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各项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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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
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2、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必须填写病人的出生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年龄;
病人现住址栏要填写详细;
14周岁以下的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成年人应填写身份证等。
3、报告卡的“现住址”及“详细地址国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4、报告卡重卡要及时删除,不得跨月。
六、及时登录直报系统,录入已审核的传染病报告卡。
七、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做到不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八、加强门诊日志使用的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对辖区内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一般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追踪和管理每天要进行收集、记录、汇总。
九、认真做好疫情统计分析、资料整理等各项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除法定传染病以外的需进行网络直报的病种:
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及不明原因疾病。
(按丙类管理)
三、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疫情管理组织,制定疫情管理制度。
五、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漏报。
传染病报告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漏报一例一票否决,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
一、由主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和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特别是新入院职工、进修医师和实习学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
三、做好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凡有诊治传染病的科室,均要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
四、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地址要详细。
五、各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每月对本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结果上报门诊部(保健科)。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为确保疫情按时报告,专职人员每日到门诊有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
报出后的传染病要进行登记,传染病卡片做好存档。
七、疫情管理专职人员每旬检查出院登记一次,并与各科室核对疫情一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
八、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区疾控中心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
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九、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化验登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门诊部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与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挂钩。
十、疫情管理专职人员对每月上报传染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传染病发病情况上报分管领导。
十一、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流调及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机构死亡病例报告和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员相对固定,建立有院领导、防保科或病案室负责人及具体专业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班子,确保因病死亡病例报告及时、准确。
二、定期对全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临床医生进行培训。
三、各住院及门诊科室出现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医院盖章后交之家属,并保存好存根。
四、医疗机构的网络直报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及
亡病人登记簿,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要及时、准确。
死亡病例的死因按照ICD—10要求统一进行编码。
五、建立完善的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建立急诊、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簿,死亡病例报告责任科室要有工作规范,对因病死亡病例七日之内必须进行网络直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亡病例报告卡填写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晰要符合逻辑,对所报的死亡病例进行详细登记、核对,并由专人负责。
六、乡镇医疗单位每月例会与疾控中心进行核对,保证报告质量。
七、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做好相关科室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对死亡病例报告要进行周、月、季自查,防止漏报发生。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因病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三、传染病网络直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8小时之外,医生发现传染病报医院总值班室,由医院总值班室通知直报人员进行网络直报。
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当发现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五、疫情直报人员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严格按照当日确诊的传染病当日进行网络输入,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录入传染病报告卡,确保传染病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
六、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因病死亡报告等相关知识培训。
建立传染病诊断和报告登记。
七、做好资料备份工作,每月将传染病疫情导出后,以电子文档保存。
八、加强疫情自查、核对,不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九、加强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使用的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加强门诊日志和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建立门诊日志,加强对医院门诊病人的管理,提高法定传染病的报告质量。
各门诊科室均建立门诊日志登记簿,登记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
三、门诊日志基本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14岁以下填家长姓名、医生签名。
四、各医疗机构的门诊部负责门诊日志的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全院门诊日志由直报人员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发放时以旧换新,并建立门诊日志收发登记。
五、各门诊科室的登记率与挂号室核对要达到95%以上。
六、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门诊日志的登记质量和传染病报告的核对工作。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对拒不实行门诊日志,造成传染病漏报、迟报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储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传染病填卡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二、传染病报告卡带“*”号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应尽可能填写。
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为必填项目。
三、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