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20180306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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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年月版的施工图纸及要求完成土方回填、压实、摊平等工程施工。
2、工程承包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土源采购、机械、设备及人员进退场,土方机械开挖与回填,汽车运土、卸土及土方分层填筑、摊平、压实、整形及相关必要的临时排水等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台班费用和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金额。
3、工程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方式承包施工。
第三条工程承包价款及计量方式
1、合同价格:
本合同不含税固定包干单价元/m3。
本合同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质量、安全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管理费、施工风险费、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2、工程造价:
工程量暂定为立方米,不含税工程造价暂定为:
元(大写:
暂定人民币),增值税%,含税工程造价暂定为:
元(大写:
暂定人民币)。
3、工程量计量:
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土方回填前甲乙双方应办理现场原始实际标高签证,回填至甲方确定的设计标高后双方办理完工标高签证,这两个原始记录将做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的依据。
回填施工后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按实量给予扣减,超过标高的甲方不予补差,乙方可在天内将超过标高部分土方运出场外,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4、合同附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附件二:
土方回填前自然地貌标高现场测量记录
附件三:
土方回填后现场高程测量数据
附件四:
土方回填后现场坐标测量数据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期完成工程量时,双方按实签证确认,经甲方验收审批、核算后,按现场实测工程量的80%付工程进度款。
2、本项目土方回填全部完成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有关土方回填施工资料、现场及结算书送甲方审核。
工程结算书自甲方接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手续,结算手续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结清。
3、履约保证金在该专项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免息退还。
4、乙方必须编制员工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
工人工资表原件一份上交项目部财务室。
5、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开具正规合法建安工程发票。
第五条施工技术及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工程质量要求:
2.1、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
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4、回填土料含水率必须适当控制,工地简单检验,一般以手抓成团、落地开花为宜。
杜绝含水量过大的腐植土、淤泥质土、泥炭土、杂填土作回填土料。
2.5、填方区如有地表水时,应设排水明沟将水排走,适当降低地下水水位标高(填土基地下0.5m)。
2.6、回填土方必须分层碾压,每层土层厚度须小于0.3m,最终填土密实度不小于90%。
回填施工中应按所使用的土料、结合压实机械性能,通过试验确定含水量控制范围、每层铺土厚度、压实遍数、机械行驶速度、严格进行水平分层回填,使施工能达到合同密实度的要求。
2.7、雨天严禁土方回填施工,并应做好工作面上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现行建筑施工规范、标准、规程,服从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每夯实层工序施工完成后,应先自检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层施工。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标准。
4、乙方施工过程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及现行检评标准合格,一切返工的工料费用及造成工期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确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达到以下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主要设备、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事故;
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事故中毒。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2000元罚款。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
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
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50元罚款。
8、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
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
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8、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9、乙方应保持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
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20、乙方应自费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商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21、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一方面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
另一方面要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条工期及进度
1、合同约定总工期:
日历天,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为准,应满足发包方施工进度要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应完成全部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否则视乙方未按时完成合同规定工期。
2、若乙方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后7天内仍然不开工的,甲方可理解为乙方放弃本工程。
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将本工程重新发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过程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机械设备投入及工作计划;
合同工期计划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4、承包人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合格并将工程移交发包人。
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后,在两天内无条件撤出全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其它设施。
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如因发包人、不可抗力(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原因不能施工的,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八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开工前提供给承包人基础平面及剖面图一套(满足施工与结算需要)。
(2)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
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指定好开挖、回填的位置、数量及时间要求,按设计要求监督回填施工。
如因发包人原因(政府原因除外)造成承包人无法施工,连续延误超过叁日,自第肆日起每日每台挖掘机补助800元(捌佰元)误工费,每日每台运输车辆补助500元(伍佰元)误工费(机械的类型、数量以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书面确认的为准)。
(3)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责任:
(1)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础平面图,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土方回填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发包人、监理。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审定的《土方回填专项施工方案》严格依照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确保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对建筑物成品的保护,不得对建筑物造成任何破坏,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2)若发生质量问题返工清运,由此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3)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夜间土方回填基坑周边的照明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对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
如果接到发包人、监理单位的通知而未执行的,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负责办理土方运输相关手续及与市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