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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办法.doc

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招聘组织管理 3

第三章 招聘计划 5

第四章 人员招募 6

第五章 人员选拔 8

第六章 人员录用 10

第七章 人才特区 11

第八章 招聘工作评估 12

第九章 附则 14

附件一招聘流程 15

附件二临时招聘申请表 16

附件三竞聘管理办法 17

附件四内部招聘公告 19

附件五应聘申请书 21

附件六应聘人员测评表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随着市场环境快速变换,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员招聘源于以下六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1.缺员的补充;

2.突发的人员需求;

3.为确保公司发展和规模扩大所需的人才储备;

4.公司管理阶层需要扩充时;

5.公司组织变革所带来的对新型人才需要;

6.为了使公司的组织更具灵活性和竞争力,而必须从外部导入高层次管理人才和设计开发、策划和营销等方面专家的需求

第三条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

第四条归口管理

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但不适用于外聘的董事及专家。

第二章招聘组织管理

第六条招聘工作中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分工:

用人部门各自拟订本部门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审核统计汇总后根据人员需求和人员供给状况拟定公司的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并协助用人部门进行甄选录用,最后对招聘工作进行评估,用以改善招聘工作方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除总裁外所有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招聘组织。

子公司其余人员的招聘参照本办法自主实施。

营销分公司临时人员和生产管理部的生产工人招聘依照本办法由营销分公司和生产管理部自主实施。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分别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第九条子公司副总、部门经理招聘录用,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若发现聘任不当的行为,经公司总裁同意,可建议改正。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一般人员(含技术开发部设计室主任以下人员和营销总公司总部一般管理人员、生产管理部一般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初试,用人部门经理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报主管副总审批。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工人的招聘由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组织,人事管理员负责初试,综合科经理负责面试,技术工人应组织相关的技术专家进行技术等级测试,并报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副经理、科室经理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部门经理负责初试,主管副总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报总裁审批。

第十三条公司部门经理(含品牌总监)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主管副总(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初试,总裁负责复试,初试和复试均合格者,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四条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由总裁负责面试,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的录用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进行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总裁负责初试,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复试,董事会审批。

第十六条营销分公司经理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初选,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初试,总裁负责复试,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七条营销总公司分公司品牌经理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初选,分公司经理负责初试,品牌总监负责复试,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营销总公司的部门经理招聘由人力资源部初选,营销总公司总经理负责初试,总裁负责复试,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十九条子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初选,计划财务部经理负责初试,主管财务副总复试,报总裁审批。

第二十条对公司科室经理、子公司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招聘测试时,有关负责人应组建初试、复试测评小组。

(一)测评小组的组建原则:

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二)测评小组的培训:

所有测评小组成员在测评开始前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测评培训,培训内容为测评内容、测评方式、测评过程及其控制、测评结果的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招聘工作流程分为如下几个环节:

提出人力资源需求、拟定招聘计划、人员招募、人员甄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具体如附件一所示。

第三章招聘计划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

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职、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二)公司年度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三)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部门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临时招聘申请表》(详见附件二),说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原因,经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核,报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聘计划

(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需求和供给预测制订年度招聘计划和具体行动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位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

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二)公司招聘计划由总裁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部由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各分厂厂长进行年度生产工人的需求预测和拟订招聘计划,生产管理部经理进行审核,报主管生产副总审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人员招募

第二十五条招募的来源与方法:

(一)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采取内部招募优先的政策。

(二)在尊重用人部门、应聘员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内部招募,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1.内部招募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部门负责人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职务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2.公司各部门科室经理以上人员可试行竞聘方式。

经各用人单位申请,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核,报总裁审批。

《竞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三。

(三)公司将在内部招募不能满足职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募,

1.外部招募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招募:

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3)招聘会招募:

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募。

(4)校园招募:

每年春季公司将招聘信息及时发往有关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并有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的院校人才交流会。

(5)委托猎头公司招募:

公司部门经理(含品牌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和营销总公司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经理可委托猎头公司招募。

第二十六条招募信息的发布:

招募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一)招聘广告

1.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

广告要吸引潜在应聘者的注意,培养潜在应聘者对职位的兴趣,使潜在应聘者对空缺职位产生欲望,并马上采取行动,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2.招聘广告的责任人:

招聘广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由公司负责形象宣传部门(总裁办)负责制作。

3.招聘广告的形式:

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详见附件四)、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二)信息发布范围:

由招募对象的范围决定。

(三)信息发布时间: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聘信息尽早发布。

(四)招募对象的层次性:

招募对象是处在社会的某个层次上的,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与特点,向特定的人员发布招聘信息。

第二十七条应聘者提出申请:

(一)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应聘申请可以采用三种方式:

一是通过信函提出申请;二是直接填写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五);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二)应聘者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应聘申请表(函),且注明应聘职位;

2.个人简历,注明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验、技能、成果、个人兴趣爱好、品格等信息;

3.各种学历、技能、成果(包括奖励)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人员选拔

第二十八条资料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语言等,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其中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试。

第二十九条初试

初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测试,根据测试对象的不同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或组合方式,并作好初试记录,初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应聘人员初试测评表》(参见附件六)意见栏中填写评语和意见。

初试合格者,给予“同意复试”意见,进入复试;初试不合格者,给予“不予考虑”意见,应聘者被淘汰。

第三十条复试

复试负责人/测评小组根据事先设计的测评内容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并作好复试记录。

复试负责人综合小组意见在《应聘人员复试测评表》意见栏填写评语及意见。

复试意见分为“同意聘用”、“不同意聘用”、“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三种。

第三十一条审批

有关责任人(总裁办公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董事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审批。

同意聘用的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不同意的淘汰;建议考虑其他岗位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推荐岗位所在部门协调,另外安排测试。

第三十二条体检

同意聘用的外部应聘者应在审批后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第三十三条报到

同意聘用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须向公司提前申请批准。

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到又未申请延期者,人力资源部或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于内部招聘的员工,批准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内部应聘员工可不参与体检流程。

第六章人员录用

第三十四条录用

应聘人员报到后,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试用员工。

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第三十五条试用

员工上岗都应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

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应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

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试用期满未达到合格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科)与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转正或辞退,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第三十六条转正

试用期满合格,填写转正申请,办理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为转正员工定岗定级,提供相应待遇;

(二)制定员工进一步发展计划;

(三)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第七章人才特区

第三十七条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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