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安装工程检查要点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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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2)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n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n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3)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n楼层高度不大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n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小于2个。
n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
n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4)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5)埋地敷设的镀锌钢管道的沟槽底部要平整,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处应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如遇埋入酸碱度较高的土层中时,管道及配件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6)埋地管道在穿过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2、塑料管、复合管:
UPVC管最常用的是橡胶圈和粘接连接,橡胶圈接口适用于管外径为63~315mm的管道连接;
粘接接口只适用于管外径小于160mm管道的连接。
PP-R管的连接形式一般有热熔连接、电熔连接和法兰连接。
(1)常见的管材包括硬聚氯乙烯(UPVC)、聚乙烯(PE)、交联聚乙烯(PEX、PE-RT)、聚丁烯(PB)、聚丙烯(PP-R)以及铝塑复合管等。
(2)不得用于消防给水管道,不得在建筑物内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
(3管道的材质必须符合输送饮用水的卫生等级。
(4)管件为注塑成形的承插口管件,相配套的内螺纹管件必须带有金属螺纹的嵌件。
(5)管卡一般采用金属管卡固定管道时,金属管卡与塑料管间应采用塑料带或橡胶物隔垫。
(6)聚乙烯(PE)、交联聚乙烯(PEX、PE-RT)暗设在墙面和楼(地)面内的管道除分水管件外,应采用整条管道,中途不应驳接管道。
(7)聚丙烯(PP-R)冷水管道应选用公称压力不低于1.0MPa等级的管材和管件,热水管道应选用公称压力不低于2.0MPa等级的管材和管件。
(8)聚丙烯(PP-R)管暗敷于地坪面层下或墙体内的管道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不得采用丝接或法兰连接;
安装不便的场所宜采用电熔连接;
与金属管或用水器连接时,应采用丝接或法兰连接。
3、消火栓系统的安装
室内箱式消火栓安装时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
20mm;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
5mm。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安装
(1)管网安装:
n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500m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000mm。
n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并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n螺纹连接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
在管道弯头处不宜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n管道支、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n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
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2)喷头安装:
n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n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n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防护罩。
n喷头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报警阀组安装:
n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n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n水源控制阀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4)其他组件安装:
n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n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n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
n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
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
(二)排水管道工程
1、暗敷管道
(1)埋地敷设:
n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n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
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
弯头,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
三通和45°
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2)管窿及管井敷设:
n在封闭管窿和管井前,排水管应作灌水、通球冲水试验,并作隐蔽工程验收。
n立管的检查口应设有检修门。
nUPVC管用于高层建筑时,管径大于等于De110,在管窿或管井内楼板处每层封堵的可不设防火套管或阻火圈。
(3)吊顶内敷设:
n吊顶应在排水管的检查口、清扫口处设置检修孔。
2、明敷管道
(1)立管安装:
n铸铁排水立管上应每两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
在底层和在楼层转弯处应设置检查口,立管宜每六层设一个检查口。
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
n立管固定件间距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等于4m,可安装1个固定件。
nUPVC排水立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当层高小于等于4m时,污水立管和通气管应每层设置1个伸缩节。
n高层建筑中明设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2)横管安装:
n排水横管与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
三通、四通或90°
斜三通、四通连接。
n铸铁管横管吊架间距不超过2米。
n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n铸铁排水管在连接2个及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以上卫生器具时应设置清扫口。
公建UPVC管内在连接4个及以上大便器的宜设清扫口。
nUPVC管无汇合管件的直线管段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4m。
n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烟道和风道,当受条件限制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nUPVC排水横管的吊、支架间距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倍。
(3)通气管安装:
n当二根以上污水立管共用一根通气管时,通气管管径应不小于其中一根最大排水管管径。
n专用通气立管下端应在主排水横管下端接出,上端可在最高层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小于0.15m处与排水立管成斜通连接。
n通气立管不得接纳器具污水、废水、雨水。
n通气管不宜设在建筑物挑出部分,如檐口、阳台、雨篷等的下面。
n通气管高出屋顶(包括隔热层)不得小于0.3m,且大于最大积雪厚度,顶端应设风帽。
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通气管周围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侧。
(三)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卫生器具的安装:
(1)卫生器具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2)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3)排水栓和地漏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5~10mm,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4)卫生器具及配件安装位置、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6)器具的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2、卫生器具排水管安装:
(1)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接触应平整。
(2)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