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上海建筑建材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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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架构完善4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
(一)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启动有序开展5
(二)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展趋势良好5
(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5
(四)潜在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挖掘科学6
(五)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健全6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6
(一)应用面积稳步增长7
(二)应用成效日益显著7
(三)应用扶持力度明显7
(四)应用规范不断健全8
四、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9
(一)“1+17+1”能耗监测体系逐步完善9
(二)市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重点深化9
(三)区级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稳步推进10
(四)能源审计与能效测评有序进行10
五、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12
(一)建筑节能社会宣传增强12
(二)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建设宣传启动12
(三)建筑节能市场监管强化13
(四)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推进深化13
第二部分政策篇14
六、绿色建筑发展政策14
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15
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16
九、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政策17
第三部分技术篇19
十、科研成果19
十一、标准规范19
(一)绿色建筑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20
(二)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20
十二、技术推广目录21
(一)技术推广目录不断丰富21
(二)技术标准目录逐步健全21
第四部分项目篇23
十三、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23
(一)2013年度上海市立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23
(二)2013年度上海市验收建筑节能示范项目23
(三)2013年度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4
十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25
第五部分发展篇27
十五、2014年工作指导思想27
十六、2014年工作目标27
十七、2014年工作任务28
(一)逐步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管理体系28
(二)积极调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模式29
(三)不断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30
(四)着力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社会宣传推广31
附录一:
2013年度上海市立项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汇总表32
附录二:
2013年度上海市验收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汇总表33
附录三:
2013年度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汇总表35
前言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导下,我国提出了“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目标。
其中,主要约束性指标有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工业节能潜力日益减少;
交通领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刚性需求十分显著,节能减排难度较大。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绿色建筑既是上海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目标,突破能源资源约束,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内在要求。
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编制《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与发展报告(2013)》(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分为综合篇、政策篇、技术篇、项目篇、发展篇以及附录等几大部分,分别从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建设等几个角度总结、回顾2013年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工作进行着重部署。
《发展报告》旨在向社会全面、系统呈现上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全社会参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全社会对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以更好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部分综合篇
1、绿色建筑发展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把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一)发展速度平稳
上海市是国内较早开始绿色建筑评价、示范和推广应用的城市,通过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科研创新、示范推广等系列工作,有效推动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发展,使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引领全国。
全国第一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诞生于上海,自2008年至2013年底,上海市共创建了94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013年,上海市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公示公告的绿色建筑标识建筑项目达30个,总建筑面积253.53万平方米。
总体而言,自从开展绿色建筑标识地方评审工作以来,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速度呈快速增长趋势。
(二)发展质量领先
在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中,上海市在各个奖项中均有项目获奖,其中上海崇明陈家镇生态办公示范建筑荣获一等奖,上海市委党校二期工程荣获二等奖,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一期)区域供能能源中心及配套工程荣获三等奖。
2013年上海市获得的30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9个,二星级项目13个,一星级项目8个,二、三星高星级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超过70%。
(三)发展重点明确
上海市组织编制《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创建绿色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的总体目标。
在低碳实践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率先推进绿色建筑,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建设,启动创建一批规模化、各具特点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域,重点指导了虹桥商务区、南桥新城开展低碳实践区的建设,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紧抓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的实施,发布《关于2013年在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沪建市管〔2013〕78号),完成了新开工量15%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目标。
(四)发展成果显著
2013年,上海市将绿色建筑的推进作为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3项显著发展成果。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发布《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用以指导上海市绿色建筑有序、全面、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技术体系,编制《上海市绿色建筑项目测评技术指南》、《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沪建交〔2013〕1370号),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家名录,规范绿色建筑项目评估工作。
三是规范市场管理,推荐一批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单位。
(五)管理架构完善
上海作为最早一批开展地方评审工作的直辖市,经过理顺关系与调整职能等系列工作,已经形成具有完整组织架构的标识评审与管理机构体系,为上海市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工作,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指导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一二星级项目申报评价标识工作,开展形式审查与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登记备案、存档保管等工作,并负责上海市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和专业评价组的管理工作。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12年8月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联合发布《关于对2012年公共建筑节能相关示范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财建便函[2012]60号),将上海市列为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
(一)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启动有序开展
2012年9月起,上海市在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编制基础上,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沪建交联[2013]311号)(以下简称“311号文件”),于2013年4月17日实施,明确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间、资金安排等各项具体要求,正式启动节能改造示范工作。
(二)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展趋势良好
为贯彻落实改造重点城市示范要求,全面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海市从2012年9月起陆续开展相关工作,至2013年12月已储备有196万平方米的改造示范项目,且发展势头良好。
2013年上海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9.41万平方米,其中超过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建节能改造单位面积降耗达到20%以上。
(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上海市采取多项管理措施,以确保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一是确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为既有公建节能改造示范的技术支撑单位。
二是编制《申报单位承诺书》、《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申报书》、《项目改造方案》等技术模版文件,以规范示范项目管理,提高示范品质。
三是发布《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节能量审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沪建交[2013]1336号),突破性采用“等效电量”作为计量单位,科学指导对示范项目节能效果的审核。
(四)潜在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挖掘科学
2013年2月开始,上海市从区县入手,组织黄浦、静安、杨浦、长宁等区县排摸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从市能耗监管平台中筛选了一批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走访项目现场,了解改造内容、查看落实情况、初步核查改造后的节能效果等;
结合前期大量宣贯所产生的效应,改变推进切入点,对房地产公司开展动员,扩大项目来源;
动员、指导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参与,成为后续示范可靠的项目来源之一,促进节能改造示范工作实质性起步。
(五)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推进机制健全
为确保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有序、快速推进,本市采取多项管理举措。
一是形成例会制度,本市相关委办局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管理部门与技术支撑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进示范开展。
二是规范节能改造项目示范流程,建立了项目申报、评审、过程管理、验收、拨款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每个环节均做到规范透明,并且示范项目的申报是形成一批便评审一批,即报即评,不耽误业主方整体改造进度。
三是优化管理流程,逐步完善技术文件,简化申报步骤,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工作,加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一直以来,本市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积极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进展与成效。
(一)应用面积稳步增长
以《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为指导,以《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为激励,以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2013年,上海市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56.94万平方米,超过“十一五”时期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的一半,其中纳入本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7项,涉及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等示范类型。
(二)应用成效日益显著
2013年,上海市总共完成各类建筑节能项目1019.88万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30个,总建筑面积253.53万平方米,占比为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