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大楼宾馆地面及屋面轻型彩钢瓦拆除单位比选申请文件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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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

4.比选申请时间:

5.附:

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工商部门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XXX(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___(姓名)______系__(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姓名)_____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比选活动。

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

代理人:

(签字)手机: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单位电话:

传真:

(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日期:

注:

①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附件3:

承诺函

我公司有幸参加(工程名称)工程投标,特做如下承诺:

1、若我公司中标,将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投标报价,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履约保证金: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价的10%)。

4、工期目标:

若我公司中标,将确保该工程在天内完工。

如未能按时完工,每滞后一天愿承担人民币元的处罚,直至工程总造价的为止。

5、文明施工:

我公司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环境无污染。

6、安全生产:

若我公司中标,将确保安全施工。

保证本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到合格标准,保证本项工程施工无人员死亡安全责任事故。

7、行业管理: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自觉遵守行业管理。

8、该项目清单评审费30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清单编制单位。

投标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XX县财政大楼宾馆地面及屋面轻型彩钢瓦拆除工程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

四川省攀枝花市XX县

签订日期:

2019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除范围

拆除工程地点:

XX县财政大楼宾馆六楼、七楼及屋面构筑物。

拆除内容包括:

楼地面地毯拆除、屋面彩钢瓦墙体拆除、屋面型板拆除、屋面门窗拆除、天棚吊顶拆除、拆除洗菜池等、拆除灶台、柜体拆除、给水管道拆除、灯具拆除、屋面供电线路及套管拆除等。

第二条验收标准

1、拆除范围内业主陪同下完成拆除。

业主认为有价值的物品由施工方运至县城内业主指定地点,并清除运走所有垃圾,不得将垃圾向楼下抛投。

2、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拆除内容及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通过业主方组织的验收。

第三条工期

1、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甲方在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条拆除项目成交价小写:

(大写:

第五条支付方式

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人民币元(中标价的10%),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予甲方。

2、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凭验收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

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或停工处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安全责任

(1)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

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3)负责制定拆除工程实施方案及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管理员。

(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

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环保责任

(1)制定拆除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

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拆迁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3)拆迁现场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4)拆迁现场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XX拆XX洒水,避免大量扬尘。

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XX意凌空抛撒。

(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现场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

拆迁现场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

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7)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

(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拆除备案手续。

(6)在拆迁现场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

(7)本工程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只能采用人工或机械(离民居30米以内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采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拆除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

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2、施工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甲方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

3、工期误期赔偿费

(1)本招标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标工期完成。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收取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

工期每延迟一天1000元,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10天的,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告之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如发现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以照相为准),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

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委托人:

XXX受托人:

XXX

法定代表人:

XXX法定代表人:

授权的代理人:

XXX(签字)授权的代理人:

XXX(签字)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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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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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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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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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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