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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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不发生重大自然环境破坏事故。
4.管理责任
4.1项目部经理是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及其所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
4.2分管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项目部行政副职领导,对项目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4.3各施工队伍、专业工地,科室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领导管理责任,并向项目部领导负责。
4.4各施工单位、专业工地的下属施工队、班组的行政正职是本队或班组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或班组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向上级领导负责。
5.文明施工管理
5.1施工准备阶段
5.1.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和要求。
5.1.2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责任应落实。
5.1.3总平面图布置应合理、紧凑。
施工用地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5.1.4总平面图布置应有废料、垃圾及临时弃土堆放场,并应做到定期清理。
5.1.5临时建筑设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做到按图用地,布置得当,搭设合理,环境整洁。
5.1.6场区围墙和围栏的搭设应稳定、整洁、美观。
5.1.7场区施工道路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三章施工现场中的“道路”规定。
5.1.8现场排水设施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三章施工现场中的“总则”规定。
5.1.9设备及材料的堆放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三章施工现场中的“材料、设备的堆放及保管”规定。
5.1.10主厂房内必须设置垃圾通道或活动垃圾箱,并每天有专人清理。
5.1.11主厂房及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干式”厕所,并有专人每天清扫。
5.1.12场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应醒目、齐全。
5.1.13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5.1.14洗浴设施应满足施工高峰时的需要。
5.1.15施工现场应有急救、保健设施。
5.2工程施工阶段
5.2.1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泥石不得沿途撒落,不得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5.2.2坑、沟边的堆土不得占用道路、不得长期存放,并应设专人及时清理。
5.2.3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配合得当。
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5.2.4施工场地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谁干谁请、随干随请、工完料尽场地请”。
现场消灭“七头”(烟头、铁丝头、焊条头、钢筋头、废木头、碎砖头、废料头)
5.2.5主厂房内设备、材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标识应清楚,不妨碍通行。
5.2.6主厂房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三天期限,否则由材料部门按废料收回。
5.2.7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或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
5.2.8起重用钢丝绳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收回,不得乱堆乱放。
5.2.9保温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中应有防止散落的措施,每天完工后必须清理现场。
5.2.10氧气带、乙炔带及电源线应规范布置,工作结束应及时盘绕回收。
5.2.11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5.2.12施工现场应采取降低施工噪音的施工措施。
5.2.13施工人员应有成品保护意识,严禁乱拆、乱拿、乱涂、乱抹和践踏,脚手架搭在设备和铁皮上。
5.2.14垃圾要堆在垃圾池内,严禁垃圾池外乱倒垃圾和杂物。
5.3启动验收阶段
5.3.1厂区道路畅通,路灯及标志齐全。
厂房内用水及照明投入完善,事故照明能正常投入使用。
5.3.2屋顶密封不漏水,厂房内地面及墙面施工完,地沟内部已清理干净,盖板齐全、平整;
平台、栏杆安装完善;
保温、油漆工作结束。
5.3.3设备、管理表面擦洗干净,物显本色;
屏柜内无积灰,柜门关严;
阀门设备全部挂牌;
各类管道,箱及电气设备应消灭七漏(漏煤,漏灰,漏烟,漏风,漏汽,漏水,漏电)
5.3.4消防设备齐全,完全。
5.3.5主要工作场所的湿度噪音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5.3.6厂房内外环境整洁,已完成投资方提出的美化。
6.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
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内容
6.1.1防止大气污染:
防止施工扬尘、搅拌站的降尘,生产和生活的烟尘排放(锅炉、茶炉、沥青锅的消烟除尘)。
6.1.2防止水污染:
搅拌站的废水排放,现浇水磨石作业,油漆、油料的渗漏防治,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污水排放。
6.1.3防止施工噪声防治,施工机械的噪声防治。
6.1.4防止对项目占、动用地以外的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
6.2防大气污染措施
6.2.1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6.2.1.1在建筑物或高空清理施工垃圾通道或采取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6.2.1.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尘污染.
6.2.1.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的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在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6.2.1.4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料散体应尽量安排库房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6.2.1.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2.1.6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按责任区域划分各负其责.
6.2.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6.2.2.1在城区内施工,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
6.2.2.2在城区内施工,搅拌站在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尽量设置喷淋装置(如搅拌机雾化器)方可进行施工.
6.2.3消烟除尘措施工
6.2.3.1锅炉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6.2.3.2茶炉要用消除尘型的或烧无烟煤
6.2.3.3食堂大灶的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设备或烧无烟煤
6.2.3.4凡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要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防止水污染
6.3.1搅拌站的废水排放控制
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水,严禁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
6.3.2现制水磨石作业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现制水磨石作业产生的泥浆污水,禁止随地排放,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要可排入污水管线,或在现场指定位置集中堆放,防止二次再污染.
6.3.3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6.3.4油漆油料库的防渗漏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
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外理,储存.使用保管要专人负责,防上油料的跑、冒、漏和污染水体.
6.3.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地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6.4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6.4.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人人有责,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华,增强全体
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6.4.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
强噪声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
6.4.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6.4.3.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或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6.4.3.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用消声降噪齐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尽量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6.4.4防自然因素环境人为破坏措施
施工作业时,遇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自然进行保护,严禁人为性地继续破坏性施工或哄抢拿,并将发现情况及时通报上级.
7奖罚
7.1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施工队伍,专业工地或个人,由施工队伍,专业工地将先进事迹上报项目部安监科核,经项目部安委会领导研究决定,根据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7.2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作中,因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或本制度的施工队,专业工地或个人,安监科根据项目部有关制度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制度考核.
7.3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施工队伍,专业工地或个人,违规情节轻微者,由安监科根据项目部有关奖惩制率对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写出保证,违规情节严重并触并触犯法律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翰吉斯国际商务区工程项目部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