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452437 上传时间:2022-10-31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41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体系认证法律法规培训课件-PPTPPT格式课件下载.ppt

设定认证认可市场主体的资格、准入的条件、准设定认证认可市场主体的资格、准入的条件、准入的方式、明确的法律责任等。

入的方式、明确的法律责任等。

n制度制度:

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制度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层级监督相结合的认证制度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层级监督管理及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的制度。

管理及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的制度。

JP7-2JP7-2认证认可法律和行政法规认证认可法律和行政法规n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我国唯一的一部认证认可专门法规,我国唯一的一部认证认可专门法规,是当前认证认可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当前认证认可工作的基本法规n若干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也有关于认证若干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也有关于认证认可活动的规定。

认可活动的规定。

JP7-3JP7-3认证认可部门规章认证认可部门规章-认证认可部门规章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调整和规范认证认可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调整和规范认证认可工作的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

的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

n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n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n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n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n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n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外卫生注册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外卫生注册管理规定n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定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定n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n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

等。

JP7-4JP7-4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2003年年88月月2020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8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2003年年1111月月11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n目的目的:

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n认证认证:

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的合格评定活动。

n认可认可:

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JP7-5JP7-5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确立适应认证认可发展需要的基本制度确立适应认证认可发展需要的基本制度n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第(第44条)条)n认可制度认可制度(第(第3737条)条)n对认证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第(第99条)条)n对实验室、检查机构能力的认定制度对实验室、检查机构能力的认定制度(第(第1616条)条)n实行自愿性认证和一定范围内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强实行自愿性认证和一定范围内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相合的制度制性产品认证)相相合的制度(第(第1919和和2828条)条)n允许外资进入并加强监督管理的制度允许外资进入并加强监督管理的制度(第(第1111和和1313条)条)n对认证培训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对认证培训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第(第55条)条)-明确行为规范,保证认证认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明确行为规范,保证认证认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JP7-6JP7-6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加强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n报告制度报告制度(第(第5151、5252和第和第5353条)条)n告诫制度告诫制度(第(第5454条)条)n举报制度举报制度(第(第5656条)条)n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第(第5151、5252和和5353条)条)-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发挥各部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发挥各部门的作用门的作用JP7-7JP7-7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n条例不适用条例不适用: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实验动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认证,军工产品的认证,以及从事军工产质量合格认证,军工产品的认证,以及从事军工产品校准、检测的实验室其人员的认可品校准、检测的实验室其人员的认可n经批准的认证机构从事经批准的认证机构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体系认证,需由国务院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组织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综合评价,经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生产综合评价,经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方可取得认可机构的认可推荐,方可取得认可机构的认可JP7-8JP7-8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2004-2004年年44月月30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议审议通过,自20042004年年88月月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n目的:

规范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目的:

规范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管理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管理n适用:

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管理适用:

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管理n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认证培训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认证培训教员和认证咨询师,以及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教员和认证咨询师,以及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业务管理人员构的业务管理人员n注册制度及监督:

注册制度及监督:

实施统一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监督管理实施统一的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和监督管理JP7-9JP7-9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n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CNCACNCA):

):

负责对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人员执业负责对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批准工作;

对认证及认证培训、资格注册制度的批准工作;

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实施监督管理n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依法对所辖区域内人员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所辖区域内人员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n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CCAA)人员注册处:

)人员注册处:

承担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人员的执业资格注承担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册工作n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

对所聘认证执业行为实施管理对所聘认证执业行为实施管理JP7-10JP7-10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n专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专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是指将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和有关业务管理活动是指将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和有关业务管理活动作为本职工作,与一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作为本职工作,与一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并固定在该机构工作的人员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并固定在该机构工作的人员n兼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兼职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

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与一个认证、认证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与一个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

培训或者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

n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认证、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活动不得从事认证、认证咨询和认证培训活动n执业要求:

执业要求:

在一个认证机构或认证培训机构或认证咨询机构执业在一个认证机构或认证培训机构或认证咨询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执业。

具备教师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执业。

具备教师格的人员除外。

的人员除外。

JP7-11JP7-11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n工作活动的原则:

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工作活动的原则:

客观公正、诚实信用n确保工作活动具有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活动具有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n工作活动时禁止的十一种行为工作活动时禁止的十一种行为(第十四条)(第十四条)n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对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方法方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n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被撤销执业资格之日起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被撤销执业资格之日起55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n国家认监委对被停止执业、撤销执业资格的认证及认国家认监委对被停止执业、撤销执业资格的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予以公布。

证培训、咨询人员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nn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次会议于次会议于次会议于2000200020002000年年年年7777月月月月8888日通过的,自日通过的,自日通过的,自日通过的,自2000200020002000年年年年9999月月月月111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nn目的: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目的: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nn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中所称中所称中所称中所称“产品产品产品产品”是指经过是指经过是指经过是指经过加工、加工、加工、加工、制作,用于销售制作,用于销售制作,用于销售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产品,的产品,的产品,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不适用此不适用此不适用此不适用此法,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法,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法,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法,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此法规定的产品范围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此法规定的产品范围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此法规定的产品范围构配件和设备属于此法规定的产品范围的的的的JP7-12JP7-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