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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PPT推荐.ppt

一时礼毕,贾敬贾赦等便忙退出,至荣府专候与贾母行礼。

一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期发展一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期发展二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二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三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的演变三封建社会中家族制度的演变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是中国奴隶社会特有并延续到封建社会的父权家长制的大家庭形式。

进入封建社会后,这一制度虽发生了变化,但维护统治的功能并未改变。

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一)宗法制由父系氏族的家长制演变而来。

父系氏族社会,世袭以父亲计,父亲支配着家庭成员。

1、父权制后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产生,父亲死后,其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这样就按一定规则建立了继承程序。

2、父亲生前的权威仍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亡灵的保护,于是产生了对男性祚的崇拜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

为宗法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为宗法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二)进入阶级社会,宗法制逐渐形成。

1、禹传位于启,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确立。

“大人世及以为礼”(礼记礼运),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王位世袭制随之确立。

据史记夏本纪载,夏共14世、17帝,其中2次是兄终弟及,1次是弟之子死而王位复归兄之子,其余为父死子继。

2、商代宗法制更趋严密。

实行传子与传弟并存。

商代31帝中传弟的就达到14个,早期甚至是以传弟为主。

国家权力更替制度的不明确影响了商朝的政治与社会稳定。

据史记殷本记载:

“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世乱”、“诸侯莫朝”的局面。

殷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代替。

如弟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封为子爵,名启;

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却不能承袭帝位。

帝乙的小儿子辛(即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继承了殷商的帝位。

正是这位辛使殷商走向灭亡。

这说明殷商末期,嫡长继承制已经确立。

商代卜辞中有“王族”、“三族”、“五族”、“多子族”等,还有“大宗”、“小宗”等。

商代土地和奴隶为国家所有,诸帝是土地和奴隶的所有者。

除王畿之田由天子直辖外,其余土地和奴隶按嫡庶分封给宗族和亲属,作为俸禄,世袭享用。

据史记殷本记载,商代王子受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目夷氏等。

天子以下的各级奴隶主再把土地和奴隶以同样的方式分封给自己的宗族、亲属。

周代分封制是商代分封制的扩大

(一)西周宗法制的完善。

据黄河流域周原(今陕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古公亶父时,嫡长继承制还没完全确立。

古公少子季历季历继承了王位,而长子泰泰伯伯、次子仲雍仲雍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建立了吴国。

季历传位于长子姬昌姬昌,姬昌又传位于次子姬发姬发(长子伯邑考伯邑考,在文王生前去世)。

周灭商后,承袭商人文化,结合本族原有习惯,将分封制与原有的宗法制紧密结合。

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

西周宗法制度的完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严格嫡庶之分,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度。

、严格嫡庶之分,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度。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

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

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

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是故有继别之大宗,有继高祖之宗,有继曾祖之宗,有继祖之宗,有继祢之宗,是为五宗。

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

此制为大夫以下设,而不上及天子诸侯。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

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礼记丧服小记别子别子,是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嫡生子,即嫡长子的同母兄弟嫡长子的同母兄弟。

“但此名别子,则就诸公子之中专推其嫡弟言之。

有别出诸弟之义。

故公子原该母庶二弟,而此别子则专用母弟,不问长幼,而以嫡为主。

”(清)毛奇龄大小宗通释祢祢,是诸弟之意。

继祢继祢,即继承别子诸弟的后代子孙,是大宗的旁支。

别子的庶子,不能继别,应尊奉继别者为宗,相对而言,就是小宗。

他们也是以嫡长子为嗣,这个嫡长子无权继别,但可继祢,称继称小宗。

祢,是已故父亲在宗庙中的神主。

继祢者有权祭祀父亲,是父亲的合法继承人。

庶子除了宗奉直系大宗外,还得宗奉这个继祢小宗。

传至五代后,因其与别子的关系超出同一高祖的范围,因此不再祭祀别子的祖先,而另祭本支的祖先,故称小宗。

继别继别:

谓继承别子位置的后代,就是别子的嫡长子孙。

或曰庶子,或曰包括本国公子、异姓公子(来自他国者)以及庶民起为卿大夫三种,或曰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除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儿子。

后一说较合理。

别子不敢祖诸侯,只能分出另立一系。

这种别子往往受封为卿大夫,领有封邑采地。

(一)凡同宗的人,都同奉一个始祖。

均系此始祖之后。

(二)始祖的嫡长子,为大宗宗子。

自此以后,嫡长子代代承袭,为大宗宗子。

凡始祖的后人,都要尊奉他,受他的治理。

穷困的却亦可以受他的救济。

大宗宗子和族人的关系,是不论亲疏远近,永远如此的,是谓大宗“百世不迁”。

(三)始祖之众子,嫡长子以外之子,皆别为小宗宗子。

其嫡长子为继祢小宗。

继祢小宗的嫡长子为继祖小宗。

继祖小宗的嫡长子为继曾祖小宗。

继曾祖小宗的嫡长子为继高祖小宗。

继祢小宗,亲兄弟宗事他。

受他治理,亦受他救济。

继祖小宗,从兄弟宗事他。

继曾祖小宗,再从兄弟宗事他。

继高祖小宗,三从兄弟宗事他。

至四从兄弟,则与继六世祖之小宗宗子,亲尽无服,不再宗事他。

是为小宗“五世则迁”。

以一人之身论,当宗事与我同高,曾,祖,考四代的小宗宗子及大宗宗子。

故曰:

“小宗四,与大宗凡五。

”(四)如此,则或有无宗可归的人。

但大宗宗子,还是要管理他,救济他的。

而同出于一始祖之人,设或殇与无后,大宗的宗子,亦都得祭祀他。

所以有一大宗宗子,则活人的治理、救济,死人的祭祀问题,都解决了。

所以小宗可绝,大宗不可绝。

大宗宗子无后,族人都当绝后以后大宗。

吕思勉22、完善分封制。

、完善分封制。

分封制是由宗法制直接衍生出来的一种巩固政权的制度。

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也是天下共同的精神领袖。

天子的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

诸侯对天子来说是小宗,在本国来说是大宗,其爵位由嫡长子继承,以国名为姓氏。

诸侯的其他儿子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在本家来说是大宗,其爵位由嫡长子继承,以官职、邑名、辈份为姓氏。

卿大夫的其他儿子分封为士。

士对卿大夫来说是小宗,在本家来说是大宗,其爵位由嫡长子继承。

各级大宗的继承是嫡嫡相传。

凡有嫡长子的便由嫡长子继承;

无嫡长子的由嫡次子、三子继承;

无嫡子则由庶子承袭。

天子的领土称天下;

诸侯的领地称邦或国;

卿大夫的领地称采邑;

士的领地为禄田。

采邑和禄田统称为家。

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

礼记礼运33、完善宗庙祭祀制度。

、完善宗庙祭祀制度。

宗为会意字,甲骨文写作本义为祭祀祖先的场所,即宗庙、祖庙。

说文解字:

“宗,尊祖庙也。

”祭祀共同的祖先,是维系宗法组织最有效的手段。

祭祖是一种神圣的仪式,是宗法组织的神圣义务。

祭祀的意义在于报本反始,寄托追慕思远之情。

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

礼记祭义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

礼记祭统宗法时代关于祭祀的仪典、程序非常复杂,祭祀的种类、祭器、祭物、祭服等都定有详细的规范。

继高祖的宗子祭高祖,继曾祖的宗子祭曾祖,继祖的宗子祭祖;

各有所继,各有所祭,其余非所继者皆不得主祭。

凡是没有主祭权的宗子之弟,在祭祀时只能分别敬侍各自宗子左右。

同父的兄弟在祭祀时共侍父宗的宗子祭父,堂兄弟共侍祖宗的宗子祭祖,再从兄弟共侍曾祖宗的宗子祭曾祖,族兄弟共侍高祖宗的宗子祭高祖。

在宗法社会里,不是所有的子孙都有主祭权的。

主祭权是宗子权中最重要的权力,只有宗子才享有神圣的主祭权。

庶子不祭,明其宗也。

礼记丧服小记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礼记曲礼下宗将有事族皆事。

白虎通德论凡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所谓亲疏之杀也。

礼记祭统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yu),夏祭曰禘(d),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礼记祭统春曰礿者,礿,薄也。

春物未成,其祭品鲜薄也。

夏曰禘者,褅,次第也。

夏时物虽未成,宜依时次第而祭之。

秋曰尝者,尝,新谷熟而尝之。

冬曰烝者,烝,众也。

冬之时物成者众。

礼记王制疏文共祭始祖的典礼每年要举行四次,其中以夏褅、秋尝最重要,因为夏天祀祷禾苗茂盛,秋天庆祝丰收,足以鼓励农业生产情绪,是“治国之本也”。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礼记大传

(二)宗法制度的作用宗法制度的作用凡世袭的嫡长子孙都称为宗子,是全体宗族成员宗奉的对象。

宗子有“宗子权”,也称“宗主权”。

“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

”(礼记丧服小记)宗子的统率权反映在宗法制度上有三方面:

祭祀、收族、政治。

1、祭祀。

、祭祀。

2、收族。

、收族。

“大宗者,收族者也。

”(礼记丧服)收族有两层意义:

一是在宗子统率范围内,各个分支的家庭中如果出现一家死绝无人继嗣的情况,则可将其遗产收归宗内共有;

如有鳏寡孤独无人抚养者,则将这些人收归宗族抚养。

二是统理宗族内事务。

包括:

(11)统理宗内财产。

)统理宗内财产。

宗法制度要求在本家之内财产相通。

负责收其有余,资其不足,以通有无的,正是大小宗的宗子。

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

仪礼丧服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则民相亲矣。

管子小匡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

白虎通宗族事实上,在宗族内部不可能实行完全的财产共有,平均分配,难免会有富贵贫穷的差别。

礼记内则说:

“(支子)虽贵富,不敢以贵富入宗子之家。

虽众车徒,舍于外,以寡约入。

子弟犹归器,衣服、裘衾、车马则必献其上,而后敢服用其次也。

若非所献,则不敢以入于宗子之门,不敢以贵富加于父兄宗族。

”可见宗族成员中有的人可能实际上比宗子更为富贵,但他们仍必须尊重宗子,要把一部分财产献给宗子,并且所用器物不超过宗子标准。

而一些较为贫穷的宗族成员,遇到天灾人祸,生活上发生了困难,宗子也有义务予以“收恤”。

(22)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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