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坊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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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坊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事故灾害事件。

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1.3.4自然灾害事件。

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5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常抓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⑵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学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公共事件后,中心学校和学校二级机构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形成各级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⑷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

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⑸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重大事件(Ⅱ级)标准,需要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调动教育系统以外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较大事件(Ⅲ级)标准,需要县教育局调度教育系统的力量和资源处置的各级各类学校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古坊中心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般事件(Ⅳ级)标准,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能够处置的教育系统突发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古坊中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中心学校校长

副指挥长:

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及各校校长

成员:

中心学校办公室以及学校其他二级机构负责同志。

中心学校应急领导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在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中心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系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在预测系统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教育系统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县委、县政府、教育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部署和总结中心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2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学校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督促各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各学校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职责

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学校要在地方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比照中心学校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职责,结合实际,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明确相应工作职责,领导、指挥、协调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各学校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成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机构,明确相应工作职责。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原则

⑴迅速: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⑵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⑶直报:

发生Ⅰ级、Ⅱ级事件,各学校除报地方党委、政府外,可直接报中心学校和县教育局。

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⑷续报:

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后续情况。

3.1.2信息报送机制

⑴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各学校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中心学校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责任处室(单位),并及时将上级领导、局领导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处室(单位)。

⑵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办公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中心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重大信息,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形成专题书面报告,报告县教育局,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送县维稳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⑶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⑷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⑸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⑹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在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3.2.2各学校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中心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3.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4.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报请中心学校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学校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事发地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局主要领导和县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

4.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县局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学校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事发地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中心学校办公室、县局应急处置指挥部。

4.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和学校,指导、协助其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事发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中心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县教育局。

必要时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增加相关处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报县局,请求县直相关部门支援、配合。

4.4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指导、协助事发地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事发地学校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5应急结束

5.1突发事件已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处室(单位)、事发地学校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局应急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学校宣布应急结束。

5.4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事发地学校负责实施。

6.2调查和总结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

对责任事故,要责令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较大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一般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事发地学校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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