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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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地面上为2层,局部3层,23#地面上为3层;
24#地面上为2层。
1#、6#、7#地下为三层,10#地下为一层,2#为地下四层,3#为地下5层,商业部分高16.55米,住宅高99.6米。
总建筑面积217530.8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4181.17平方米,商业10808.6平方米,地下72541.12平方米。
其中1#楼建筑面积33339.49平方米,2#、3#楼建筑面积各16745.68平方米,6#楼建筑面积20425.04平方米,10#楼16652.41平方米,7#楼33887.59平方米,22#楼4483.4平方米,23#楼4615.3平方米。
本工程±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90.9m。
建筑结构形式为:
框架剪力墙结构;
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抗震烈度6度。
塔吊定位详见下图。
第二章塔吊运行管理机构
第一节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郭建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
吴安庆(项目副经理)祝年岐(技术负责人)
组员:
黄棋(安全员)、杨真军(机械管理员)
岗位职责:
组长:
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保障塔吊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落实本项目塔吊防碰撞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
1.项目副经理为本项目生产经理,负责直接协调施工生产和塔吊安全进行之间的矛盾,合理安排,科学实施,并负责检查本方案中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定期组织召开塔吊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塔吊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对塔吊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监督整改。
组员:
1.安全员:
定期组织对塔吊司机、司索、指挥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对塔吊的操作、维修保养、交接班、日常检查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2.机械管理员:
全面落实本方案中的各项安全和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塔吊的安全运行编制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定期组织对塔吊实施安全检查,负责落实塔吊的维修保养和交接班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
第二节塔吊司机、司索、指挥等人员的管理
1.人员素质和能力是保证塔吊安全运行的关键,塔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再培训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
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组织对司机、指挥和司索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塔机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作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
3.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做到专人指挥、专人操作、专人司索,未经机械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各塔吊使用的对讲机频道必须区分并加以锁定,作业人员无权改变频道。
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答机制,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挥塔吊,待司机应答后,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指挥口令必须简洁清晰,在塔吊安全技术交底中要统一指挥口令。
指挥人员须时刻环顾相邻塔吊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作业指令,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要向相邻塔机鸣笛示意,并有序进入低速作业。
4.落实塔机交接班制度,落实塔吊班前检查制度,落实后作业记录制度,严禁塔机带病作业。
5.塔吊司机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严禁疲劳作业。
夏天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摄氏度,需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驾驶室配备电风扇,以防中暑。
6.机械管理员要定期对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内容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7.严格落实“十不吊制度“,即①超负荷不吊;
②歪拉斜吊不吊;
③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④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⑤重物越人头不吊;
⑥光线不明或看不清不吊;
⑦埋地物件不吊;
⑧吊物上站人不吊;
⑨捆绑不牢不吊;
⑩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8.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检查,及时报告,并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塔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交底和群塔作业方案安全检查制度(交接检、周检、月检等检查制度)。
第三章塔吊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
本工程塔吊存在交叉服务业区域,为防止两台塔吊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确保塔吊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由于23#塔吊和1#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8米,1#塔吊和6#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30米,,6#塔吊和10#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25米,1#塔吊和7#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3米,,10#塔吊和7#塔吊吊臂相交重合最大距离为1米,7#塔吊吊臂与3#塔吊平衡臂存在相交达30m,为塔吊运行安全,始终保持各塔吊的塔吊吊臂相交重合高度不一致(即10米以上),保证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其它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2米,防止塔吊发生碰撞。
另在各塔吊吊物时错开旋转位;
2.塔吊配重、臂端刷黑黄警示色,对塔机配备有效的障碍灯,特别是起重臂尖位置,障碍灯必须长期有效,防止夜间作业碰撞;
3.在两台塔吊的顶升套架平台上安装镝灯,保证夜间施工时的能见度。
4.对塔吊设置专用电缆和配电箱,保证塔机不间断供电;
5.两台塔吊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①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向高塔明笛示意确认安全后再运行;
②后塔让先塔:
后进入交叉作业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③动塔让静塔:
一塔机在交叉作业区域内吊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转时,另一塔机吊臂有回转或小车有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④轻塔让重塔:
两台塔机在同时运行时,轻载荷的塔机应避让重载荷的塔机;
⑤客塔让主塔:
以不同栋号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当客塔要经过主塔区域时,必须注意主塔的作业情况并有地面指挥通知主塔司机;
6.严格执行塔吊项升告知制度:
安装单位在顶升塔吊前必须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审批后执行。
处于低位的塔吊在顶升、附墙作业时必须锁定吊臂回转,高位塔吊严禁进入交叉作业区域。
遇到4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顶升作业;
7.在工作完成停机后,变幅小车要收至起重臂中,吊钩要收起不允许吊挂物体,然后关闭配电箱总电源并锁好。
保证塔吊在非工作状态下,可以随风自由回转,确保起重臂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与塔机起重臂或吊钩相撞击;
8.定期检查塔吊的各部件有无松动,钢丝绳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定期对塔吊进行保养;
9.塔机司机、指挥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各塔吊之间司机、指挥要经常沟通,确立号各自的联络信号;
11.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准”原则,并严格落实有关岗位责任人;
第四章防台风措施
①、塔吊未附着时,严格塔吊设计使用说明书的独立高度运行,严禁超高施工。
②、如得到天气预报超过12级大风时,塔身用缆风绳加固稳定。
缆风绳上固定于下支架以下7m左右标准节主弦杆上与地面呈45°
~60°
夹角。
钢丝绳直径为Φ16钢丝绳。
③、凡塔身设有标牌、横幅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
塔身上存有易坠物的必须立即清除。
④、塔身螺栓进行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⑤、检查塔机的避雷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切断塔吊电源线路。
⑥、在停机后,变幅小车要收至起重臂中,吊钩要收起不允许吊挂物体,然后关闭配电箱总电源并锁好,取下地面配电箱插头放在避雨处。
保证塔吊在非工作状态下,可以随风自由回转,确保起重臂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与塔机起重臂或吊钩相撞击。
⑦、收听、视台风的信息作好防台风的准备工作。
第五章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正黄金色巴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学习本方案内容及塔吊操作规程等等措施内容,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本工程的各塔吊大臂分别相交重合,双方主要通过高低差来避免碰撞,各塔吊高低距离控制为10m以上,另为防止塔吊小车到大臂最前端发生碰撞,各塔吊司机与指挥作业时,必须注意观察,服从地面指挥的调度,相互避让,保证安全交叉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操作证上岗,各塔吊司机和塔吊指挥工作时思想应高度集中,以防碰撞。
3.司机指挥上班前必须要观察施工现场,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区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
当司机观察施工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可能发生碰撞时,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4.下班后塔机禁示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必须小车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
5.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雨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6.作业后应完全松回转制动器,将控制器拔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驾驶室,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
7.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塔机司机、指挥人员的监管,认真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管理责任。
8.塔机司机、指挥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知识,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谨慎对待,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理人员,做好日检、周检工作,保证塔机的安全使用和正常运转。
9.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随时注意相邻塔机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车的行走幅度,以避免起重臂与该塔机的吊重钢丝绳碰撞。
10.操作塔机的塔吊司机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随时注意塔机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当必须与对方塔吊机交错作业时,一定先把吊钩起升到最高的位置同时变幅小车开回到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转过对方塔机的起重臂。
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塔机起重钢丝绳碰撞到对方塔机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
11.下班前,塔机上的司机一定要先把变幅小车开回起重臂根附近小于25米处,同时把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12.塔机的塔吊司机也要随时注意对方塔机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将要转动的方向,如必须与对方交差作业时应先等对方收回变幅小车和起钩并转开起重臂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对方的起重钢丝绳造成事故。
13.塔机操作司机在下班前先把吊钩起以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触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电气设备等物体而造成事故。
14.塔机的操作司机和地面指挥人员的对讲机应能够互相通讯联络,己方塔机将要转向对方作业时,必须先向对方发出危险信号。
地面指挥人员要做好交错作业区的施工协调工作,一定要避免塔机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
第六章其他安全措施
1.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塔机的保养、使用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操作。
同时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规章制度。
2.塔吊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雷电时严禁在底架处附近走动。
3.塔机的工作温度为-20—+40℃。
塔机工作时,风力不得大于6级,整机拆除时风力不得大于4级。
如遇到雷电、大暴雨和浓雾天气,塔机应停止作业。
整机高度超过50米时必须安装风速仪。
4.塔机停止工作后,保证起重臂随风自由转动。
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切断地面的总电源,不允许带电作业。
5.每次顶升加节完成后,保证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紧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