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PPT文件格式下载.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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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管理、基建、后勤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掌握本部门工作内容及应完成的工3、软件服务支持。
要求软件服务提供商要结合新制度和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及新制度的规定。
(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核算依据
(二)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单位内部核算依据-数字与技术支撑)数字与技术支撑)要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及新制度的规定,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如: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一固定资产,单位应修订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重新划分固定资产类别,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确定本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对于本单位存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的管理,均应根据政府会计准则,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在2018年末财务决算前,单位应当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和分类,清理、分析预算收入、支出,为实施新旧制度转换做好准备工作。
1、货币资金的清查盘点:
单位在年末决算时,认真完成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核对,确保数据正确无误。
按新制度规定,原账银行存款中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应当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如果有受托代理的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应当在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均应分别列示。
2、存货的清查盘点:
单位存货清查盘点应当重点关注“货已入库、发票未到”和“发出未结算”的存货金额,确保做到账实相符。
按新制度规定,区分在加工存货、非在加工存货,并按“存货用途或产权性质”区分为工程物资、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其他存货分类,以及按“是否为购入”及购入使用资金性质”分类统计,供结转新账使用。
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3、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单位应当根据新制度有关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要求,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清理结果进行分类统计,为固定资产转入新账做好准备。
按规定需要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单位,还应计算补提折旧额。
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从原账固定资产中予以区分并分别核算。
如果“固定资产”中有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即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以及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也应当区分出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4、在建工程的清查盘点:
单位应当逐项清查盘点在建工程,根据新制度要求与基建财务账总账、明细账核对,分别统计在建工程、工程物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供结转新账使用。
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5、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
单位应当根据新制度有关无形资产及其摊销核算要求,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确认无形资产及其补计摊销做好准备。
单位应将无形资产核查结果汇总,编制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作为按新制度追溯确认尚未入账的无形资产,以及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凭据。
6、预付账款的清查:
单位应当逐项清查预付账款,关注长期未核销应收款项及形成原因。
根据新制度要求,预付账款要按往来资金性质(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予以分类统计,供结转新账使用7、其他应收款的清查:
单位应当逐项清查其他应收款,关注长期未核销应收款项及形成原因。
根据新制度要求,其他应收款中如有“货款已付,尚未收货”情况的,应作为“在途物资”单独列示;
并按“往来资金性质(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予以分类。
8、应付账款的清查:
单位应当逐项清查应付账款,关注长期未核销应付款项及形成原因。
根据新制度要求,按“发生时是否计入预算支出”及“预算支出资金来源”分类统计供结转新账使用。
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9、其他应付款的清查:
单位应当逐项清查其他应付款,关注长期未核销应付款项及形成原因。
按新制度规定,在其他应付款中,如有因接受代管资金形成的应付款,应当单独列示,在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核算。
通过资产清直,全面摸清单位家底,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促进提高单位信息质量。
上述资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的明细表、汇总表格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作为单位编制转账会计分录的原始凭证(转入新账户的对应原账户余额及分拆原账余额的原始凭证)。
(四)清理账目。
是指对单位的各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单位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尤其重点关注资金性质(财政财政专项其他)、未入账资产初始入账成本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五)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五)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在实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转换前,各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建立并升级更会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数据备份。
将旧制度下会计信息系统中2018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数据备份,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9号)和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要求,做好会计电子档案的保管工作。
2、更新系统。
按新制度的规定和核算要求,更新会计信息系统中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及报表格式等基础工作。
3、转换数据,衔接账套。
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解读-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新旧衔接的准备工作建议(六)基本建设账数据的并入。
(六)基本建设账数据的并入。
根据2014年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如果单位有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定期将基本建设账教据并入单位大账,如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单位,则应当首先参照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2018年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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