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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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免费教育师范生双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免费师范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我校多年来建立的实习(实践)基地教师资源,建立基地学校教师和我校学生更加密切的新型合作指导关系,实现基地学校需求动态和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协调统一,形成四年不断线的见习、实习机制,积极引导免费教育师范生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动态,提高免费教育师范生的从教能力,从整体上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对免费教育师范生实行本科生双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费教育师范生双导师制的含义及实施对象

免费教育师范生双导师制是指由我校教师和实习基地教师共同担任师范生导师的一种教育模式,实施对象是从2007级开始的所有免费教育师范生。

其中关于我校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详见《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师教发

[2006]4号)和《关于调整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师

教发[2006]69号),本方案主要是针对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聘任、工作方式、职责要求等方面提出的。

二、导师的聘任

1.在一至四年级本科生中实行导师制;

2.导师的任期一般为四年,每10-20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

3.导师由各院系推荐,学校统一从各实习基地聘任,要求

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为人师表。

聘任导师前,先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所带课程和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予以公布;

4.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填报个人简介、所带课程、研究方向等。

各院(部)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各院(部)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双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三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5.为实习基地指导教师颁发聘书。

三、导师的工作方式

主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

“走出去”即

我校师范生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接受实习基地指导教师的指导,一般在第七学期进行。

“请进来”即将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邀请

过来为师范生进行指导,可贯穿于大学四年进行,原则上每学期一至两次。

其次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为学生答疑解难。

四、导师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1.向学生介绍基地学校发展的新动态,帮助学生确定学习

目标,指导学生授课技巧和方法;

2.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与学生一起从事相关的基础教育研究课题;

3.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学生各方面动向,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教与学的问题、心理成长中遇到的问题等及时予以解答并反映

给有关负责人和部门,以便改进教学,完善我校学分制管理制度,使其身心健康发展;

4.各院(部)每学期开学初要安排所有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或召开网络会议,并不定期邀请基地导师为学生指导,方式灵活,可以是讲座,也可以是座谈等,使学生和导师之间保持经常性联系,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自定;

5.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的日常工作须有记录,导师应认真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填写“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工作记录簿”;6.学期结束要做好工作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学校

每年召开一次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工作大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

导师的优秀工作总结及基础教育研究论文结集出版。

注:

各院(部)每学年将实习基地的指导教师确定下来后,持导师和学生对应名单统一到教务处教学科领取“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工作记录簿”,发给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学年末将导师

“免费教育师范生导师工作记录簿”收回院(部)备案。

五、导师的工作劳酬

1.学校将拨出专款支持此项工作,实习基地导师来我校指导学生,由相关院(部)接待,负责安排住宿,报销差旅费;

2.在完成指导任务的前提下,按每生每年50元的标准发放指导费。

六、时间安排

每年10月中旬各院(部)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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