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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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资源教室建设,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残疾少年的社会适应水平。
(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增加财政对特殊教育的投入;
根据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专用设备配置要求,完成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专业设施配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
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建立由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议事制度。
(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和随班就读师资配备,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全面推进个别化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开展医教结合实验;
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我区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四)构建普特融合教育生态。
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融合,做到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零拒绝”;
积极推进普通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室建设,全区创建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40个,市示范性资源教室5-8个;
积极探索“特殊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新模式,开展卫星班试点工作;
探索实施“特校+职高”的职业实训基地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1.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按照住房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有关标准,完成汀洲学校标准化建设;
同时在未来科技城、良渚文化城区域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
配足配好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所需的设施设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高质量教育;
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类别,积极探索增加自闭症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的教育研究。
2.探索新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
积极探索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的“一校多点”方式,到2018年,汀洲学校至少附设1个“卫星班”,并通过逐步实施,落实在余杭、瓶窑等镇街建设“卫星班”,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合。
3.健全以资源教室建设为抓手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机制。
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树立全纳教育理念,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接纳度,努力实现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
加大杭州市合格资源教室和示范性资源教室创建力度,提高资源教室覆盖面和运作质量;
到2018年底,健全随班就读和资源教室建设支持保障体系,加强对资源教室使用指导,充分发挥资源教室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功能。
4.完善送教上门机制,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对区域内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由区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卫计等多家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区教育局要落实送教人员和送教任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
区残联负责对有需要的重度残疾学生送康复器具上门服务;
区民政局负责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定期送温暖上门服务;
区卫计局负责对中重度残疾的儿童提供定期送医送护理服务。
5.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落实轻度残疾幼儿随园就读,推进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
中重度残疾幼儿送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进行学前教育康复。
6.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特殊教育职业高中办学体系。
探索汀洲学校与职业高中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对残疾少年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
探索汀洲学校开展残疾少年职业教育创新模式,推进特殊教育向职业教育延伸。
(二)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保障对现有学校校园环境和办学条件的投入,确保学校的发展;
进一步推进汀洲学校异地新建工作,以满足全区残疾儿童入学需求。
加大对资源教室创建经费补助,创建市级合格资源教室给予10万元补助,创建市级示范资源教室给予5万元奖励,对已创建市级合格资源教室每年给予3万元维护经费。
2.统筹和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
区财政教育经费要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特殊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后,应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展残疾人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3.提高特殊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10倍以上拨付,并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高中及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5倍以上拨付。
4.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学生资助水平。
实现特殊学校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在汀洲学校就读学生,享受免费午餐,住宿生免除住宿费,并享受免费早、晚餐,对汀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除住宿费,享受爱心营养餐政策;
在高中(含中职学校)就读的,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
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乙级幼儿园或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给予保育费减免。
(三)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
1.加强特殊教育教职工配备。
按省定编制标准配齐配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和员工,汀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
3,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
2.5,每30名学生配备1名食堂职工,汀洲学校按每班配备1名生活管理员的标准配备生活管理员。
在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师生比为1:
4,每2班配1名生活管理员。
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
设立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定编配备2—3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指导与督查全区随班就读工作。
2.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机制。
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康复机构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全区每年举办1—2期随班就读学校校长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班,加强和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全员培训,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都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根据杭州市特殊教育工作要求做好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种子教师”培养等工作。
3.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其他在编正式职工,在按国家规定享受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15%特殊教育津贴标准的基础上,统一再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5%加发特殊教育津贴。
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评聘政策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特殊教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
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给予班主任同等待遇,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
相应提高从事特殊教育的编外教师待遇。
(四)深化特殊教育教育改革,提升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1.丰富课程和教学资源。
鼓励支持汀洲学校根据特殊教育新课程标准开发培智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设立专项经费给予保障。
鼓励学校开展课程调整,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加快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优质数字化资源的共享。
2.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职业教育。
开展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的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残疾少年的社会适应水平。
完成2个以上区内职业教育学校与汀洲学校合作建设的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3.改革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方法。
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课程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为每个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4.加强特殊教育研究。
加强区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区教研室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开展全区随班就读教学研究。
加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对本地区特殊教育教学的研究和指导,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分类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
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的余杭区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区编委办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扶持政策;
区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区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生资助经费;
区教育局要统筹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区人社局要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完善和落实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扶持政策;
区民政局要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工作;
区卫计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
区残联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区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联合教育、卫计、残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完善特殊儿童通报体系。
区卫计局要每年定期向区残联、区教育局通报0—3周岁发育迟缓儿童信息。
区残联每年定期向区卫计局、区教育局通报3—21周岁持证残疾人信息。
区民政局每年定期向区教育局、区残联通报0—21周岁残疾人死亡信息。
(三)加强督导评估。
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列入中小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区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
特殊教育提升重点项目
附件
根据我区特殊教育发展实际,设立6个重点项目,以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
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住房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推动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我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程度,2020年余杭区汀洲学校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同时在未来科技城、良渚文化城区域规划建设新的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现代化专用设施设备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
2020年底前,余杭区汀洲学校专业设施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特殊教育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加快推进普通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杭州市合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