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既有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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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既有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月日

吉林省*****出版社

2010长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既有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改造技术规程》的通知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吉建标[2010]2号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

《规程》编制组按照建设部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确定的指导原则,密切结合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的状况和吉林省建筑节能相关设计标准和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编制组在认真分析研究,参考新建节能工程实践基础上,结合吉林省既有多层及高层非节能建筑较多的特点,力求使既有节能改造满足吉林省居住建筑节能50%的要求。

《规程》以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改造为主,内容全面,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

编制本规程的目的主要是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居住建筑节能50%的要求,改变大量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环境质量差的现状,加强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管理,统一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保证节能改造工程质量。

本规程共分7章。

前两章分别为总则和术语;

第3章规定了节能改造工程的基本要求,主要保证改造工程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第4章是对查勘方法、判定原则做了规定;

第5章对节能工程的设计要点做了一般规定;

第6章分别对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做了规定,主要规定了墙体、门窗、屋面及楼地面改造施工要点;

第7章对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做了规定。

本规程共列出第7.3.1、7.3.5条为强制性条文,条文为黑体字标志,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附录A为参照建筑对比法计算表。

附录B列举了墙体外保温构造。

附录C介绍几种围护结构热桥部位保温做法。

为了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节能分会(长春市亚泰大街4906号南岭商务中心B座九楼,邮政编码13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由吉林省建设厅和吉林省标办共同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

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节能分会

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

吉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襄樊汇尔杰玻璃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新星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张海文吴雪岭陶乐然王亮李哲黄槐

王丽颖孙秀刚崔明峰杨兴明辛连军孙凌国

目录

1总则 6

2术语 7

3基本规定 10

4查勘、判定及评价 11

4.1节能改造项目查勘 11

4.1.1节能改造项目查勘资料:

11

4.2判定改造原则 11

4.3评价方法 11

5设计要点 12

6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要求 14

6.1墙体 14

6.2门窗 20

6.3屋面和地面 20

7节能改造工程的验收 21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居住建筑节能50%的要求,改变大量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环境质量差的现状,结合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的特点,加强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工程)的管理,统一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要求,保证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吉林省既有多层和高层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平房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参考采用。

1.0.3本规程应与现行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2T164-2007)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配套使用。

1.0.4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5本规程引用标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GB50345-200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JGJ129-2000《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32-2001《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B22/T278-2005《聚苯乙烯(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DB22/T164-2007《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22T164-2007《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7107-2002《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析及其检测方法》

DB22/T365-2003《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GB50345-200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2术语

2.0.1既有建筑existingbuilding

己建成使用的建筑。

2.0.2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existingresidentialbuildingofnon-energyefficiency

节能率达不到表2.0.2-1《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吉林省实施细则)要求的既有建筑。

2.0.3围护结构buildingenvelope

围护结构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本规程专指既有建筑与室外空气和非采暖空间直接接触部分。

2.0.4基层substrate

节能改造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墙身、楼板、地面以及屋面的结构面层。

2.0.5外墙外保温系统externalthemialinsulatingsystems

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一般由连结层、保温层、防护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防水和装饰功能的围护系统。

整个系统可采用现场施工及全部或部分预制,再由现场施工完成。

2.0.6保温层insulation

由绝热材料组成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7防护层protectionlayer

在保温系统中保护保温层并起增强防裂和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2.0.8饰面层facing

附着于保温系统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构造层。

2.0.9胶粘剂adhesive

用于保温板与基层粘结的材料。

2.0.10界面剂interfaceagent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含聚合物的浆料。

2.0.11抹面胶浆renderingcoatmortar

在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用于薄抹灰抹面层的材料。

2.0.12抗裂砂浆anti-crackmortar

以由聚合物乳液和外加剂制成的抗裂剂、水泥和砂按一定比例制成的能满足一定变形而保持不开裂的砂浆。

2.0.12耐碱玻纤网格布alkali-resistantfiberglassmesh

以耐碱玻璃纤维织成的网格布为基布,表面涂覆高分子耐碱涂层制成的网格布。

2.0.14建筑物耗热量指标indexofheatlossofbuilding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采暖设备供给的热量。

单位为W/m2

采暖期平均温度(℃)

代表性城市

屋顶

外墙

窗户(含阳台上透明部分)

阳台门下部芯板

外门

地板

体形系数

≤0.3

>0.3

体形系数≤0.3

体形系数>0.3

接触室外空气地板

不采暖地下室上部地板

-7.1

-8.0

延吉通化四平辽源

0.6

0.4

0.65

0.50

2.5

1.35

0.55

-8.1

-9.0

长春吉林白城松原白山

0.5

0.3

0.56

0.45

注:

(1)表中外墙的传热系数限值考虑周边热桥影响后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

(2)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低于-9.0℃的市县,应按《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另行计算

表2.0.2-1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限值[W/(m2·

K)]

3基本规定

3.0.1节能改造工程应根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0%)》(DB22/T164-2007)编制相应设计文件。

改造前,应对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及建筑结构状况、热工性能以及居住环境进行判定,并搜集和分析大量居民问题反馈调查资料后,方可进行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和施工。

围护结构的判定、节能改造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0.2节能改造工程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污染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

宜采用外保温形式。

未通过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的节能技术不得在节能改造工程中使用。

3.0.3节能改造工程应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正确选择节能体系,充分考虑建筑外立面的建筑装饰效果,并尽量满足墙体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等各方面的功能。

3.0.4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

保温材料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剂的强度、所采用的粘结砂浆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如采用锚栓锚固时,应根据锚固要求和基层的情况选定合适的锚栓型号和规格,锚栓的固定深度和锚固距应符合产品说明和设计的规定。

基层结合因素复杂的工程,应制定基层处理方案在与既有建筑墙体结合力试验验收合格的基层上制作从结合层、保温层到防护层、装饰层的样板,样板通过验收后方能大面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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