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巡检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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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网巡检操作规程
一、对巡线人员的基本要求
1、熟悉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及其爆炸危险性知识,了解天然气管道输送的基本知识。
2、巡线员必须熟悉所巡查的管线及附属设备(凝水缸、阀门)的位置、技术参数(管径、壁厚、材质、防腐情况、埋设、运行压力等)、状态、走向。
并充分掌握燃气管道及设施与其它地下设施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
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巡线人员的工作内容:
1、巡视、检查、维护、保养
1.1.管道
1.1.1、巡视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取土、挖塘、清淤、修渠,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现象。
1.1.2、巡视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至500米内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1.1.3、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1.1.4、检查管道是否漂管及埋深不够。
1.1.5、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1.1.6、检查“三桩”是否齐全完好。
1.1.7、检查地面标志是否完好。
1.1.8、燃气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的响声等;
1.1.9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
1.2、管道穿越、跨越
1.2.1、检查管道穿越、跨越公路、铁路、河流的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
大开挖处是否回填完好并符合路况要求,标志桩是否完好。
1.3、阀井室、凝水缸
1.3.1、检查阀井室内设施包括:
井盖、井圈、井壁、凝水缸、凝水缸附件、阀门、补偿器、法兰等是否完好。
1.3.2、检查阀井室内管件、阀门有无内、外漏、损坏、锈蚀等现象,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1.3.3、检查各阀门、管件等是否完好,阀位指示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定期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1.3.4、检查阀井有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警示标志。
1.3.5、检查阀井室是否通风良好,有无积水、结冰现象,井内有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1.3.6凝水缸应定期排放积水,排放时不得空放燃气;在道路上作业时,应设作业标志;
凝水缸井护盖、排水装置应定期检查,应无燃气泄露、腐蚀和堵塞,无妨碍排水作业的堆积物等;凝水缸排出的污水不得随地排放,并应收集处理。
1.4调压器部分
1.4.1应定期清除调压装置各部位的油污、锈斑,管路应畅通;
1.4.2应定期检查调压装置,无腐蚀和损伤;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1.4.3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的调压装置,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1.4.4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装置时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1.4.5正常使用的调压器自动切断,造成停气。
应在恢复供气前,查明调压器切断原因,并提前通知用户恢复供气的时间,恢复供气严禁在夜间(22:
00至次日凌晨6:
00)进行;
1.4.6调压装置中的过滤器接口应定期进行严密性检查、前后压差检查、排污及清洗。
2、预防性沟通、协调
2.1巡线员所辖区域内出现施工等可能损坏燃气管网的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了解施工情况、工期、进度、规模,以便确定监护时间、监护范围、监护重点。
根据施工情况,准确判断施工是否影响燃气管道。
同时,将燃气管道位置、埋深状况向施工方交代清楚,以确保燃气管网免遭破坏。
2.2.发现管道附近存在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要立即向施工方说明情况或制止施工,然后用通讯工具联系公司领导出面协调。
2.3有无塌陷或开挖取土的现象;管线安全距离内是否有违章建筑施工及其他市政工程;有无违章用气、破坏燃气设施的现象。
2.4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发现以下行为要坚决制止,防止事故发生。
2.4.1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
2.4.2堆放、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等物品;
2.4.3未经批准开挖沟渠,挖坑取土;
2.4.4未经批准打桩作业或者顶进作业;
2.4.5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安全警示标志;
2.4.6其它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3、宣传、告知
3.1在巡线过程中发现可能危及管道运行安全的施工作业迹象时,应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3.1.1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3.1.2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3.1.3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3.1.4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3.2在日常工作及对外协调过程中要宣传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天然气泄露爆炸的危害等内容。
3.3巡线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附近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扩展到,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
4、现场监护
4.1巡线过程中存在事故隐患的重点地段反复巡查,必要时并设专人盯守,直到隐患消除。
4.2在管线附近存在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时要进行现场监护,监督施工方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燃气管道运行安全。
三、对巡线人员的工作要求
1.巡检人员携带检查记录和巡检工具,按巡检路线检查主管网、庭院管网、凝水缸、阀门井、阀门、调压器,用户引入管等设施。
2、巡线员在巡视的一天中,必须把一天所有经过的路段、路段中各种与燃气设施相关的情况详细填写《外网、凝水缸检查记录表》,巡检发现的问题也要如实填写《外网、凝水缸检查记录表》。
填写时要内容真实、字迹要工整、认真,内容、时间、填写人的姓名一字不准缺少。
3、在巡查中发现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设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维护好现场,保护第一现场资料。
发现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要及时上报,协调、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
4、定期对天然气管道走向、埋深、穿越、隧道、线路交叉、水工保护、违章占压以及管道沿线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察看了解,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5、不定期抽查管道(阀井室)及附属设施、阴极保护系统、各有关设备仪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管道专业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6、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对管道进行相关的检查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