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培训课程讲义个人贷款产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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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涉农贷款---------------------------------------48

第十四章个人存抵贷业务---------------------------------52

第十五章卡易贷业务-------------------------------------58

附表:

1、主要还款方式对比-----------------------------------63

2、个人住房贷款历年政策调整---------------------------66

3、个人一手房贷款简明流程-----------------------------69

4、个人信用等级评分表---------------------------------76

第一章 个人贷款概述

一、个人贷款的定义

个人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1、个人的内涵

(1)自然人:

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相对于法人。

(2)自然人分类:

共分三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贷款意义

(1)对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具有两个方面重要意义:

①开展个人贷款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收入来源:

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服务费用收入,交叉营销间接收入。

②个人贷款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分散风险:

商业银行最忌讳的是贷款发放过于集中,个人贷款不同于企业贷款,笔数小、金额小、风险分散。

(2)对于宏观经济,开展个人贷款具有五方面意义:

①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为实现城乡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极大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起到了融资的作用。

②对启动、培育和繁荣消费市场起到了催化和促进的作用。

③对扩大内需,推动生产,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④对带动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⑤对商业银行调整贷款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加经济效益以及繁荣金融业起到了促进作用。

3、个人贷款的特点

(1)个人贷款品种多、用途广

各行为更好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推出个人贷款新产品,目前,既有个人消费贷款,也有个人经营贷款,既有自营性个人贷款,也有委托性个人贷款,可以全方位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贷款便利

各商业银行都在为个人贷款业务简化手续、增加营业网点、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客户可以通过个人贷款服务中心、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申请办理个人贷款。

(3)还款方式灵活

目前,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额累进还款法等多种方法,客户还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和还款能力变化与贷款行协商后改变还款方式。

二、个人贷款的发展历程

(1)住房制度的改革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产生和发展。

目前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规模不断扩大,由单一的个人购买房改房贷款发展到消费性格人住房类贷款,还产生“转按”、“循环贷”等衍生产品。

(2)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推动了个人消费信贷的蓬勃发展。

1999年2月《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之后,各商业银行为了有力支持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较好地满足社会各阶层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逐步形成了以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主,其他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共同发展的、较为完善的个人贷款产品系列。

(3)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动了个人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

随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个人贷款在服务水平、贷款结构、规模与信贷风险控制等方面逐步完善,一站式全程服务,为个人贷款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个人贷款的要素

1、贷款品种

主要按贷款用途进行分类:

如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次要分类标准,包括按照担保方式进行分类:

如个人信用贷款、柜面小额质押贷款。

2、贷款要素

(1)贷款期限是指从贷款资金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

不用个人贷款产品的贷款期限也各不相同。

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个人信用贷款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贷款利息是借款人为取得货币金额的使用权而支付给银行的一定金额,利息作为借入资金的代价或贷出货币的报酬,实际上就是贷款资金的“价格”。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3)担保方式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个人贷款常用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质押

保证:

又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先诉抗辩权。

个贷业务主要是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质押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①相同点:

物的担保,区别于保证。

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举例:

②区别点: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

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4)还款方式

常见的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季)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季)等额本金还款法.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由于每月的还款额相等,因此,在贷款初期每月的还款中,剔除按月结清的利息后,所还的贷款本金就较少;

而在贷款后期因贷款本金不断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中贷款利息也不断减少,每月所还的贷款本金就较多。

2、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的还款额。

由于每月所还本金固定,而每月贷款利息随着本金余额的减少而逐月递减,因此,等额本金还款法在贷款初期月还款额大,此后逐月递减(月递减额=月还本金×

月利率)。

3、固定利率还款法:

即是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即设定好固定的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不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按照固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不需要“随行就市”。

银行与客户对于利率变化不同预期所产生的贷款产品,当存贷款利率处于调整下行通道时,选择该产品的客户就会遭受利息损失。

(5)利率调整方式

1、按月、按季、按年调整:

每月1日、每季度第一月1日、每年1月1日按上月、季、年度最后一次调息基准利率调整。

2、固定利率是指在借贷期内不作调整的利率。

实行固定利率,对于借贷双方准确计算成本与收益十分方便,是传统采用的方式。

第二章个人一手房贷款

一、贷款定义:

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指定用于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一手住房或商业用房的贷款。

二、贷款分类:

个人一手房涵盖个人住房和商业用房两大类。

住房主要包括普通住宅、公寓、高档住宅和别墅

商业用房主要包括商铺、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等

三、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四、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我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4、所购房屋建设和销售有合法的证明文件;

5、有符合我行规定的自筹资金或首付款;

6、有我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质)押或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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