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技术监督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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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技术监督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3.1热工仪表 1

3.2热工控制装置 1

3.3热控装置 1

4职责 1

4.1职能和分工 1

4.2责任和权限 1

4.3技术支持部热控专业 2

5管理内容和方法 2

5.1热控技术监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

2

5.2热控装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

3

5.3运行监督 3

5.4检修监督 4

5.5量值传递 5

5.6技术管理 5

6附录A 7

6.1附录A 7

6.2附录B(资料性附录) 8

前言

为规范华润电力****公司技术监督管理,使热控技术监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做到符合规范、流程清晰,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是标准的资料性目录。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润电力****公司热控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责、检修管理、运行管理等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润电力****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774-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T5004-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热工仪表

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

3.2 热工控制装置

对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联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3.3 热控装置

本标准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简称为热控装置

4 职责

4.1 职能和分工

公司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在技术支持部设热控技术监督专职(兼职)工程师,开展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4.2 责任和权限

4.2.1 生产副总经理

4.2.1.1 领导热控技术监督工作,贯彻上级有关热控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计量法规,建立热控技术监督例会制度,定期组织监督网活动,检查、协调、落实我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4.2.1.2 组织制定和批准颁发适合我公司情况的有关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制度。

4.2.2 热控技术监督专职(兼职)工程师

4.2.3 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热控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计量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组织监督网活动,协调热控专业和其它专业之间的技术工作。

4.2.4 建立、健全本公司热控技术监督的档案资料,及时审查和上报热控统计报表,负责编写年度总结。

4.2.5 参加本公司发生的重大热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对本公司热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讨论,研究解决方案,制定有关技术措施,必要时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汇报,求得解决。

对不符合监督要求和违反监督规程的现象有权加以制止。

4.2.6 参加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热控设备的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和交接工作。

4.2.7 负责热控设备的更新改造、检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与重要检修项目的验收。

4.2.8 组织开展热控监督网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分析热控装置运行状况,检查反措落实情况,沟通各专业间信息,做好协调工作,活动应有记录或会议纪要。

4.2.9 定期向技术监督网络上报汇总后“三率”统计报表、安全报表及监督工作总结等,及时将由热控专业引起的非计划停机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4.3 技术支持部热控专业

4.3.1 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令、法规、监督条例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和指示,拟订并定期修编适合本公司情况的规程、制度和管理标准。

4.3.2 加强热控计量的管理,按计划做好量值传递工作。

4.3.3 做好热控设备的检修、更新改造、质量验收及运行设备的维护保养、消缺和主要热控仪表(参数)的现场抽检等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合格。

4.3.4 加强专业技术管理,做好技术记录、图纸修改和技术台帐的记录工作,积累生产经验,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工作。

4.3.5 对本公司发生的热控设备不安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4.3.6 定期上报“三率”报表,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分析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热控技术监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

5.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5.1.2 数据采集系统;

5.1.3 模拟量控制系统;

5.1.4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5.1.5 顺序控制系统;

5.1.6 数字电液控制系统;

5.1.7 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

5.1.8 汽轮机监视仪表;

5.1.9 汽轮机旁路系统;

5.1.10 热控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5.2 热控装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

5.2.1 检测元件

5.2.2 指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物理量及其它的一次传感器;

5.2.3 脉冲管路

5.2.4 指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5.2.5 二次线路

5.2.6 指补偿导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5.2.7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

5.2.8 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执行机构、电磁阀及辅助单元等;

5.2.9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

5.2.10 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

5.2.11 顺序控制系统

5.2.12 指顺序控制器硬件、软件及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等;

5.2.13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5.2.14 指DCS、DEH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

5.3 运行监督

5.3.1 运行中的热控装置必须符合的要求:

5.3.1.1 各类热控装置必须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和铭牌应正确、清晰、齐全;

5.3.1.2 显示(或指示)仪表误差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反应灵敏、记录清晰,并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3.1.3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规范、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正确、可靠;

5.3.1.4 由调节系统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必须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系统正常运行工况下,调节品质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中规定的要求;

5.3.1.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必须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5.3.1.6 熔断器必须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并标明容量及用途;

5.3.1.7 热控盘内、外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并保持盘内、外整洁。

5.3.1.8 热控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名称和去向的标志牌。

5.3.2 主要显示参数、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必须随主设备准确可靠运行。

取消主要热控保护和撤消自动调节系统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5.3.3 运行中的热控装置,非热控检修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运行中的热控装置的主要定值应正式发文下达。

定值如需改动,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并做好记录。

5.3.4 进行计算机软件、定值修改工作,事先必须提出修改申请,经批准后由生产支持部热控技术人员执行,修改结束后,三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备份等存档。

5.3.5 热控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5.3.6 运行中的热控装置需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5.3.7 热控装置的电源不得用作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

5.3.8 主要测量参数必须进行定期现场校验,其系统综合误差不大于该系统误差的2/3。

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在常用点内的误差不应大于其综合误差的1/2。

主要热工仪表现场每月抽查一次,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

每年抽检DAS测点一次,每台机组不少于60点。

5.3.9 运行中的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可在线试验的)应定期试验。

5.3.10 热控人员应每天巡查,听取运行人员意见,熟悉设备运行工况,根据有关记录分析热控装置运行情况,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5.3.11 未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运行中的热控装置盘面、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3.12 热控运行设备的用过的记录纸、事件归档记录(包括归档数据盘片、打印的纸质记录等)应保证完好,并标明用途、机组号、时间,集中保存不少于三个月。

5.3.13 每季末对热控“三率”(指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进行一次统计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

5.4 检修监督

5.4.1 热控装置的检修应根据规定的技术监督法规、制造厂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同类型机组的检修经验以及设备状态评估结果等,合理制定检修项目、定额,安排检修。

热控设备的A、B、C、D级检修一般随机、炉等的检修同时进行。

检修中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和有关规程,不得漏项,检修、检定和调试均应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并严格执行工艺要求,文明检修。

修后所需的调试时间和条件应列入检修计划,并按规定分级验收,同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价。

属主设备的热控装置,应会同主设备所属专业共同验收。

5.4.2 对隐蔽安装的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温度套管等),应有计划地在检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记录。

杜绝现场的跑冒滴漏。

盘柜清洁,标志齐全、正确、清晰,照明完好,防寒防冻措施良好。

5.4.3 检修后的自动调节装置应及时投入运行,并做各种扰动试验,调节品质应符合《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的要求。

5.4.4 检修后的程序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经会同运行人员系统检查试验,确认正确无误后方可投运(保护系统还须冷态试验验收,并由发电部、生产支持部两方签字确认)。

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运前应进行系统的联合调整和测试,并符合误差要求。

新更换的一次元件(热电偶、热电阻、压力开关、变送器等)都必须经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校验数据需存档,同时还应作冷态系统调试和机组投运后相关参数的校对检查。

5.4.5 检修工作结束后,热控盘(台)电缆孔洞必须封闭完好。

检修结束一个月内完成检修、改进、试验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包括改进后的图纸修改及检修总结、计算机软件备份等)。

5.5 量值传递

5.5.1 热工量值传递按原电力部颁计量工作管理规定进行。

在省电力试验研究院领导下,做好本公司热工人员的计量考核和热工计量标准装置的考核认证和复查工作。

5.5.2 建立符合生产需要的热工计量标准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配置应经省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和省电力电力试验研究院的审查和监督,并接受江苏省计量中心的量值传递,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按期送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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