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室外进排风口的设计要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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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风口排风口风口风速
中图分类号:
TU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Designingpointsofoutdoorairinletandoutlet、ByJiangMinggangAbstractBasedontherelationalstandards,ascertainstherequirementsoftheoutdoorairinletandoutletinthe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systemdesign.Keywordsairinlet,airoutlet,windspeedofairshutter
引言民用建筑室外进、排风口的设计是通风空调系统设计的基本内容,在满足本专业的合理性的同时,需要与建筑专业密切配合,整体协调考虑进、排风口间及与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的关系。
所以,熟悉规范中对室外进、排风口设置的要求,并在设计实践中准确应用成为暖通空调设计人员的必修内容。
室外进风口的设置位置进风口设置地点的选择的总原则根据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8.2.4条规定“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新、洁净的位置”。
在此总原则下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具体对进风口的位置又作了具体的要求,第5.3.4条规定“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应直接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点(强条);
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室外排风口的设置位置相对进风口的设置位置而言,对排风口的设置除个别有特殊危害排风的排风口作出明确定量规定外,如《暖通规范》第5.4.5条第4款规定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仅在《通则》第8.2.4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废气排放口不应设置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带”。
为了更易于设计者在实际设计中贯彻及把握《通则》的要求,一些地方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可以作为设计中定量要求的参考予以借鉴。
对于设计中常见的地下停车库的室外排风口,上海市工程设计建设规范DGJ08-98-2002《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4.2.2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
风口朝向人员活动区域时,其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2.5m;
排风口设在非人员活动绿化带内时,其底部可低于2.5m”。
此条可以作为一般民用建筑室外排风口的设置高度的参考要求。
此外,排风口与周围环境的相对距离,《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5.2.4条也规定“机动车停车库排风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室外进排风口的相对间距单就室外进风口或排风口一个而论,可以按上面论述执行,但当室外限定区域内同时设有进风口和排风口的时候,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开发商或者业主对建筑空间的利用可谓是“寸土必争”,必然使送排风机房的设置位置不可能任意选择占用,致使送排风风井及其风口的位置也必然受到限制,所以必须综合考虑进、排风口的相对位置以防止排风对进风的污染。
GB501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5.3.4条规定“进风口应低于排风口,并应避免进、排风短路”。
为了达到避免进、排风短路的目的,根据不同排风成分的污染程度,相关规范给出了具体做法的要求:
针对事故排风,《暖通规范》第5.4.5条规定,“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必须高出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特别指出是事故通风的排风对象应该仅限于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对于一般民用建筑平不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针对消防补风、排烟风口,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4.7条规定“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m;
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鉴于民用建筑中排风与排烟系统及送风及补风系统经常设计为兼用一套系统,室外进、排风口显然与消防用补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风口为同一处风口,所以《建规》要求的进、排风口相对距离标准,应该可以作为室外进、排风口相对位置的普遍要求。
特别对于高层建筑的消防用风口相对位置的要求,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作出相关规定,笔者认为可参考《建规》对此问题的要求。
针对人民防空地下室进、排风口的位置,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另外作了相关要求,第5.3.3条规定“战时使用的和平战两用的机械通风进风口、排风口,宜采用竖井分别设置在室外不同方向;
其设置符合第3.4.2条的相关规定,即“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进风口与柴油机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或高差不宜小于6m。
”作为民用建筑中具有专门属性的一类常见建筑,当涉及人民防空地下室进、排风竖井处地面时,进、排风风口的相对位置应该按此款要求执行。
室外进排风百叶风口风速要求室外进排风口绝大多说情况使用防雨百叶风口,其构造主要包括防雨叶片及滤网,净通风面积仅占风口名义面积的50%左右。
如果口部风速选取过高,必将使风口的局部阻力增加,风口的噪音增高,最终难以达到设计排风量,特别是在当前地下建筑普遍采用的排风兼
排烟系统中,在排烟情况下如果排风口的阻力过大,容易导致消防排烟量不达标。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版)第4.1.4条第8款对进排风口的风速选取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此款的注释中特别强调“风口风速应按实际有效面积计算”。
同样对设计中常见的地下汽车库的设计,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98-2002《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第5.2.4条规定,“机动车停车库的进风口风速宜取1.0~4.0m/s,排风口风速宜取1.5~4.0m/s”。
结语民用建筑在当前设计实践中占有重要比重,室外送、排风口设置不当,不仅影响到空气质量的品质,更严重的还有可能影响送、排风系统的设计效果,甚至于导致消防通风系统的不合理。
本文旨在提示设计人员认真阅读和理解规范,明晰规范的应用条件,以保证设计的合理并满足系统的使用效果。
参考文献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5]机动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
[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9版)
名词解释:
出风口一般为方形散流器,呈方行多层可拆卸,一般用防火帆布连接,无过滤网;
出风口有喷口,散流器方形的或圆形的,有双层百叶,或条缝型风口,出风口一般有调节风量大小或角度的叶片,回风口一般不要求那么多。
回风口多呈长方形,有称单(双)层百叶风口,并带有过滤网,回风口一般都是单层百叶,条缝型风口,简单的回风口有可能只是一层钢丝网。
送风口可以根据送风温度及送风口开尚的角度觉得室内的气流组织,而回风口一般对室内气流组织影响不大。
出风口,回风口,新风口,排风口的区分?
出风口是空调系统中送风用的,一般它的后面不会带过滤网,表面会很干净,送冷风时可能还会有冷凝水积聚在上面;
回风口通常也是指空调的回风口,一般来说它的后面都会带着过滤网,风口表面还会有黑色的灰尘积在角落里,很容易区分。
新风口是用风机把外面的自然风直接送到所需区域,一般也很带着过滤网;
出风口一般为方形散流器,呈方行多层可拆卸,一般用防火帆布连接;
送冷风时时水珠挂在上面!
有回风口多呈长方形,有称单(双)层百叶风口,并带有过滤网;
主要作用在于把污浊的空气吸回去。
新风口则较小,每个房间贴墙安装或是于送风口呈直线的必是新风口无疑!
排风口一般为格栅式,安装在外墙上,主要作用是把室内的污浊空气排到室外,多采用轴流风机因为机器口呈圆形为便于施工一般采用铁皮风管进行连接!
室内的安装位置大多在距机房不远的某个角落!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一、区别有以下几点:
1、目的不同:
平时送排风的目的是消除余热、余湿及有害物质;
而消防送排风的目的是防烟和排烟,防烟即维持该区域一定正压,保证要求无法侵入,排烟是及时地把烟气排掉,保证人员正常疏散;
2、设计风速不同:
平时送排风是常开的,考虑到噪音和运行费用问题,控制风速一般不大于10m/s。
而消防送排风是消防启动,一般控制金属风管风速不得大于20m/s,土建风管不得大于15m/s;
3、风量计算方法不同:
平时送排风一般是按换气次数计算,不同房间换气次数不相同,也有按稀释方程计算。
防排烟一般按单位面积计算,单位面积的排烟量是相同的(地下室车库也按换气次数计算);
4、防火阀设置温度不同:
排风的防火阀温度设置为70℃。
消防送风为70℃,排烟为280℃。
二、联系:
可以共用,风机不必独立可以共用,但区分高低速。
排烟系统:
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机械排烟:
采用排烟风机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方式。
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时产生的热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力作用,通过建筑物的对外开口把烟气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
排烟防火阀:
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常闭状态并满足漏风量要求.火灾或需要排烟时手动和电动打开,起排烟作用.当排烟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关闭,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漏烟量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