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364195 上传时间:2022-10-2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4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文档格式.doc

有的人只图个人的一时方便,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更要甚者,他们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酒后驾车、超载超速、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事故的滋生和蔓延,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猛如虎,安全无小事。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每个人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掌握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才能知道如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知道怎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今天,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

一、常见交通事故案例

二、交通法规安全常识

三、如何做到安全行车

案例

一、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道路时,遇行人横穿道路,应当避让。

2014年2月14日晚上8点25分左右,机动车驾驶员刘某驾驶闽A5Y721号轿车由闽清县三溪乡往五丰桥方向行驶,当行驶到202省道352公里+440米路段时,与横穿马路的行人陈某某、林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损坏,陈某某和林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来看:

机动车驾驶员刘某在夜间行车中,当途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道路时,遇行人横穿马路,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没有采取降低车速等有效避让措施的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行人陈某某、林某某在没有确认安全后,横过道路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刘某应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林某某、陈某某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紧急情况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013年07月01日下午5点37分左右,机动车驾驶员俞某驾驶闽A8333M号小轿车由二环路南往北方向行驶,当行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面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损坏及潘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机动车驾驶员俞某遇到紧急情况操作不当,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行人潘某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根据《道交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俞某和行人潘某某在本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三、2014年10月5号早上7点55分左右,在台江路、台江影院公交车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发时谢某从两辆公交车的车尾和车头中间突然窜出,碰到由俞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由西往东(方向)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谢某)碰到他的(俞某)的车头,事故造成谢某头部受重伤。

本次事故中,谢某横过路口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道交法》,应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余某驾驶机动车辆未注意观察前方状况,其行为违反了《道交法》规定:

其行为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摩托车、电动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以及快捷、经济的特点,深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它在给人们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由于部分驾驶人员存在着麻痹大意的思想,认为只要速度慢一些,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就没有什么危险,可是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中,许多事故就发生在这类交通工具上。

(1)2014年6月23日5点45分左右,机动车驾驶员吴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工业路与二环路交叉路口(长汀高架桥下)与骑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横穿道路的敖某某相撞,导致敖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从警方对这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来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敖某某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从人行横道线上通过,并下车推行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机动车驾驶员吴某某驾驶客车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情况,没有确保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根据《道交法》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敖某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吴某某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

警示:

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通过交通路口时应减速慢行,加强观察,确保安全。

非机动车在通过交通路口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2)2014年06月14日晚上10点04分左右,机动车驾驶员高某驾驶闽AH1675号小轿车由金祥路东往西方向行驶,在金洲南路交叉路口,与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并且在红灯状态下,进入交叉路口的杨某发生碰撞,导致杨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根据警方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动车驾驶员杨某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车并闯红灯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机动车驾驶员高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高某应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

(3)2012年8月25日下午2点35分左右,机动车驾驶黄某某驾驶闽AAD893号小轿车,由南平路从西往东方向行驶,当行驶到南平路磐石路交叉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磐石路北往南方向驶入路口的刘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的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机动车驾驶员黄某某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未减速停车瞭望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某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未让行右方来车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根据《道交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黄某某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刘某某应各负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瞭望,确保安全。

非机动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路口时,应在路口外慢行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4)2013年10月7日晚上8点34分左右,非机动车驾驶员吴某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由西二环中路机动车主道南面向北方向行驶,当行驶到西二环路道山路口北侧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闽AH3512号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摔倒受伤,经过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14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从警方对这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来看,非机动车驾驶人吴某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的原因之一。

机动车驾驶员李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根据《道交法》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吴某某应在本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李某应在本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在道路上不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得进入机动车道。

(5)2014年10月27日上午11点07分左右,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达明路口,发生一起出租车和电动车相碰的交通事故。

经过我们调查取证,并调取了路口的监控视频,发现王某驾驶出租车沿杨桥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到达明路口的时候,在绿灯转换为黄灯的情况下,加速油门闯黄灯进入路口,与此同时,在路口南侧停车等候的张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在南往北红灯的情况下,闯红灯进入路口,发生了这起惨痛的交通事故。

看视频:

由东往西方向,此时的信号灯为黄灯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张某,由南往北骑行进入路口,并且未在非机动车道的行驶区域进入路口,肇事出租车闯黄灯进入路口,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

在本事故中,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从非机动车道行驶进入路口,而且闯红灯进入路口,违反了《道交法》规定,王某驾驶出租车闯黄灯进入路口,违反了《道交法》规定,双方过错行为相当,应各负本事故的同等责任。

我们想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严格遵守交通的法律法规,不要为了抢一秒而付出血的代价。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肇事者的交通法规知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不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据我们调查统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肇事者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也就是说大量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有的机动车驾驶人就是因为(交通)法律法规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莆田客车事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有的交通参与者由于交通安全意识差,过马路的时候不走斑马线,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通行等等,也经常引发交通悲剧。

交通安全要注意防范的事项是什么?

首先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来说,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学法懂法,只有在真正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做到自觉地去遵法守法。

其次呢,要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个人只有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对自己的交通行为有所规范有所约束,并在平时注意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才可能远离我们的生活。

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每个人的交通行为都有着较大随意性甚至我行我素,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就可能随时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社会在发展,生活水平在提高。

但是,路已不是原来的路,而人却还是同样的人。

每个人的生命一生只有一次,在我们的生活的每一天中,要时时刻刻吧“交通安全”这四个字铭记在心。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多一份社会责任感,并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就可能远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将充满阳光!

(一)新的交通违法处罚变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2008年)》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5.2014年12月1日前所以的被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没有扣分,2014年12月1日以后都扣分。

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

③涉牌:

某悬挂号牌,遮挡号牌,扣12分;

④涉证:

无证,准驾不相符,扣12分;

⑤超速:

20%~50%扣6分,50%以上扣12分;

⑥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扣6分。

(二)准驾车型:

见表格、

(三)交通标志标线:

1.禁止标志

2.限制速度

3.解除限制速度

4.人行横道预告标示

5.减速让行标志

6.高速、国道、省道、县道编号

(四)高速路上注意的事项:

1.凌晨2~5时,客运车辆不能行驶(包括国、省、县道)。

2.保持车距(高速路上有车距确认。

遇到车辆抛锚情况,车后面据来车方向150米左右放三角牌(国、省道50米以上)。

预防次生(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3.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