磅房管理制度-01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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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格交接班工作
1.交班人员要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填写当班遗留问题及有关通知、指示。
2.交班人员按照《过磅单修改、删除记录》、《外出过磅记录》、《开具“手填磅单”记录》的要求,认真、完整的填写本班处理问题的记录。
3.交班人员要把本班的《过磅单》按序号装订成册,其它票据粘到相关磅单上,并粘有封皮,写明日期、磅单张数,整齐地按时间顺序摆放到卷柜中。
4.交班人员要把本班的日报表打印出,夹在《磅房日报表》文件夹中。
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交接班记录》中标明,由接班人员接班后补充打印。
5.过磅员要做好岗位物品交接工作,包括磅房所有设备、办公用品,标识牌,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并做记录,否则,根据损坏程度考核当班过磅员。
6.起磅前,要先检查磅体、传感器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
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二、过磅车辆管理
(一)相关业务及客户实施窗口办理业务,司机不得擅自进入计量站;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二)过磅车辆须等汽车衡开启后方可上磅(仪表预热需十五分钟),并且过磅车辆不得在秤台上延时停留,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损坏磅体,报公司处理。
(三)过磅员须在过磅车辆彻底停稳后方可取数称重,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如若连续违规操作,报公司处理。
(四)过磅车辆须服从汽车衡操作员的统一调度,依次依序沿规定路线缓慢上磅,不得乱走乱停,不得抄近路上磅,上磅车辆限速为5公里/小时,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不得抢路或连续上磅(大显示屏显示为零后方可上磅),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五)过磅车辆应缓缓驶入秤台,车速必须低于5公里/小时;
上磅后缓缓刹车,起车时也应缓慢起车。
车辆进入秤台应直线行驶,并尽可能停留在秤台中心位置,严禁将车轮压在秤台边缘,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损坏磅体,报公司处理。
(六)采用车车回皮称重方式,如果车辆皮重有变化,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七)过磅车辆不得撒落物料,撒落物料由承运单位负责清扫。
(八)汽车衡操作员监督检查上磅车辆,车内不允许留人,否则不予计量。
(九)进厂车辆一律从1#磅(西面磅)过磅,出厂车辆从2#磅(东面磅)过磅,否则不予计量。
(十)过磅车辆的车牌必须规范、整洁,字迹清楚,《派车单》上的车牌号必须与过磅车辆的车牌号相符,否则不予过磅。
(十一)过磅车辆必须把车停在汽车衡划线范围之内,其余车辆等候在划线范围之外,等前一辆车过完磅离开后,方可启动车辆上磅,否则罚款100元,损坏磅体的,交厂部处理。
(十二)车辆夜间过磅时,必须把车灯熄灭,否则不予过磅,影响工作的,视情况严肃处理。
三、需过磅计量出厂的物资管理
(一)不合格原料煤外运出厂
1.拉运原料煤车辆铅封已被损坏
此情况视为不合格原料,由原料调运部门开具《出门证》,煤厂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该车辆方可过磅,如过磅数量与入厂过磅数量相符,过磅员在《出门证》上加盖签章,并删除电脑内关于该趟车过磅的记录。
门卫可依据《出门证》给予放行。
《出门证》共两联,磅房一联存档,门卫一联,过磅员登记台帐。
2.卸到煤场的不合格原料
由原料调运部门通知厂家申请拉走,由原料调运部门开具《出门证》,煤场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客户车辆入厂时要向过磅员出示原料调运部门的通知运输单据,上磅过皮重。
到煤场装完不合格原料后,过磅出磅单。
并由过磅员在《出门证》上加盖签章。
《出门证》共两联,磅房一联,门卫一联,过磅员登记台帐。
(二)废旧物资出厂
需过磅计量的废旧物资出厂时,必须由综合仓库或物资管理者开具《出门证》,综合仓库、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签字认可。
拉废旧物资的车辆入厂时要向过磅员出示《出门证》,上磅过皮重。
到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装完废旧物资后,过磅出磅单。
《出门证》共两联,磅房一联,门卫一联。
磅单由综合仓库登记后领取,存根磅单由综合管理部保存备查。
(三)产成品出厂
过磅员依据销售部门开具的《提货单》给拉运产成品的车辆过磅,并出机打《过磅单》,加盖签章。
门卫可依据《过磅单》给予放行。
四、汽车衡过磅计量管理
(一)汽车衡操作员应有良好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责任心强,熟悉电子称重系统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新录用的员工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汽车衡操作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谁出计量单据,谁负责;
谁当班,谁负责”。
(二)电子汽车衡的使用
1.仪表开机预热一般为15分钟左右,读数必须在重量稳定、光标点亮时读取正确的重数值。
下班时停机并切断所有电源;
汽车衡操作员离开岗位超过十五分钟以上,必须停机并切断所有电源。
2.过衡车辆的最大载荷不允许超过150吨。
禁止称量重量接近150吨的铲车之类的短轴距车辆上磅。
3.禁止使用计算机进行非工作操作,预防计算机感染病毒,损坏称重系统。
计算机、打印机按计算机操作保养要求执行。
4.经常检查秤体限位间隙是否合理,清扫秤台台面,保持清洁。
秤台四周间隙内或秤台底部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异物。
5.严禁车辆连续上磅,必须在仪表显示已归零位后,车辆方可再上磅。
6.雷雨天气,严禁开磅计量;
若必须开磅,则需请示本部门领导与销售部、供应部协商解决。
(三)电子汽车衡的维修和保养
1.禁止在秤台上进行电弧焊作业,若必须在秤台上进行电焊作业,请注意:
断开信号电缆与仪表的联接;
电焊的地线切不可设置在传感器的附近;
切不可使传感器成为电焊回路的一部分。
2.经常检查接线是否松动,折断,接地线是否牢靠。
3.保持接线盒内干燥,盒内干燥剂应定期更换。
4.严禁非工作人员进行计量操作;
严禁非专业人员维修电子汽车衡及附属件。
(四)电子汽车衡的校验
1.电子汽车衡属强检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对其修理与检定应由生产技术部联系具有《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计量器具检定许可证》的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修理与检定。
2.综合管理部建立电子汽车衡台帐,并建立修理和检定档案。
五、物料计量管理
(一)进厂物料计量
1.汽车衡操作员依据供货厂家或原料供应部门提供的《派车通知单》,按《汽车衡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计量。
2.汽车衡操作员依据场地管理员签章过的《派车通知单》对车辆予以回皮,并将此单与过磅单一并对应保存。
3.汽车衡操作员出具过磅单,一式五联,存根联—磅房保管,两联—货主、司机,其余两联——原料供应部门、公司财务部。
4.质量检验和杂质扣除量由原料部、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共同确定。
5.汽车衡操作员按规定汇总计量数据并建立台帐,制定报表发送到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二)出厂物资计量
1.销售部出具提货通知单提供出厂物资名称、计划吨位和收货厂家名称送达磅房。
2.汽车衡操作员接到通知单后,方可允许车辆过磅记录皮重进入厂区;
如果车辆皮重与计划吨位的总重量超过汽车衡量程,马上通知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准备重车外出过磅。
3.重车出来过磅,汽车衡操作员首先看其净重是否超出计划吨位,如果超出,车辆返回卸料。
反之,汽车衡操作员按《电子汽车衡操作规程》对车辆进行计量。
4.汽车衡操作员出具称量单,一式五联,存根联—磅房保管,其余两联—货主、司机,剩余两联交公司财务部和物质销售部门。
(三)厂内转移的物资计量
各车间、部门废旧物资回收到仓库,需车间、仓库人员各一名随车到汽车衡过磅计量,操作员出具称量单,一式四联,生产技术部保留存根联,其余三联都给车间,作为与仓库的结算凭证。
(四)不合格原料从厂内拉出的计量
1.拉原料车辆的铅封已破坏,煤场管理员在原料供应部门开具的《派车通知单》上标注“铅封已破坏”。
此车辆出厂时,过磅操作员给予过磅,并依据过磅数量开具“手填过磅单”,并填写在皮重一档中。
入厂过磅数量填写在毛重一档中。
此“手填过磅单”可作为出厂依据。
2.已卸掉的不合格原料要拉走,磅房操作员要依据原料供应部门开具的证明给予过磅,将证明与《过磅单》装订在一起。
并在《汽车衡交接班记录》上写明。
六、超吨位车辆外出过磅制度
(一)过磅车辆毛重超出150吨时,司磅员电话通知原料部、生产技术部安排人员共同出外过磅。
(二)汽车衡操作员将《外出过磅记录》交给外出过磅人员。
(三)外出过磅人员携带《外出过磅记录》和原料部、生产技术部人员一同前往过磅地点。
(四)在外过完磅后,外出过磅人员和原料部、生产技术部人员在对方出具的称量单及《外出过磅记录》上签字确认。
(五)回到磅房后,外出过磅人员将称量单和《外出过磅记录》交给当班司磅员。
(六)汽车衡操作员接到“外出过磅单”后,以外出过磅车的车号将此车保存到主库中。
(七)汽车衡操作员通知磅房负责人修改主库中的称量记录。
(八)如磅房负责人未能及时修改称量单,汽车衡操作员在征得磅房负责人同意后为外出过磅车辆出具“手填过磅单”。
(九)“手填过磅单”按照“机打过磅单”的项目填写一式四份,并将保存在主库中的磅单编号填写在“过磅单序号”处。
(十)磅房负责人修改过磅单后,填写《外出过磅记录》中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
(十一)磅房负责人修改过磅单后,由当班人员将“手填过磅单”更换为“机打过磅单”。
(十二)当班汽车衡操作员将修改后的过磅单存根联和外出过磅称量单第一联粘贴在一起,按日期、序号放入对应位置;
(十三)其余过磅单与外出过磅称量单粘贴在一起,装在外出过磅称量单档案袋内。
七、票据、计量报表的管理
(一)当日过磅单由当班人员下班前按磅单序号装订成册,并粘封皮。
封皮上要求注明磅单总张数,各类别磅单的具体张数。
(二)客户提货通知单、厂外过磅单、派车通知单、卸车采样单要求按过磅单序号编号,并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粘封皮,注明票据总张数,各类别磅单的具体张数。
(三)所有票据要妥善保管,按月装封,每月初把上一个月的所有票据交与资料室长期保管,办理移交手续。
(四)汽车衡操作员要在当日过磅结束后,编辑当日称量统计汇总表。
要求报表上列有:
车号、序号、矿名、收货单位、毛重、皮重、净重、规格、过磅员。
每月最后一天做完汇总表后,要求把报表装订成册,并粘有封皮。
封皮上要求注明厂名、部室名称、年月日(按厂部封皮统一格式)。
此报表由磅房长期保存,满一年后,由生产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保管。
八、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