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与思考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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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少数干部存在着“贪污受贿万万不能,吃点喝点无伤大雅”的错误认识。
但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廉政规定的不断细化,越来越多“无伤大雅”的不廉行为被屡屡曝光,比如国税人员接受纳税人宴请、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
这些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情节也不是特别严重,但极大地损害了国税部门的公信力,如果听之任之,必将发展成更严重的腐败行为。
三是负面影响越来越大。
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收作为与民众、民生密不可分的话题,公众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
而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使各种不廉行为变得无所遁形。
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看,酒桌上的一句狂语、会议上的一盒好烟、手腕上的一块名表,都有可能在不经意间被有心人拍摄、发布、散播,进而牵扯出更深层的廉政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国税部门如果发生不廉问题,极易引发社会舆情,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二)从诱发原因看,税务廉政风险的成因比较复杂
一是自身素质。
当前干部队伍主流是廉洁向上的,但是仍有少数干部中存在服务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欠缺、风险意识淡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有的文化层次不高,思想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部门特权观念等根深蒂固;
有的虽然有学识、有思想,但盲目推崇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错误价值观;
还有的奉行好人主义,执法时面对各种说情、各种关系,往往选择“网开一面”。
如果平时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这部分干部面对利益、人情等形形色色的外部影响很容易违反原则,将掌握的公权力变成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是税收体制。
目前,国税机关在行政处罚、税款核定、情节认定、执行方式选定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给公权滥用提供了一定空间。
而且,当前税收征管模式还不够完善,部分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税收管理员对所辖企业一管到底、权力过大的问题。
同时,国税机关在制定内部文件时有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业务条文规定太细、太死,一旦发生违法案件,往往成为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依据。
三是执法环境。
近年来,组织收入形势越来越严峻,部分地方政府向基层国税部门下达的收入任务脱离经济税源实际,基层单位迫于压力,极易出现征收“过头税”的问题。
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从发展经济、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出发,影响正常的国税稽查等工作,或者违规为企业争取税收减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从面临形势看,税务廉政风险防控的任务更加紧迫
一是当前全国上下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四风”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
国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部门和执法机关,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这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
二是当前社会经济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收入分配机制还不完善,社会贫富差距持续加大,公务员群体尤其是基层国税部门的公务员群体待遇普遍偏低,晋升普遍较难,容易引起心理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基层国税干部的职业伦理危机。
三是随着税制改革持续深入,近年来,国税部门征收范围的调整幅度、税收优惠的减免力度、涉税业务的复杂程度都在不断加大,难免会出现业务流程设计不完善、权力分配不清、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伴生问题,从而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
二、当前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内控机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规划。
近年来,各级在内控机制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廉政教育存在表面化的问题。
有的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客观上由于基层税收工作繁忙,教育时间、人员等方面往往得不到保障,使廉政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主要表现在:
一是教育形式单一。
仍然沿用“一人讲众人听”或者看看录像、读读警示文章的老方法,途径单一,方法陈旧。
二是教育内容僵化。
没有针对国税部门和干部的实际情况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教育,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层次性不足,或者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三是教育缺乏实效。
教育活动缺乏规划,疲于应付上级任务,效果往往也是蜻蜓点水,难以真正入脑入心,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二)风险控制存在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有的单位认为风险点排查的越多越好,虽然面面俱到,但缺乏针对性,无法确定出真正的高危风险点;
有的单位权利运行流程设计冗余交叉,各业务环节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约束控制;
有的单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看似手段丰富,但缺乏实效性。
另外,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和征管模式的不断改进,国税部门的机构、岗位、人员和业务流程相应发生调整,风险的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也应随之动态更新,有的单位这方面跟进得不够及时,风险控制功效明显滞后。
(三)监督措施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目前,有些单位出台了大量的监督制度,但具体配套措施的实际操作性不够强。
另外,由于基层税收业务量大,执法人员接受廉政监督的主动意识较差,而监察人员少、力量不足,呈现税收业务与廉政监督两张皮的问题,使监督效果打了折扣。
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即制度条文多,落实措施少;
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长效性、系统性的规定少;
注重事后监督的多,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的少。
一些廉政制度规定在基层未形成真正的约束力,形成了权力运行监督“真空”地带。
(四)责任追究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单位领导为了顾及部门形象,或者受老好人、怕揭短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对干部的执法过错和不廉洁的苗头性问题,采取低调处理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尤其是对情节较重的问题,没有给予必要的处理,即使给予通报批评也在一定的范围内,真正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严厉手段的更是少之又少。
这种所谓的“保护干部”,造成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助长了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为日后埋下了更大的风险隐患。
三、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内控机制建设要坚持廉政教育、风险预警、权力制约、内外监督、强化惩戒、优化环境等方面同步推进,形成整体合力。
近年来,烟台市国税局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行了一系列实践和理论探讨,取得一定成效。
市局被省纪委确定为首批“山东省廉政文化示范点”,9个县局被市纪委确定为“烟台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一)以确权明责为前提,促使风险预警更加高效。
明确界定岗位、权利、责任,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前提。
烟台市国税局在精简审批事项、规范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
明确权力依据、权力行使范围、细化自由裁量权基准,科学绘制权力流程图。
按照职责分工控制和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查找岗位风险点。
按照易发程度和风险等级,对每个风险点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仅市局机关就排查出风险点635个、制定防控措施662项,针对重要权力事项,绘制104个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了权责明晰、易于操作、便于监督、提升效能的风险预警目标。
(二)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促使权利约束更加有力。
加强过程控制是风险防控的重点。
信息手段对固化和规范权力运行链条,深化岗位环节控制,强化程序之间的内生制约力起着关键作用。
烟台市局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开展了“三岗分立”分权制约模式的探索,在各岗位之间形成了制约链条,有效防止权力运行“脱轨”,从而最大程度防范廉政风险。
试点建立了“管查互控互助”平台,实现了权力运行的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并对税收管理员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量化评价,形成了征管提供稽查线索、稽查反馈征管质量、监察追究相关责任的内控管理模式,将权力约束转变为信息处理的过程。
(三)以阳光公开为原则,促使内外监督更加规范。
突出重点领域监督,每年都结合财务审计和执法检查工作,围绕执法权和行政权中的高风险环节,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规用权行为。
突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通过经常性的巡视考察、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方式,有效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行风热线、群众评议等活动,扎实开展了“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把权力的运行情况、干部的作风情况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近年来,市局在各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均名列前茅。
(四)以强化惩治为手段,促使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坚持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发挥好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完善责任追究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标准,对责任对象是否应受到追究、追究到哪一级、量纪的标准是什么都做出具体的规定,使责任追究由无形变为有形,由软指标变为硬杠杠。
对已查实的违法违纪者,充分用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法律追究等多种手段,切实起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同时,做到惩戒、激励双到位,把廉政责任和工作作风的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树优、职务晋升等挂钩,真正让清正廉洁、勤勉务实的干部有为有位,在系统内形成廉洁从政的清风正气。
(五)以加强交流为目的,促使廉政环境更加优化。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降低不法分子为攫取非法利益、腐蚀拉拢国税执法人员的风险。
加强服务大局意识,着眼经济大局,强化税收分析,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及时汇报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去年以来共向党委政府提交有分量的分析报告20余篇,其中9篇被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促使党委政府充分认识经济与税收的关系,进而正确对待、科学领导税收工作。
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察部门、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共同研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今年以来,与纪委、检察院、法院召开联席会议6次,通过部门间的合作交流,有效增强了对廉政风险的源头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