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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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浙江省中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标准。
二、评估原则
1、以评促进、以评促改、重在培养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4、以业绩和医疗质量为主要考评标准。
三、参评对象
浙江省中医院60岁以下的临床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四、评估方案
1、评估分值分配
级别专业技术医疗(教学)指标科研水平总分值
主任医师45分20分35分100分
副主任医师40分30分30分100分
主治医师35分45分20分100分
2、评估细则
3、说明:
(1)评估指标期限详见评估方案;
(2)担任行政职务及奖惩得分系附加分。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一、一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职务)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从事本专业时间
二、专业技术水平(45分)
1、学术地位(担任各级专业委员会职务、名中医称誉、硕士、博士生导师):
2、主讲学术专题(内容、级别、时间、主办部门证明):
(本年度)
3、院外会诊(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
4、主持、参加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以科室登记本为准):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其水平(参照学科评估项目,本栏需经科主任认可并签字):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
(近三年)
项目名称:
获奖年度:
获奖级别:
参与排名: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
“三基”考核成绩:
病历质量考核:
三级查房考核:
三、医疗、教育指标(20分)
1、门诊工作量(号数):
普通门诊:
专科门诊:
急诊:
2、病房工作:
所管床位总出院人数:
本科平均住院日:
手术总人次(请注明主刀或一助)
Ⅰ、Ⅱ类:
Ⅲ、Ⅳ类:
院内会诊人次(以病区登记本为准):
3、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课时数:
4、下基层天数(时间、地点、天数):
*5、主持各项操作、检查(如胃镜、各项穿刺等):
6、行政职务(注明担任行政职务名称):
四、科研水平及专业培训(35分):
1、近三年承担课题项目(注明立项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2、近三年鉴定课题(注明鉴定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3、近三年获奖课题(注明获奖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年度):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5、论文、论著(标题、刊物名称、期号、页码)(近三年):
五、奖惩情况(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及获奖情况)(本年度):
六、个人述职(根据医师定期考核要求,对医疗业务水平述职,不少于300字)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业务技术水平评估细则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一、专业技术水平45分
1、学术地位3国家级、博导得3分;
省级、硕导得2分;
院级得1分。
2、主讲学术专题5院级以上专题讲座一次得2分;
需主办部门证明或以登记册为准。
3、院外会诊3会诊一次得0.5分,累计得分。
4、主持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5
一次得0.5分,累计得分。
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水平18
对照“浙江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中相应科室的技术要求,项目全部开展得18分;
开展90%得16.2分;
开展80%得14.4分,以此类推。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6
一等奖得6分;
二等奖得5分;
三等奖得4分;
四等奖得3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
100%计;
第二作者按60%计;
第三作者按40%计;
第四作者按20%计)。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5
“三基”考核:
成绩合格得1分;
合格得2分;
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级查房考核:
成绩合格得2分;
不合格者不得分。
二、医疗、教育指标20分
1、门诊工作量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30号/日/医师计,每完成30号得0.078分。
其中针灸、骨伤按24号为0.078分计,推拿、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按15号为0.078分计。
其中专家号=3×
普通号,急诊号=3×
普通号。
2、病房工作量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21床日/日/医师计,每完成21床日得0.078分。
Ⅰ、Ⅱ类手术每人次按0.039分计,Ⅲ、Ⅳ类手术每人次按0.078分计。
其中院内会诊每人次=3×
普通号
3、教学工作量根据学院每位教师全学年课堂教学216学时的标准,以1.2学时/天/人为计算单位,每1.2学时得0.078分。
4、下基层医院天数2分下基层1天=2天工作量,得0.156分。
5、其他3分主持各项操作、检查等。
(系附加分)
三、科研水平及专业培训35分
1、近三年承担课题4
国家级得4分;
部省级得3分;
课题厅局级得2分;
院级得1分,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100%计;
第四作者按20%计;
部省级以上课题且居第五至七位者按10%计)。
2、近三年鉴定课题8
国家级得8分;
部省级得6分;
厅局级得4分;
院级得2分,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100%计;
3、近三年获奖课题10
国家级得10分;
部省级得8分;
厅局级得5分;
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100%计;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6
Ⅰ、Ⅱ类学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扣2分(学分计算时间:
前一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
5、论文或论著7
国家级1篇得2分;
省级1篇得1分,累计得分。
国家级论著每万字得1分;
省级每万字得0.5分,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100%计、第二作者按50%计,余不得分。
专著中,主编、副主编得相应满分,参加者得相应分数的50%)。
四、其他本栏系另增减分
1、行政职务科主任(主持工作)得5分;
支部书记、副主任得3分(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2、奖惩院先进个人得5分;
优秀带教教师得2分;
先进红十字会会员得1分;
先进集体(先进支部)成员得1分;
科室质控员完成各项质控员工作得3分。
造成一、二、三级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者)扣10分,造成一、二、三级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次要责任)扣5分;
造成四级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者)扣5分,造成四级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次要责任)扣3分;
医疗纠纷而造成严重影响扣5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不足所致);
医疗纠纷而造成一般影响扣2分;
造成医疗差错者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