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挂石材幕墙计算书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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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CADPM集成系统(BKCADPM2006版)》
Ⅱ.基本计算公式:
(1).场地类别划分:
地面粗糙度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
--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
--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
本工程按B类地区计算风荷载。
(2).风荷载计算:
幕墙属于薄壁外围护构件,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规定采用
风荷载计算公式:
Wk=βgz×
μs×
μz×
W0(7.1.1-2)
其中:
Wk---垂直作用在幕墙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kN/m2);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第7.5.1条取定。
根据不同场地类型,按以下公式计算:
βgz=K(1+2μf)
其中K为地区粗糙度调整系数,μf为脉动系数。
经化简,得:
A类场地:
βgz=0.92×
[1+35-0.072×
(Z/10)-0.12]
B类场地:
βgz=0.89×
[1+(Z/10)-0.16]
C类场地:
βgz=0.85×
[1+350.108×
(Z/10)-0.22]
D类场地:
βgz=0.80×
[1+350.252×
(Z/10)-0.3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第7.2.1条取定。
μz=1.379×
(Z/10)0.24
μz=1.000×
(Z/10)0.32
μz=0.616×
(Z/10)0.44
μz=0.318×
(Z/10)0.60
本工程属于B类地区,故μz=1.000×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第7.3.3条取为:
-1.2
W0---基本风压,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大连地区取为0.650kN/m2
(3).地震作用计算:
qEAk=βE×
αmax×
GAK
qEA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βE---动力放大系数,按5.0取定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相应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定:
αmax选择可按JGJ102-2003中的表5.3.4进行。
表5.3.4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7度
8度
αmax
0.04
0.08(0.12)
0.16(0.24)
注:
7、8度时括号内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抗震设防烈度6度:
αmax=0.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7度:
αmax=0.08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抗震设防烈度7度:
αmax=0.1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0g,抗震设防烈度8度:
αmax=0.16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抗震设防烈度8度:
αmax=0.2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40g,抗震设防烈度9度:
αmax=0.32
大连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故取αmax=0.08
GAK---幕墙构件的自重(N/m2)
(4).作用效应组合:
一般规定,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
a.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γ0S≤R
b.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SE≤R/γRE
式中S---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S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R---构件抗力设计值;
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应取不小于1.0;
γR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1.0;
c.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df≤df,lim
d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df,lim---构件挠度限值;
d.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df≤df,lim的规定。
幕墙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作用效应的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进行:
S=γGSGK+γwψwSWK+γEψESEK
2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应按下式进行:
S=γGSGK+ψwγwSWK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SEk---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W---风荷载分项系数;
γE---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ψ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ψE---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
进行幕墙构件的承载力设计时,作用分项系数,按下列规定取值:
①一般情况下,永久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γG、γW、γE应分别取1.2、1.4和1.3;
②当永久荷载的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其分项系数γG应取1.35;
此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效应仅限于竖向荷载效应;
③当永久荷载的效应对构件利时,其分项系数γG的取值不应大于1.0。
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①一般情况下,风荷载的组合系数ψW应取1.0,地震作用于的组合系数ψE应取0.5。
②对水平倒挂玻璃及框架,可不考虑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风荷载的组合系数ψW应取1.0(永久荷载的效应不起控制作用时)或0.6(永久荷载的效应起控制作用时)。
幕墙构件的挠度验算时,风荷载分项系数γW和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且可不考虑作用效应的组合。
Ⅲ.材料力学性能:
材料力学性能,主要参考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1).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5.2.1的规定采用。
表5.2.1玻璃的强度设计值fg(N/mm2)
种类
厚度(mm)
大面
侧面
普通玻璃
5
28.0
19.5
浮法玻璃
5~12
28.0
15~19
24.0
17.0
≧20
20.0
14.0
钢化玻璃
84.0
58.8
72.0
50.4
59.0
41.3
注:
1.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强度设计值可按所采用的玻璃类型确定;
2.当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3倍时,表中数值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于调整;
3.半钢化玻璃强度设计值可取浮法玻璃强度设计值的2倍。
当半钢化玻璃的强度标准值达不到浮法玻璃强度标准值的2倍时,其设计值应根据实测结果予于调整;
4.侧面玻璃切割后的断面,其宽度为玻璃厚度。
(2).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5.2.2的规定采用。
表5.2.2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fa(N/mm2)
铝合金牌号
状态
壁厚(mm)
强度设计值fa
抗拉、抗压
抗剪
局部承压
6061
T4
不区分
85.5
49.6
133.0
T6
190.5
110.5
199.0
6063
T5
120.0
140.0
81.2
161.0
6063A
≦10
124.4
72.2
150.0
〉10
116.6
67.6
141.5
147.7
85.7
172.0
163.0
(3).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的规定采用,也可按表5.2.3采用。
表5.2.3钢材的强度设计值fs(N/mm2)
钢材牌号
厚度或直径d(mm)
抗拉、抗压、抗弯
端面承压
Q235
d≤16
215
125
325
16<d≤40
205
120
40<d≤60
200
115
Q345
310
180
400
16<d≤35
295
170
35<d≤50
265
155
表中厚度是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
对轴心受力杆件是指截面中较厚钢板的厚度.
(4).玻璃幕墙材料的弹性模量可按表5.2.8的规定采用。
表5.2.8材料的弹性模量E(N/mm2)
材料
E
玻璃
0.72x105
铝合金
0.70x105
钢、不锈钢
2.06x105
消除应力的高强钢丝
2.05x105
不锈钢绞线
1.20x105~1.50x105
高强钢绞线
1.95x105
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