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大额贷款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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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前景好;
在农信社开立存款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用途合规合法;
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足值、合法、有效,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收入归社和存款比例不低于在农信社的信用份额,现实或预期综合效益明显。
第六条不同类型的客户,还需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原则上为正值;
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二)机构类客户: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明确。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最少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三)个人客户:
有合法身份证明、固定住所、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
第七条以上第五条、第六条准入条件均为获得新增信用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各地在贷款调查和审查时,要根据具体行业和具体信贷品种核定其他准入条件。
第三章大额贷款客户授信
第八条大额贷款客户授信是指农信社在对符合评级授信条件的大额贷款客户的信用程度、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经营风险等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核定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农信社信用。
第九条信用等级评定。
大额贷款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大额贷款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
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九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素质、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履约情况、发展前景等。
第十条授信的条件。
对大额贷款客户实施授信除符合客户申请贷款应具备的基本准入条件外,还必须经过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原则上为A级(含)以上。
第十一条授信额度的确定。
根据应授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产负债率和其他要素,确定大额贷款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使农信社对其提供的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信用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一)对AAA级客户,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后,其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二)对AA级和A级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供的抵押物价值的60%、质物价值的80%、第三人的保证担保能力。
第十二条授信的使用。
农信社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额度的确定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一次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到期收回”的办法;
对大额贷款客户授信权限的审批按照农信社贷款审批权限执行。
第四章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农信社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十四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农信社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农信社资金规模等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大额贷款。
第十五条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农信社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没有制式申请书的,客户书面申请亦可),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6、在农信社的开户证明。
7、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申请贷款决议书。
8、特殊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部门批准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9、客户经营需行政许可的,需有权部门颁发有关行政许可证。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验资报告,上月末财务报表。
11、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12、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大额贷款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
3、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
4、个人负债及投资证明。
5、其他资料。
(三)担保人担保需提供的资料:
1、抵、质押物明细表。
2、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动产抵(质)押物的原始证件等。
3、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
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担保承诺书。
4、第三人(单位)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单位)所需提供的资料与申请贷款应提供的资料相同。
第十七条农信社对客户填制的制式申请(或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指定2名或2名以上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
第五章大额贷款调查
第十八条基层农信社是大额贷款的最初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调查人员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加盖印章。
1、查验提供的证、照、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的住所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
(二)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
1、查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了解客户目前负债、在金融机构的负债及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贷款余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
2、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已开通个人征信系统的地方,应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信息。
3、客户有关联企业的,要了解关联企业的关联形式、关联程度、及关联企业的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
(三)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和还款方案。
1、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账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等核对。
2、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3、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
4、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
5、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
6、调查分析还款来源(是否为是主营业务收入)和还款时间。
第十九条对自然人大额贷款,基层农信社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提供担保的,还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基层农信社依据担保法律法规,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第二十一条调查分析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的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2、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
3、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
4、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5、提出是否同意此笔大额贷款的初步意见,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理由,同意贷款的要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报告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信贷业务的用途。
3、担保情况。
4、收入来源。
5、还款来源。
6、提出是否同意此笔大额贷款的初步意见,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理由,同意贷款的要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大额贷款调查意见,经基层农信社贷审会(贷审小组)讨论通过,由基层农信社主任签字后,连同上述全部信贷资料报送县市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及贷款审查中心审查,并办理登记手续。
大额贷款资料由基层农信社调查人员移交信贷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县级以上联社(办事处)应留存复印件。
第六章大额贷款审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联社(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及贷款审查中心是大额贷款的审查部门。
信贷部门对受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市场风险负责,贷款审查中心对贷款的政策性、合规性、合法性、技术性负责。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本资料审查:
各种证、照、件是否合法有效,上报的资料是否齐全。
(二)主体资格审查:
1、客户及担保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2、客户及担保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是关联企业。
3、客户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信贷政策审查:
1、借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贷款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等是否符合农信社信贷政策。
(四)客户经营状况的审查:
1、客户资产负债比例结构是否合理。
客户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是否小于70%。
2、客户原材料是否有来源,产品是否有销路,生产技术是否有保障,是否有经济效益。
3、客户有无还款意愿,有无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除社团贷款外,同一客户不得在多家农信社贷款。
5、客户在发放贷款的农信社辖区内经营,社团贷款客户必须在牵头农信社辖区内经营。
(五)信贷风险审查:
1、分析客户的行业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评价确定客户的风险程度。
2、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在农信社或其他银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贷款资格。
3、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六)担保手续审查: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七)承贷社情况审查:
1、设在乡镇的农信社必须在满足辖内农户贷款需求的前提下,方能发放大额贷款。
2、未经上级联社批准,不得跨地区发放大额贷款。
3、对每笔大额贷款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
4、对拟发放的大额贷款,应当经贷审会(贷审组)70%以上参会委员表决同意。
5、承贷社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情况符合发放大额贷款要求。
(八)对上报资料的县市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情况审查:
1、县市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必须有贷款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