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托收(6)PPT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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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托收(6)PPT推荐.ppt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并且仍然应支付代理人的手续费及执行委托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二)托收行托收行完全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基本职责是根据委托人在托收申请书中的指示和托收统一规则办事。

具体职责有:

1、审核客户委托申请书,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将托收委托书与委托人提供的单据一起寄给代收行。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比如代收行通知付款人拒付,托收行却没有立即通知委托人,结果因没有及时指示如何处理货物,而使委托人受到损失。

(三)代收行代收行与托收行一样处于代理人地位,基本职责是按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和托收统一规则行事。

1、审查委托书与核对单据。

如不愿照办,必须立即提出理由。

2、代收行有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在托收中交单即交货,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之前绝不能将单据交出。

3、及时反馈托收的情况4、谨慎处理货物,代收行作为代理人原则上无权处理货物也没有义务处理货物,只有在付款人拒付时,根据委托人指示代为办理提货、存仓、保险等手续。

托收单据丢失责任划分案例山东A公司于X年4月11日出口欧盟B国果仁36吨,金额32100美元,付款方式为D/PATSIGHT。

A公司于4月17日填写了托收委托书并交单至我国Z银行,Z银行于4月19日通过邮寄到B国W银行托收。

5月18日,A公司业务员小李突然收到外商邮件,说货物已经到达了港口,询问单据是否邮寄,代收行用的哪一家。

小李急忙联系托收行,托收行提供了邮寄号码,并传真了邮寄单留底联。

小李立即发送传真给外商,并要求外商立即联系W银行。

第二天客户回复说银行里没有此套单据。

A公司领导十分着急,小李质疑托收行没有尽到责任,托收行业务主管不同意A公司的观点,双方言辞激烈。

压力之下,托收行于5月20日和5月25日两次发送加急电报。

W银行于5月29日回电报声称“我行查无此单”。

但W银行所在地的DHL提供了已经签收的底联,其上可以清楚看到签收日期和W银行印章。

托收单据丢失责任划分案例(续)A公司传真给了客户并请转交代收行。

然而,W银行不再回复。

外商却于6月2日告诉小李,B国市场行情下跌,必须立即补办提单等单据,尽快提货,否则还会增加各种占港费等,后果将很严重。

重压之下,A公司于6月4日派人到商检局开始补办植物检疫证等多种证书。

困难的是补提单,船公司要求A公司存大额保证金到指定帐户(大约是出口发票额的2倍),存期12个月,然后才能签发新的提单。

6月9日代收行突然发送电报称“丢失单据已经找到,将正常托收”。

此刻,无论A公司还是托收行都长出了一口气,这的确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不幸中的万幸。

然而这个事件让A公司乱成一团,花费和损失已经超过本次出口预期利润。

案例分析: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第4条明确规定,“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和(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承担义务或责任。

”由此可以断定托收行已经善意地履行了义务。

那么代收行呢?

托收统一规则第1条即提出“银行应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行事”。

签收的单据找不到了,又无托收统一规则第5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来解脱责任,代收行明显地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应该承担单据丢失的责任。

(四)付款人也就是进口商,其基本职责是履行贸易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得无故延迟或拒付。

付款人有审查单据以决定是否接受的权利。

如有异议,必须有根据。

提出拒付应及时,不能拖延,理由要充分,全部一次提清。

第二节托收的分类一、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仅凭金融票据而不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托收。

一般用于收取货款的尾款及样品费、佣金、代垫费用、进口赔款等小额或从属费用。

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代收行金融单据金融单据提示付款付款收妥款项款项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

金融票据伴随商业单据的托收根据交付单据的条件不同,分为以下两种

(一)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2、远期付款交单(D/Patxdaysafterdateofdraftorsight)

(二)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付款交单(D/P):

是指代收行或提示行提示跟单汇票后,只有在受票人付清货款时,才将货运单据交给受票人的一种交单条件,或交单方式。

(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即期汇票)给受票人要求付款时,受票人见票即付,代收行立即交出货运单据,并将货款交托收行贷记委托人帐户。

(2)远期付款交单(D/Patdaysaftersight),是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远期汇票)给受票人要求承兑,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单票仍退还给代收行,待付款到期日,代收行再向受票人做付款提示,待受票人付款后,代收行才交单给付款人,并将货款交托收行贷记委托人帐户。

承兑交单(D/A),是指代收行或提示行待受票人承兑完远期汇票后,收回汇票,立即将货运单据交给受票人,待汇票到期日向其提示汇票,由受票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交单条件。

(一)付款交单1、即期付款交单程序:

委托人委托人(出口方)(出口方)轮船轮船公司公司代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托收行托收行(出口方银行)(出口方银行)付款人付款人(进口方)(进口方)合同合同发货取的发货取的提单提单凭单提货凭单提货托托收收申申请请书书及及跟跟单单汇汇票票回回执执付付款款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汇交收托的款项汇交收托的款项提提示示汇汇票票要要求求付付款款付付款款交交单单Case2:

托收方式下的银行信用山东省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帝拓公司签订了一批出口纺织品合同,金额11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即期付款交单,进口方指定的代收行为美国达拉斯商业银行。

出口方在装船完毕后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分行国际部。

货物抵达进口方港口后,进口方没有立即付款赎单。

出口方连续向达拉斯商业银行催问情况,答复一直是“客户正在准备付款赎单”。

出口方经调查发现:

达拉斯商业银行是进口方当地一家很小的银行,曾多次因信用问题被国内及国外的客户起诉。

我方驻美人员同时赴货物所在港口调查,发现货物已经于月日被进口方提走。

我方立即向达拉斯银行发出催款警告,并揭穿其欺骗的行为。

达拉斯银行想方设法拖延付款。

后出口方委托保理中心对达拉斯商业银行及进口方拖欠的货款进行追讨。

债务人最后支付了全部的货款以及滞纳金。

2、远期付款交单程序D/Pafteratime委托人委托人(出口方)(出口方)轮船轮船公司公司代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托收行托收行(出口方银行)(出口方银行)付款人付款人(进口方)(进口方)合同合同发货取发货取的提单的提单凭单提货凭单提货托托收收申申请请书书及及跟跟单单汇汇票票回回执执付付款款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汇交收托的款项汇交收托的款项提提示示汇汇票票要要求求承承兑兑承承兑兑汇汇票票到到期期提提示示汇汇票票要要求求付付款款付付款款交交单单3、与即期付款交单相比,远期付款交单的特点:

出口商开具的是远期汇票进口商应先予以承兑,到期付款赎单远期付款交单CASE在委托行B行的一笔代收行为阿联酋的M银行的远期付款交单业务中,M银行收单后通知了B行到期日,但是M银行并未如期付款。

经委托行B多次催收未果,便要求该行退单。

但是该M行电称,远期付款交单的惯常做法是先放单,到期催收款项。

现因付款人未予付款,银行也无能为力。

该笔托收业务终至货款两空。

(二)承兑交单程序委托人委托人(出口方)(出口方)轮船轮船公司公司代收行代收行(进口方银行)(进口方银行)托收行托收行(出口方银行)(出口方银行)付款人付款人(进口方)(进口方)合同合同发货取发货取的提单的提单交单提货交单提货托托收收申申请请书书及及跟跟单单汇汇票票回回执执付付款款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汇交收托的款项汇交收托的款项提提示示汇汇票票要要求求承承兑兑承承兑兑汇汇票票交交单单到到期期提提示示汇汇票票要要求求付付款款付付款款1、承兑交单与远期付款交单的异同点:

承兑交单与远期付款交单都属于远期托收。

出口商开具的都是远期汇票,进口商见票时应先予以承兑,汇票到期时才予以付款。

远期付款交单中,进口商只有在汇票到期并支付货款后才能得到单据;

承兑交单中,进口商只要承兑后便可得到单据,这时汇票还未到期,进口商尚未付款。

2、不同的交单方式对进出口双方的影响对于出口商而言最理想的是即期付款交单,因为在进口商付款之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出口商。

对于进口商而言最理想的是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在交单后出口商已无法约束进口商,无论在风险还是资金使用方面,这种方式都不利于出口商。

承兑交单Case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C.D.公司出口商品,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承兑交单。

中方于3月8日办理托收手续,3月17日进口方对汇票承兑并取得商业单据。

4月16日,进口方以我方商业发票不符合其当局规定为由,拒绝对汇票付款,并称货物在保税库中暂存。

中方设法补寄发票,但进口方称仍不符合规定,并称货物在保税仓库的保管费用已达货值2/3。

中方为避免更大损失,只好向对方降价25。

案例启示:

托收项下的制单问题、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方商业信用问题。

托收方式下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委托人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银行只是严格按托收指示行事,对何时或能否受到款项并不负责;

对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法律效力等也不负责;

对电函、信件或单据在传递过程中的延误、丢损也不负责。

(2)托收行和代收行对处理或不处理托收业务有选择权,但在决定不处理托收业务或不接受它受到的有关托收指示时,有义务立即以电讯方式通知委办托收的一方或发来托收指示的一方。

(3)在委托人未指定代收行时,托收行有权选择自己的海外分行或代理行作代收行,并根据与代收行开设帐户情况的不同正确起草收款指示。

(4)托收项下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杂费,由委托人或受票人负担,一般是在托收申请书和托收委托书中订明由受票人负担。

(5)如果规定由委托人负担手续费,可以采用两种支付方式:

一是委托人向托收行、托收行向代收行预支手续费,二是银行收妥货款后,先从中内扣手续费,然后再将净款付给前手委托方。

三、跟单托收中的融资

(一)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信托:

财产所有权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自己信任的人代为管理。

信托收据TrustReceipt:

是进口商借单时提供的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于表明出具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出售。

同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代收行。

将证明单下货物以信托方式交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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