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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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文档格式.docx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

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加大组织动员和政策支持力度,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健康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外引内联,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整合,向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聚集。

  ———坚持重点突破、规模发展。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扶持发展一批重点品种、产品和重点县、专业乡、专业村,打造一批产业发展集中区,促进区域优化布局,实现连片规模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企业主体、助农增收。

努力培育和引进种植、流通、加工企业,发挥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通过多种组织经营模式,吸纳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坚持集约经营、品牌带动。

统一良种、技术、初加工和营销,强化示范基地和繁育基地建设,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企业集团和企业集群,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区集成度。

通过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为核心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和以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为核心的农产品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打造地标产品,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

  ———坚持科技引领、人才支撑。

加强科研力量,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对中药材和特色农产品种养技术推广人才和种养大户培训,加强中药民族药和特色食品生产基层技术推广体系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中药民族药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面积达到120万亩,通过GAP认证品种力争达到8个、30万亩以上,培育10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地道、大宗药材品种,中药材种植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上市医药企业力争达到8家以上,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中药材主产省和民族药业大省。

到2015年,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蔬菜、水果和干果种植面积分别发展到2000万亩、500万亩和1000万亩,猪牛羊禽存栏达到1亿头(只),火龙果、富硒枇杷、甘蔗、大鲵等特色优势种养业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规模以上特色食品加工企业达到500家,形成涵盖调味品加工、畜禽肉制品加工、饮料及乳制品加工、粮油薯加工、果蔬加工、森林食品、制糖业等领域的特色食品产业体系,特色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四)加强基地建设。

以我省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地区等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选择37个县(市、区、特区)作为中药材发展重点县,围绕全国畅销药材和省内制药企业原料用药,选择23个地道和大宗药材作为主栽品种;

结合市场需求和药材生产适应性,选择27个药食兼用和有一定产业化基础的民族药材作为鼓励发展品种,按照GAP要求,建设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使每个重点县的中药材种植面积均达到3万亩以上,其中种植面积10至20万亩的县达到10个以上,20万亩以上的县达到5个以上,力争在我省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各打造百万亩中药材集中种植区和产业带;

培育天麻、杜仲、太子参、半夏、石斛、艾纳香、头花蓼、淫羊藿、何首乌、续断、钩藤等品种,在种植规模、药材产量、市场占有率、综合产值等方面走到全国前列,以规模抢占市场,形成竞争优势;

5个品种占有全国市场份额60%以上的绝对优势,使中药材成为有影响力的地域品牌。

到2015年,重点县主栽品种面积达到250万亩左右,示范带动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实现中药材种植面积500万亩,使中药材种植面积名列全国前茅。

加强中药材适宜性种植区划编制和优质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围绕23个主栽品种和27个鼓励发展品种,在重点县建设38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确保药材种源纯正,种子种苗供需平衡,质量稳定可控。

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对原料的需求,引导、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发展辣椒、蔬菜、干鲜果、马铃薯、畜牧业等特色产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规模。

  (五)培育龙头企业。

以现有医药企业为基础,结合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改造和中国药典的要求,采取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企业改组改制,加快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医药企业集团。

支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等主导产品,引进和发展化学药、生物药产品和生产技术,同时积极向食品、保健品、日化及消毒杀菌产品、肥料、饲料添加剂等领域延伸,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

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药材流通企业等服务型龙头企业,促进医药生产企业与药材种植企业、药材药品流通企业的业务整合。

到2015年,力争民族医药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达15家,其中10至30亿元的5家,30亿元以上的3家;

单品种产值超过1亿元的40个,其中5至10亿元的10至15个,10亿元以上的3至5个。

大力发展特色食品工业,重点支持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出口创汇多、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发展。

大力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到我省兼并收购或开办制药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参、控股制药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

加快医药和食品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聚集效应,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企业集群,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

到2015年,培育50至80家亿元级食品加工企业,其中年产值1至10亿元的30至60家,10至20亿元的10至20家,20至50亿元的3至5家,超过50亿元的1至2家。

  (六)完善市场体系。

在贵阳市规划建设现代化的中药材批发市场,完善仓储、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使其成为全省中药材的集散中心、仓储中心、物流中心和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中药材专业市场。

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力争在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中的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自治州等中药材产业集中区扶持建设3至5个区域性中药材产地交易市场,在10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季节性简易交易市场,形成以贵阳为中心,覆盖全省的中药材市场网络。

支持贵阳花溪农产品、遵义虾子镇辣椒以及黔东南榕江、黔南独山和黔西南册亨蔬菜等批发市场建设,在规模较大的特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一批交易市场。

建设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互联网站,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利用淘宝网“特色中国·

贵州馆”,展示贵州民族医药产品、特色食品,提供供求信息和交易服务,开展网络销售等新型营销。

支持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等参与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构建信息灵敏、高效快捷、相对稳定的营销渠道。

加快与省外市场对接,鼓励贵州民族医药、特色食品企业到省外大中城市和专业市场设立专营柜、专卖店、专销区,沟通交易渠道,实现“借船出海”。

组织生产企业与生产基地间建立直购直销关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畅通。

  (七)强化质量安全。

突出绿色、生态、安全的产地优势,建立完善中药材和农产品种植、加工、流通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药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原料基地空气、土壤、水质等外部环境检测,严格投入品控制,推动中药材产业基地实行GAP和地理标志认证,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从源头上保证药品食品安全。

严格药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按照有关质量管理与安全控制体系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控不安全产品进入市场。

严格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药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监督企业诚信守法,安全生产。

完善药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立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严格的药品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冒充产地等各种药品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八)实施品牌战略。

以“苗药”为统领,加大商标注册申请力度,加大标准化认证和原产地认证力度,加大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力度,加大中药材之乡命名力度,把贵州打造成“中国苗药之都”。

支持“神奇”、“益佰”、“同济堂”、“百灵鸟”等已获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做大做强,打造“黔药”、“苗药”品牌,形成拳头特色产品,增强品牌竞争力。

加大对“老干妈”等一批被消费者认可的名优品牌和知名商标的建设与保护力度,支持“牛头牌”、“牛来香”、“北极熊”、“贵州龙”、“苗姑娘”、“益肝草”、“黔五福”、“红赤水”等特色食品产品争创国家名牌,鼓励食品企业争创全国性、区域性名优品牌,通过并购重组联合进行品牌整合。

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药材药品食品展销展示活动,申请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药材药品食品展销活动,定期组织药材药品食品企业到重要销区举办大型推介活动,将中药民族药和特色食品纳入旅游商品宣传推介的范畴,全方位向外推介贵州民族药和特色食品,提高知名度、美誉度。

  三、政策措施

  (九)保障资金投入。

从2012年起,每年从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亿元和中央补助的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中安排0.7亿元以上用于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依据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确定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

每年选择10至15个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县,选择10至15个中药材种植品种给予重点扶持,做大做强产业。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良种基地与原种繁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市场培育等产业发展相关的重点领域,主要采取贴息或以奖代补等方式投入。

具体办法由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组织实施。

省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管好用好资金,省财政厅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新模式、新办法。

从2013年起,省财政加大对省级各部门产业发展资金的统筹力度,确保每年投入到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资金在2亿元以上。

市(州)、县(市、区、特区)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并整合相关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金融机构要按照行业导向,加大对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的金融支持。

保险、担保机构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在利用好妇女小额贷款等现有支农信贷的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合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入。

探索发展中药材等特色种养业保险业务,对条件成熟的产品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大宗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范畴。

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民族药业和特色食品产业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十)强化科技支撑。

实施产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推进中科院贵州现代药物研究中心建设,力争在我省建设“国家民族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国家级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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