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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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以及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建设创业之都、构建“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始终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不断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切实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着力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构建“两型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三)基本原则
——突出长沙特色,服务发展大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总体要求,立足市情,探索具有长沙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引领长沙科学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市场主体。
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突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主力军作用,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实现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良性互动。
——统筹全面发展,力求重点突破。
在统筹长沙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力求实现新的突破。
——着力转化运用,培育竞争优势。
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指导、支持优势企业、行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四)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要求,我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目标为:
到2020年,把长沙打造成为创新氛围浓厚、创新人才集聚、创造活力迸发、运用成效显著、权利保护有力、公共服务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使知识产权成为长沙跨越式发展的引擎,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支撑。
到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目标为: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高。
全市年申请专利达12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40%以上,国外专利申请大幅度增加,并在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核心专利。
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500件以上。
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数量大幅增长,居国内省会城市领先地位。
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逐年提高。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工业园区95%以上的企业拥有专利,专利的实施转化率达到70%以上。
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企业都拥有专利和注册商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40%以上,企业在国内及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中的参与度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核心版权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增大,商业秘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中华老字号和民间文艺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体制不断完善,司法保护水平大幅提高。
知识产权行业自律机制、预警应急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基本建立。
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显著减少,维权成本明显下降。
——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日益健全。
具有长沙特色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高效运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95%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培育2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拥有一批创造能力强、运用水平高,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研发、管理人才。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文化繁荣发展。
(五)战略重点
——重点任务。
深入推进专利、商标、版权和标准等四大战略,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运用机制、保护机制、协作机制和评价机制等五大机制,大力实施园区知识产权先导工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工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工程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等六大工程。
——重点领域。
专利方面,加快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家电等优势产业的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壮大一批产业集群。
商标方面,强化商标意识,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附加值,培育一批具有广泛市场认可度的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改造、提升我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商标和老字号流通企业。
版权方面,积极支持出版发行、广播电视、卡通动漫等核心版权产业获取知识产权,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促进版权及相关产业全面发展。
植物新品种方面,围绕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加大茶叶、杂交水稻等优势领域技术开发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以植物新品种权为支撑的生产规模大、带动功能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地理标志方面,强化浏阳花炮、湘绣等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挖掘长沙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所蕴涵的地理标志资源。
——重点区域。
大河西先导区要强化知识产权理念,努力掌握一批对“两型”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自主知识产权洼地,引领和支撑新一轮产业发展。
国家级园区要提高聚集各类知识产权资源的能力,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集群化发展,打造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区、富有特色的知识产权示范区。
其他园区要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模式,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二、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一)发挥政府引导功能。
强化自主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坚持技术创新,以能够合法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获得知识产权为追求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的良性循环。
完善专利申请补助办法,加大专利申请补助力度,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申请。
编制《长沙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录》,建立政府采购首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
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长沙市知识产权奖励制度,重奖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和主持国家级以上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并对推动专利技术在长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等普及活动,精心打造“长沙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长沙知识产权十佳(发明家、代理人、创业者)”品牌,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激发公众发明创造热情。
(二)突出市场主体作用。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金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加速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工程,加快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核心专利技术实施,推动商标、品牌资源输出,拓宽版权市场化途径,支持杂交水稻等具有鲜明长沙特色的植物新品种发展。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技术联盟。
挖掘山、水、洲、城等独特资源优势,加强长沙地理标志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振兴长沙中华老字号,推动其向服务现代化、品牌知名化、视野国际化发展。
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园区、科研院所)工作,加强市校(院)知识产权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应用性技术研发,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
(三)促进交易市场发展。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培育信息对称、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长沙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使长沙成为立足湖南、辐射中西部、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交易集散地。
完善国家专利技术(长沙)展示交易中心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功能齐备、形式多样、运作高效的交易平台。
以科交会、专交会、农博会等大型会展为媒介,大力推介长沙各类知识产权优秀成果,引进符合长沙“两型”产业发展需求的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实现知识产权成果与长沙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
(四)完善服务支撑体系。
结合长沙产业发展实际,建设优势领域、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专利数据库。
逐步整合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备、专业高效的长沙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支持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优势企业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知识产权布局。
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知识产权投入,落实职务发明法定奖酬。
拓宽融资渠道,推动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进风险投资机构进行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风险投资,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
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三、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一)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体系。
建立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和政企协作机制。
完善长株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定期沟通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区域执法协作。
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构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行政司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
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保护工程,深入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和遏制重复性、群体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活动。
建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倡导销售“正版正货”承诺活动。
支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创新,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机制,深化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试点。
建立知识产权案件陪审员制度和技术专家顾问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加大判决执行力度。
(三)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创新发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强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服务外包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制定实施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查处展会中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造诚信、规范、共赢的长沙会展品牌。
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严厉打击各种盗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