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朝廷玺印研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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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玺是皇帝权力的象征.天子形象的缩影.历代皇帝皆非常重视宝玺的制作及使用。
历史的看.各朝皇帝的玺宝之数不一。
《万历野获编》云:
“秦天子六玺.唐时有八宝.宋尚循其制.至徽宗而加九.南渡至十一.皆非制也。
本朝初有十七宝.至世宗加制其七.今掌在符台者共二十四.盖金玉兼有之。
”不难看出.明代皇帝宝玺有二十四枚.较前朝数量甚多。
朱元璋推翻元朝统治建立明朝.于洪武元年制成宝玺。
《明史》载:
“明初宝玺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宝’.曰‘皇帝之宝’(如图一).曰‘皇帝行宝’.曰‘皇帝信宝’.曰‘天子之宝’.曰‘天子行宝’.曰‘天子信宝’.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曰‘广运之宝’(如图二).曰‘皇帝尊亲之宝’(如图三).曰‘皇帝亲亲之宝’.曰‘敬天勤民之宝’;
又有‘御前之宝’(如图四)、‘表章经史之宝’及‘钦文之玺’(如图五)、‘丹符出验四方’。
”这些玺宝用金、玉制成.《明史》载:
洪武元年朝廷欲制宝玺之初.有贾人胡浮海.将其家传美玉献于朝廷。
其玉出于阗.那么洪武中所制的玉质御宝.必定有以此玉所造者.但不知是哪几颗。
明代皇帝玺宝用途皆有规定:
“曰‘奉天之宝’.以镇万国祀天地;
曰‘皇帝之宝’.以册封赐劳;
曰‘皇帝信宝’.以征召军旅;
曰‘天子之宝’.以祭享鬼神;
曰‘天子行宝’.以封赐蛮司;
曰‘天子信宝’.以调发番兵;
曰‘制诰之宝’.以识诰命;
曰‘勅命之宝’.以识勅命;
曰‘广运之宝’.以识黄选勘籍;
曰‘御前之宝’.以进御座从车驾;
曰‘皇帝尊亲之宝’.以答赐宗人;
曰‘敬天勤民之宝’.以训廸有司。
”从各种用宝的情况可以看出.明代皇帝将朝廷大权聚于一身.朝野各种重大事务皆由皇帝亲自管问.这正是明代皇帝御宝数量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明初皇帝十七宝.《明史》所记有名者实为十六宝.故叶其峰《古玺印及古玺印鉴定》谓有“一方印文不明的玉宝。
”确实在其他文献中也罕见说明。
但细读明史.便会有所发现。
朱元璋去世后.建文帝以皇太孙身份登基.后燕王起兵靖难.成为永乐帝.这在皇帝宝玺上也留下了标记。
“成祖又制‘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命之宝’。
”此四宝为重制.其原因可能有二:
一是原宝制造粗劣.遇有美玉重新精制.而将旧者封存;
二是玺宝毁失.需要补刻。
针对永乐时的重刻玺宝而言.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当燕王朱棣靖难之军兵临南京城下时.建文帝面临逊位之灾.其不管是自尽还是逃亡.他不可能将代表帝王权力象征的玺宝完好无损的全部留给造反称帝者.可能将部分毁坏或带走.那么永乐帝为了承袭洪武旧制的十七宝.便要进行补刻。
此事永乐时人不敢明言.永乐的子孙皇帝也不会将此事告知天下.只能寻找其他借口补刻之。
若对照新刻四宝之文.其中“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敕命之宝”在史载洪武所刻十六宝中所有.只有“诰命之宝”没有记载。
由此可知.《明史》上所漏记的那“一方印文不明的玉宝”的便是“诰命之宝”。
明代规定.对于五品以上的官员封赐授诰命.而对六品官员以下者封赐则授敕命.而在《明史》所记的玺文中.只有“敕命之宝”而没有“诰命之宝”.显然是不合制度.由此也证明“诰命之宝”当为十七宝之一。
那么为什么《明史》只记了十六宝印文呢?
原因可能是“制诰之宝”与“诰命之宝”相混所致。
《明史》所记玺宝印文其中几方的顺序是“曰‘天子信宝’.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曰‘广运之宝’.”从中不难看出.“制诰之宝”与“敕命之宝”相排.若按类别加上“诰命之宝”的话.显然应在“敕命之宝”之前.这样“制诰之宝”、“诰命之宝”相连.二者其中有三字相同.很容易相混取一代二.《明史》的纂修者大概也是犯了这个错误.录完“制诰之宝”后没写“诰命之宝”.便直接书录“敕命之宝”了.因此给后之读《明史》者留下诸多疑惑。
嘉靖帝是武宗族弟.由兴献王世子身份入主大统.在“大礼议”上与群臣进行了一次十分激烈的较量.最后不惜以牺牲许多大臣的生命为代价换取胜利.成为明帝中善于玩弄皇权的怪物。
嘉靖十八年.其又下旨增添御宝.《明史》载:
“新制七宝曰: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
”自明朝建立朱元璋所制十七宝后.只有嘉靖帝新添宝玺.这充分体现了这位由藩王世子而登宝座者大胆张扬个性的心理.其也成为明帝体系再一次失去嫡传的标志。
应该注意的是.当二十四宝齐全之时.洪武、永乐时所留下来的十七宝.并非全都是原初制作了.除永乐重刻者之外.后来由于部分玺宝毁失.不得不进行补制。
古代宫廷建筑多为木制.所以防火成为保护宫廷的头等大事.即便如此宫中火灾还是不时发生。
《枣林杂俎》记明代“两宫三殿灾”曰:
“永乐辛丑四月庚子.三殿灾;
正统己巳六月.南京宫殿灾;
弘治戊午十月甲戌.清宁宫灾;
正德甲戌正月庚辰.乾清宫灾;
嘉靖辛丑四月辛酉.九庙灾。
辛酉十一月辛亥.万寿宫灾。
其年月皆己、酉、午、戌、丙、丁。
”宫中遭之回禄之灾.物品大都付之一炬.其中御宝也难逃厄运.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云:
“御宝凡十七.正德九年甲戌.大内遭火.宝玺散佚。
至嘉靖四十五年之冬.则世宗已不豫久矣.乃下诏曰:
先朝甲戌遇灾.御宝凡六.其五已遭毁。
命所司觅美玉补造。
想十七宝者.大半范金为之.而此六玺乃玉制耶。
然嘉靖十八年.上又添七颗.合之世守为二十四矣。
辛酉西苑之灾.则历代所传.尽付煨烬.所少奚止五宝?
意者圣主讳言.而托之甲戌耶。
”从记载上看.正德九年宫火.宝玺有失.嘉靖帝谓失之五颗.正德时并没有补刻。
沈德符认为.嘉靖辛酉(四十年)“历代所传.尽付煨烬”.玺宝损失惨重.嘉靖不愿张扬.以正德时所失为借口进行全部补刻.很有道理。
从原来“十七宝.大半范金为之.”而后世所见明代皇帝宝玺大都以玉石为主.也能证明多为补刻这一事实。
从上面不难看出.皇帝之宝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在用材料上.使用最为珍贵的黄金、玉石.特别以玉石为多;
二是字体全用标准的小篆.以示正统;
三是皆用阳文形式铸刻.其中“广运之宝”为阴勾阳文.比较特殊;
四是宝玺的章法比较灵动.边框非常细微.从而使玺文更加突出。
以上二十四宝.是明代皇帝世传之宝.即其产生后.子孙皇帝皆可使用.是明代皇帝主宰朝廷执掌江山社稷权力的象征。
其实除此之外.明代皇帝们还有不少玺宝.可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二十四宝之外可传用的皇帝用玺.即明帝们在二十四宝之外所刻制的常用之宝。
如传世的“大明天子之宝”(如图六)、“大明皇帝之宝”(如图七)、“皇帝密旨”(如图八)、“协和万邦”(如图九)、“万国来朝”(如图十)、“亲贤保国”(如图十一)、“天潢演派”(如图十二)、“文华殿宝”(如图十三)等。
这些宝玺有时只代表皇帝本人.有时也起着代表朝廷的作用.从这些皇帝私用宝玺的文词内容.可以看出每宝所用场合不同.如“大明皇帝之宝”可以在一般私人文书、私访时用之;
“皇帝密旨”则可以在非公开场合下用之.“协合万邦”、“万国来朝”可以在外交及会见外邦使节时用之.而“天潢演派”则可在与皇族人书信交往中用之。
这些皇帝宝玺也可传之后代子孙皇帝使用.同二十四宝一样.也起着重大的法律作用。
(2)不同时期的皇帝.可能有带有此时期特点的玺印。
如成化时宪宗皇帝严重口吃.不愿意与大臣相见对话.凡事皆托之圣旨。
此时虽社会稍微安定.但其重用太监.设西厂、置皇庄、乱授“传俸官”.弊病众多。
其曾制有“成化皇帝之宝”(如图十四)、“成化御书之宝”(如图十五)使用.以示其朝代之特色;
嘉靖时世宗皇帝喜爱道术追求长生.整日乐于青词斋醮道坛中.自号“太上大罗天仙紫极长生圣智昭灵统元证应玉虚总掌五雷大真人元都境万寿帝君”.故制有“玄都万寿之宝”(如图十六)、“紫极真仙之宝”(如图十七)用于道场活动及私人交往;
再如崇祯帝善书.用草书形意制押字玺(如图十八).人们对此释文较多.有影响者如张珩先生认为是其名“由检”;
明亡后郑成功据台湾.大举反清复明旗帜.曾将崇祯帝此押字印为银币之面.郭沫若先生释为“国姓大木”.亦备一说。
细审押字.其还呈现出“国”、“德”、“武”等文字形象.应寓有崇祯帝力图治国强民挽狂澜于既倒之意.可谓奇特别致独出心裁。
显然这些宝玺.是特定皇帝之物.当此皇帝去世后.便失去作用.不能传于子孙皇帝使用。
2、后、妃、诸王等
皇族中的人员等级较多.他们的身份皆视与皇帝的亲近关系而定.身份重要者皆有皇帝所授的册、宝、印作为凭证.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力和待遇。
所谓册.即是用金银等贵重金属所铸的页面.将其身份用真书镌刻其上以示永久.连串起来如同册页.便于收藏;
宝印则视身份而定.尊贵者赐宝.次之者赐印.其为皇帝所授.是其身份的凭证和权力的象征。
不同级别的人物.所授印宝的称谓、体制、尺寸、质地、装饰等皆不同.这在《明史·
舆服志》及诸多文献中有较为清楚地记载。
皇后母仪天下.主持后宫.授金宝.龟纽.篆文曰“皇后之宝”.方五寸九分.厚一寸七分。
太后是皇帝的母辈.尊贵不言而喻.在明朝中.“若历代太后.则每进徽号一次.辄另铸新称一次.皆用纯金.此故事皆然。
”其制与皇后相当。
皇太子为储君.金宝.龟纽.篆书“皇太子宝”.其制与皇后宝同。
亲王亦授金宝.龟纽.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文曰“某王之宝”。
亲王世子.袭传亲王金宝。
公主为皇帝之女.授金印.龟纽.篆文曰“某国公主之印”.大小与亲王同。
明制规定.后宫“皇贵妃而下.有册无宝而有印。
”印用金.龟纽.尺寸与诸王宝同.文曰“皇妃之印”。
但也有例外而得宝者.“宣德元年.以贵妃孙氏有容德.请于皇太后制金宝赐之.且命太师英国公张辅为正使.少师吏部尚书蹇义为副使.二公元臣也.盖未几而贵妃有子.册东驾轩龙亦易位矣。
自是贵妃授宝遂为故事。
”孙贵以德容授宝后有子.可谓双喜临门.明代贵妃授宝者仅此一例。
皇太子妃在洪武之初授宝.“洪武二十八更定.只授金册不用宝。
”亲王妃“其金印之制末详”。
但《明史》对于世子妃的情况有明确说明:
“世子妃印制同亲王妃.金印.龟纽.篆文曰‘某世子妃印’”。
由此可推.亲王妃印应金质龟纽.篆文为“某亲王妃印”。
太子妃比之亲王妃为贵.史书中有亲王妃“其金册高视太子妃册减一寸.余制悉同。
”既然亲王妃有印.那么由此可推太子妃不授宝则授印.应金制龟纽.尺寸要比亲王妃大.篆文应为“太子妃印”。
亲王诸子.除去世子外.皆授郡王.为渡金银印。
其下皇族直系男性分别授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直系女性如授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等.皆为朝廷所封.当亦有印信.其制不详.似乎应该是银印、龟纽、篆文.尺寸随身份高低由大至小不等。
皇后、皇太子、皇太孙除在正式的册封相应的玺宝外.有时皇帝还赐予印记.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曰:
“高皇帝赐懿文太子白玉印.方一寸二分.曰‘大本堂记’;
赐中宫皇后白玉印.方亦如之.曰‘厚载之记’。
文皇帝赐仁庙玉押.曰‘人主中正’。
仁庙即位时宣庙方为皇太孙.复举以授之.命印识章奏。
”皇帝册封之玺宝.不能轻易动用.针对于管理后宫的皇后和参与政事的太子、太孙.皇帝有时赐予印记.可以在奏章书札上使用.在于情理之中。
其实皇族人员除皇帝所赐印宝外.大都有自己的印信.以便在日常事务中运用。
如晋王朱常用印有篆文“晋府书画之印”(如图十九)、“晋国奎章”等(如图二十)。
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