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改制实施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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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宁灵二建字(2002)号
关于呈报“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转制实施方案”的报告
体改委宁夏灵武市财政局:
城建局
根据“集体企业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制定了《宁夏灵武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转制实施方案》,现呈上。
妥否,请审批。
附: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转制实施方案》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二000二年十月二日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股份合作制改制方案
根据“集体企业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转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深入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导思想,积极主动地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重点、以效益为目的地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
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更新观念,统一认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型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
努力探索,大胆创新。
2、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
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带动改革。
改革与发展坚持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
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
3、坚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是立于1990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官国福先生。
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
现有在职职工76人,截止2002年5月31日账面净资产600万元。
三、改制过程中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资产处置情况
1 、资产处置的依据
根据“集体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
2 、资产处置办法
首先,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截止2002年5月31日的经济效益及财产进行审计、清产核资及评估。
其次,将评估后净资产中的300万元用于职工劳动补偿,按职工工龄、岗位、职务、职称、劳动贡献、学历等量化给职工。
再次,净资产扣除300万元用于职工劳动补偿款和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购买职工待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后以“买一送三”办法配售给本企业职工。
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是指本公司在职正式职工不愿意在改制后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就职以及不参加量化职工劳动补偿款的职工,要一次性买断工龄,每年工龄
5000元。
45岁以上的职工在买断工龄的同时,可在公司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待到退休年龄时再正式退休手续。
养老统筹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职工劳动补偿的计算见下款,但每个职工必须拿出量化给自己劳动补偿款10%的现金购买劳动补偿款后转为改制后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职工个人股,否则不予享受劳动补偿的优惠。
四、职工劳动补偿款的计算
(一)职工劳动补偿的原则
依据,将本公司2002年5月31日全部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将评估后净资产中的300万元作为职工劳动补偿总额,对每个能参加劳动补偿的职工,根据工龄、岗位职务、职称、技术资格、劳动贡献、学历等因素积分量化。
(二)职工劳动补偿的范围
(1)2002年5月31日前在本公司工作的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及长期临时工。
(2)2002年5月31日前在本公司内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
(三)职工劳动补偿总额及量化情况
1 、本公司2002年5月31日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后为790万元,其
中300万元作为职工劳动补偿,量化给本公司76名在册职工,作为改制后宁夏灵武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个人股,享有所有权、收益权、继承权、出让权。
2 、职工个人计分办法:
个人计分分为工龄分、岗位职务分、贡献分、学历分、技术资格分和技术职称分。
(1)工龄分的计分:
工龄分的计分期间从进入本公司工作起,截至2002年5月31
日止(以下简称计分期间)。
A 、本次量化,工龄分计分期间从进入本公司工作算起,每满一年计2分。
B 、截止2002年5月31日工龄不足一年和未定岗(大中专实习未到一年,)人员,
工龄按2分计。
C 、在计分期间停薪留职人员停留一年扣1分。
D 、每年度旷工超过3天者扣1分。
E 、因触犯法律服实刑人员,工龄从重新就业起计算。
F 、因触犯法律服缓刑人员,服刑期间不计工龄分,不再扣分。
(2)岗位职务计分:
岗位一律按现岗职务计分
岗 位
计
分
经理
50
副经理、书记、总师
30
科长、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
15
付科长、技术员、预算员、会计
10
施工员、出纳员
8
材料员、司机
5
技 术 职 称
计
分
(3)技术职称分:
高级职称
50
中级职称
40
初级职称
30
(4)学历分
学历
计
分
博士研究生
50
硕士研究生
40
大学本科
35
大学专科
25
中专
20
高中
5
(5)技术资格分
技 术
资
格
计
分
一级项目经理
40
二级项目经理
20
三级项目经理
10
四级项目经理
5
(6)个人总得分;
个人总得分=工龄分+岗位职务分+技术职称分+技术资格分+学历分-应扣分
3 、个人应量化的资产:
(1)企业净资产量化分值=300万元/职工全部总得分。
(2)个人应量化的资产数额=300万元×个人总得分
4、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劳动补偿总额的量化情况祥见附表
(一)。
四、改制后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存在及发展状况
1、改制后本公司名称为宁夏灵武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拟设置股本为2000万股,每股折合人
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2、改制后本公司注册资金来源
(1)将公司改制时产量化给职工的劳动补偿资产以及每个参加量化资产的职工拿出给自己劳动补偿款10%的现金作为职工个人股;
(2)将公司改制时,将公司净资产净资产扣除用于职工劳动补偿款和职工自谋职业安置费、购买职工待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后以“买一送三”办法配售给本企业职工的资产也作为职工个人股;
(3)职工或企业也可以以1:
1的比例购买改制后本公司股份。
股本结构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二)。
3、股东、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办法:
改制后的宁夏灵武第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由本公司投资者组成,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根据各股东投资额的大小及经营管理能力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4、机构改革及变动情况
(1)按市场原则配置生产要素,以发展目标调整内部结构。
内部调整后设置四部一室一厂:
经营管理部、工程预算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办公室和预制构件分厂;同时组建直属三个子公司:
宁夏灵武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灵武二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灵武二建商贸物资有限公司。
逐步将本公司发展成为主要从事集商贸、餐饮、住宿、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综合公司。
(2)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在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总经理,由总经理按照德才兼备,能力优先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付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内享有自主管理权,对所管辖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可择优选聘,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单位经营风险。
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单位和本部门的发展负责,完成单位指标分解任务。
凡是由于部门负责人原因造成本部门发展乏力,效益下滑,或对工作缺乏责任心,从事与单位无关工作,有损单位利益和荣誉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有权解聘或调配。
解聘之日起,免去相应的待遇,
下岗待聘。
(3)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内部分级核算制度。
各子公司为二级核算单位,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单位统一管理,整体发展。
(4)单位实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自主决定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
单位可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工效挂钩,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相结合,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拉开收入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多贡献多报酬。
(5)实行奖励和处罚制度。
凡是部门运营良好并完成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的部门负责人和有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奖励。
为单位长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的人员,除了享受效益增长提成外,再给专项奖励。
奖金额随着单位经济发展幅度增大成比例提高,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单位的凝聚力,推动单位快速发展。
凡是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纪律,玩忽职守影响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除了进行经济处罚外,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6)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实行定岗定编,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岗变酬变的动态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实行上岗、试岗、待岗和下岗制度。
新上岗的人员有三个月试岗期;没有选择到岗位、没有完成岗位合同规定,或因故解聘的人员进行待岗,待岗期限为半年;待岗期满还未选择到岗位的人员下岗。
(8)企业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
打破干部与工人界限,不受原职务、职称及其他条件限制,职务、职称根据岗位需要既可以等职聘任,也可以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甚至可以不聘,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奖勤罚懒,使用人机制上体现价值导向原则。
四、配套措施
1、2002年5月31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其离退休金计发办法不变。
2、转制后的在职人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制度,纳入灵武市市养老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转制前参加工作或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3、单位转制后,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规定建立职工失业保障基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在职人员,可以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到达退休年龄时,按规定办理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