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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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gs@

附件:

《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抄送:

厅内有关处室、所属有关单位 

附件:

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加快建筑业的发展,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几年来全省建筑业发展迅速,目前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2333户,从业人员达75万人,建筑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

一是对经济的推动力日益增强。

2005年、2006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05亿元和68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9.9%和35.6%,总产值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

2006年全口径建筑业增加值达258亿元,占全省GDP的6.1%;

二是建筑业的税收逐年增多。

2006年全省三级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实现利税32.46亿元,比上年增长59%;

三是有效地带动了建材业、新型制造业、通信业等5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是对社会的就业贡献力越来越大。

2006年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75万人,安置建筑农民工60余万人,占全省进城务工人员的20.7%,为农民工新提供就业岗位5万余个。

目前,随着我省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战略的全面实施,为我省建筑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

和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建筑业还存在产业规模小、经营机制不活、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省建筑业的发展,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和发达省份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不断增强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我省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立足未来,明确加快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全省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实现全省建筑业的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全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全省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到2010年,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素质明显提高,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强,成为我省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到2010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00亿元,年均增长20%;

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30亿元,年均增长22%,占同期全省GDP的比重达(5.2%),全口径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 

5.5%以上;

实现利税总额达到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达到 

亿元;

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90万人左右。

到2015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0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660)亿元,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5.5%以上;

建筑业从业人数保持在100万人左右。

(具体参考全省十二五的指标)

三、加大措施,全力扶持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增强建筑业发展活力

1、加快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

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对全省建筑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速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协调发展,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的产业体系。

省建设主管部门、市州人民政府每年都要选择一批优势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产重组、强强联合等多种形式,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市场准入、资质升级、资金融通、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省重点支持15-20户总承包优势企业,各市州重点扶持2-3户区域优势企业加快发展;

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承包企业,省重点支持5-10户专业承包企业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鼓励企业实现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将分离后的作业层组建为劳务公司。

省每年要在企业资质升级上,重点扶持15-20户施工总承包企业、5-10户专业承包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晋升资质等级,提高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加快推进产业经营结构调整。

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向房地产业、建材业及其他二、三产业发展,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的经营格局。

引导建筑业走“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调整经营结构,提高投融资建设能力,延伸产业链,抢占高端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具有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企业,通过强强联合,进行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向开发建设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方面发展;

其中,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应当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加快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管理模式。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扶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发展。

凡省内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就近便利和效能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省内建筑业企业;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使用省内建筑业企业。

到2010年,全省力争形成2-3户年产值30亿元以上,3-4户年产值20亿元以上,5-8户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

培育发展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和劳务基地,通过采取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措施,加快推进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步伐。

规范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

解决建筑劳务企业计价取费问题,劳务分包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等构成。

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及用工计划进行审核后发放《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书》。

对不按规定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组织分项工程施工,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建筑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已改制的企业要加快股权流转,理顺产权关系,加快国有资本的退出步伐。

鼓励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扩大企业规模,进而组建企业集团。

尚未完成改制的铁路、电力等行业的企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企业升级增项等方面加以限制,督促其尽快完成改制工作,企业改制时可以享受省政府已经出台的有关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

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机制,实现由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形成以制度创新为先导,成本管理为核心,技术进步为动力的经营管理机制。

通过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企业内部的科技创新机制,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5、推进建筑业新型工业化进程。

鼓励和发展建材供应市场、设备租赁市场、建筑劳务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技术服务市场和资金市场,加速形成工业化、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为工程总承包组合社会资源创造条件。

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

完善生产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商品混凝土和整体装配式结构技术,加大建筑构配件的产业化生产和系列化、定型化、工厂化拼装比重,提高建筑业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加速建筑业工业化进程。

(二)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加速建筑业科技进步。

制定出台建筑业科技进步扶持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推动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变。

到2010年,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建筑业发展实际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支持特级企业和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工法。

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企业要从工程结算收入中提取1-2%的资金作为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

加强信息化建设,带动建筑业技术进步。

2、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建筑业的科技资金投入,科技部门每年要安排专项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建筑业科技进步。

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科技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支持;

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按实扣除。

企业通过开发应用新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可提取10%-30%作为专项奖励基金。

施工企业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由建设单位给予40%-60%比例的分成。

在优质工程等奖项的评奖标准中,要将技术创新水平作为主要指标,确保各类奖项的科技含量。

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成效显著的企业,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升级、增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财政、科技、金融部门在专项资金与贷款上给予优先扶持。

3、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发展建筑循环经济。

加大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开发应用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

从工程设计入手,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

从2008年开始,地级市率先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

到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建立新建工程能耗核准制。

积极争取和利用好国家专项资金,结合供热体制改革,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推进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实施太阳能和冷暖地源热泵技术的规模化推广应用,积极争取政策扶持,组织开展科技示范工程。

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节能建筑,应当享受减收供热费等优惠政策。

4、全面实施质量品牌战略。

工程质量是建筑业的永恒主题之一,坚持质量兴业、实施品牌战略是我省建筑业振兴的立足之本。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大力开展创品牌企业、创优质工程、创文明工地活动,打造吉林建筑业企业品牌。

大中型公共建筑物、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应当创建优质工程。

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对优质工程给予必要的奖励,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国优和省优工程,促进我省建筑业技术进步。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体现择优原则,对近三年在省域内获得国家、省级优质工程企业给予适当加分。

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对优质工程给予必要的奖励。

创先、创优工作要计入企业信用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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