甲公司的解散事由
A.甲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为两部分,组建成乙、丙两家公司
B.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
C.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
1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不符合证券发行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证券发行,保荐人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B.对于不符合证券发行条件或者法定程序的证券发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C.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有虚假记载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有过错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有重大遗漏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4、根据下列内容,回答66-75题。
家美公司是我国某市一家外商独资企业,201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
(1)该公司平时采用英镑记账,期末使用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2)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杰克居住在英国,为提高信息披露效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财务经理姜某签字、盖章后报出,不再由董事长杰克签章。
(3)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公司的经办人员李某发现发票记载的日期有误,于是对发票的日期进行了更改,并在更改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根据材料,选择下列符合题意的选项: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记录使用的文字符合规定的是()。
A.只能使用中文,不能使用其他文字
B.只能使用外文
C.在中文和外文中选择一种
D.使用中文,同时可以选择一种外文
15、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
项是: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C.丁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多选题
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对()具有约束力。
A.股东
B.董事
C.监事
D.高级管理人员
17、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是()。
A.商品税
B.营业税
C.所得税
D.增值税
18、张某于1993年10月1日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由于张某年底即出国,微波炉一直闲置未用,张某于2003年11月回国,张某翻看微波炉使用说明书时发现,微波炉的安全使用期截至2004年12月31日。
张某2003年11月10日使用微波
炉时,微波炉爆炸,炸伤张某。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丧失对微波炉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B.张某丧失对微波炉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C.张某在2005年11月10日前享有对微波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D.张某在2004年12月31日前享有对微波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19、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获得赔偿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是()。
A.赔偿损失
B.赔礼道歉
C.消除影响
D.恢复名誉
20、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劳动纠纷的是()。
A.劳动者内部因为分工而发生的争执
B.两家用人单位因为工资存在差别而发生纠纷
C.工人因反对延长劳动时间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执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而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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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B
[解析]会计监督职能又称控制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特定对象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它可以通过预测、决策、控制、分析和考评等具体方法,监督经济活动按照规定的要求运行,达到预期的目的。
2-答案:
暂无解析
3-答案:
A,B
《劳动法》第2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答案:
D
[解析]
5-答案:
A
[解题指导]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效力类型。
合同欠缺当事人合意为合同不成立,欠缺生效要件为合同不生效。
我国《合同法》分别规定了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类型。
本题中,张某已经与丙公司达成合意,故合同已经成立,可以排除B选项;
由于张某对布料这一标的物的性质有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故只有A为正确选项。
[错误防范]本题是效力要件分析题,需要掌握未成立的合同与未生效的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6-答案:
C
7-答案:
[解析]横向并购是指双方处于同一行业。
本题中两家证券公司同属同一行业,因此该并购属于横向并购。
8-答案:
[解析]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休的社
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9-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
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
解除是债权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
公司兼并从而导致相互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属于混同。
10-答案:
本题考查税收的分类,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可以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11-答案:
[考点]会计账簿的概念
12-答案:
B,C
[考点]公司解散
13-答案:
[考点]证券法[解析]《证券法》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
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
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
15-答案:
[考点]股东会特别表决[解析]《公司法》第7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A项不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可知B项不符合题意。
《公司法》第74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