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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安全施工方案Word格式.doc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9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安全防护措施…………………………………………3

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20

四、现场防火措施…………………………………………22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2

六、消防、保卫措施………………………………………22

七、安全组织机构图………………………………………25

八、安全安全施工岗位责任表……………………………26

一、工程概况

1、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行政人文楼、图书馆工程。

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西侧,春晖路以北,科苑路以东。

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25415㎡,本项目四标段为框架结构的一类五层,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由于基础较浅均采用人工挖桩基础。

本工程由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该工程的建筑、结构、水、电等施工图设计;

质量监督单位为:

连云港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勘单位为:

连云港市地质勘察院

监理单位为:

连云港市连大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为: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安全防护措施管理

责任人:

梁高宗

外架负责人:

杨帅帅

临时用电:

张川江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防高空坠落事故;

防物体打击事故;

防基坑坍塌事故;

防机具设备伤害事故;

防触电雷击事故;

防火灾事故。

1、施工区域作业人员一律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

有防止行人等坠落安全设施;

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3、作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除采取常规的“遮拦、网盖”措施外,在特殊部位有权进行特殊防护处理,如大于0.3m的洞口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

4、安全网搭设按规程进行挂网,对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进行严格监督,在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灯)。

5、落实工人进场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7、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04-93规定执行。

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防雨、设雨罩和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

从配电箱通往分配电箱的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按要求埋设。

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埋地敷设不小于0.6m,并须覆盖硬质量保护层,穿越建(构)筑物、道路及易受损害场时,须另加保护套管。

8、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凡2米以上的作业属高空作业,凡进入现场内进行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8.2、在楼梯口、预留洞口、楼层临边搭设符合要求的围栏,且不低于1.2m,并要稳固可靠。

进入施工的人员上下通行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攀登模板、脚手架、并做好“四口”、“五临边”等处防护措施的管理。

8.3、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使用。

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

8.4、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8.5、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棚防护棚要双层搭设,侧面应有防护栏板。

9、加强监控监测,确保安全生产,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尤其是基坑开挖、主体结构、装饰施工三个阶段,做好地面及周边建筑的沉降观测及结构物变形观测,通过观测成果指导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及环境安全。

10、实施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施工中严肃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施工建立在科学和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11、施工队组、项目经理部、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各项记录、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项目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对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处罚。

12、安全用电措施,电气线路、配电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

临时施工用电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并采取各种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要求:

安装、使用、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并严格按用电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施工方案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或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及维修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作妥善处理后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12.1、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2.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2.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2.4、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12.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6、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2.7、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2.8、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9、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2.10、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2.1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2.1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2.13、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2.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2.1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2.16、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s。

12.17、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二级电箱——三级电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

三级电箱——二级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12.18、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2.19、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2.20、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高空及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

做好临边防护及四口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并满足施工需要。

13.1、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雨水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3.2、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3.3、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13.4、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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