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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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群众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贫困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分类扶持
(一)精准建档立卡。
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
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
每年年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脱贫出列、返贫入列,落实动态管理。
(三)精准分类扶持
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因村施策,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利用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
对贫困户,因户施策,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帮助脱贫致富。
对五保户、低保户,通过社保兜底政策措施,解决贫困问题。
三、实施八大工程,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强力支撑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活力,结合不同地域农业发展实际,重点推行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五种扶贫模式,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
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壮大蔬菜、瓜果、花木、竹编、养殖、种植六大产业。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抓农产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
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抢抓“淠河绿色生态经济带”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机遇,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贫困户相应的资金补助。
3.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通过个人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加快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
鼓励和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
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贫困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到贫困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智力扶贫工程。
积极推进教育扶贫。
整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关爱女孩行动、阳光工程等各项扶持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
加大文化惠民工作力度,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
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
(五)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
结合省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确定搬迁方案,确保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应般尽搬,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
着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县乡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
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到2018年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
实施沟、渠、路、林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
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
坚持发展与保护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
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加强对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管,落实在村工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做到严格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
各驻村点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各村和有关部门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
加强乡扶贫工作机构建设,抽调专人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抓,各村明确一名村干专抓扶贫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加强扶贫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
选好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人员,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奖惩。
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
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调度,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予以调整。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脱贫攻坚宣传。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乡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试点银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
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
淘汰;
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贷款对象
(一)列入全市20**年以后(含20**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
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
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
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
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五、工作措施
(一)给予风险补偿。
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
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
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
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
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
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
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
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六、贷款程序
(一)对象申请。
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
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
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
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
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
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
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
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