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监发56号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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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主要任务
按照渝府发〔2010〕2号、3号、渝办发〔2009〕279号和渝安监〔2009〕121号、123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全面推进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确保示范任务全面完成。
——示范区县。
要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各项工作,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能力、规范安全发展秩序、完善安全保障体系、营造安全发展氛围、取得明显效果等方面典型示范,确保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加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示范标准见附件一)。
——示范乡镇。
要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在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员参与及宣传教育培训,完善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价及其预防目标和计划,健全事故与伤害记录、监测和监督,应急预案和响应,预防与纠正措施,安全社区创建档案、评审与持续改进等方面予以强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示范标准见附件二)。
——示范村居。
要健全村居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全面创建安全社区,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确保取得明显效果(示范标准见附件三)。
——示范企业。
要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以开展安全标准化为载体,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责任意识、管理理念、文化建设、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氛围、事故控制指标等方面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示范标准见附件四)。
四、实施步骤
全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作从2010年3月启动实施,到2010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10年3—4月,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示范单位对照示范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情况摸底,制订示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举办示范工程培训班。
市安监局分别召开片区会议,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开展示范。
第二阶段:
全面实施阶段。
2010年5—8月,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示范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工作,积聚示范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全面实现示范工程目标。
市安监局通报各试点单位进度,总结各地示范经验,编辑动态在全市推广。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9―10月,各试点单位按照示范区县(自治县)、示范乡镇(社区)、示范村居、示范企业目标任务进行自查。
对自查验收合格的单位,向市政府安委办写出验收申请,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同时,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开展市级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的认证和授牌工作。
其中:
示范区县(自治县)、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示范企业的示范合格评定得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
市级安全社区、企业安全文化创建认证得分必须分别达到90分和85分以上。
第四阶段:
总结推广阶段。
2010年10月底,召开全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总结大会,推广示范成果,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对完成示范任务、示范效果好的单位予以授牌,并申请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重庆的光荣使命,是建设平安重庆的重要内容。
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集安全保障示范、安全社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于一体,是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市安监局成立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由局长肖健康任组长,副局长冉进红、陈勇、刘光才,局长助理金正德、副巡视员舒启武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牵头负责示范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也要成立“十百千”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分解,落实经费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到位。
(二)落实示范责任。
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由各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牵头负责抓好示范推进工作,负责制订示范工程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和推进方案实施。
市安监局实施局领导联系片、处级干部联系区县(自治县)、工作人员驻点责任制。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也要层层落实责任,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切实加强示范责任落实和推进力度。
(三)加强综合协调。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充分依靠行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加强指导、检查督促。
要依托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商请有关部门参与配合和推进行业示范工作,集中解决示范工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要依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基层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全方位搞好服务,积极支持示范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注重工作创新。
要以示范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结合企业“零事故”活动在示范单位开展一系列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结合标准化推进实施分级监管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分级监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安全投入、监察执法等各项工作落实,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及时总结推广。
在示范推进工作中,要及时掌握示范进展情况,对照标准检查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
要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每个区县原则上每周要有1篇以上工作情况报道,每月有1篇以上示范工作阶段小结。
要不断总结、推广示范工作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和实践,丰富和提升示范工程内涵,确保示范工作成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一个台阶。
附件:
1.重庆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区县标准
2.重庆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乡镇标准
3.重庆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村居标准
4.重庆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示范企业标准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示范工作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安全保障“十百千”示范工程
示范区县标准
序号
项目
类别
示范标准
评定
方法
扣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数
考核分数
一
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
(20分)
1.落实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制度,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
查阅资料
缺一项扣1分
10
2.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在渝企业、市属重点企业以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
现场检查
重大隐患扣2分
5
3.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二
强化安全
监管能力
4.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应急救援机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全面实施委托乡镇(街道)执法。
4
5.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联席会议、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缺一项扣2分
6.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
7.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人文关怀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予以重用,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补贴。
制度不全扣2分
8.完善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必需的装备和执法服装配备。
未完成扣2分
三
规范安全
发展秩序
(15分)
9、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制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发展规划。
资料不齐扣1分
3
10.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装备。
未完成扣3分
11.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安全评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制度不齐扣2分
12.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13.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行动。
缺1项扣1分
四
完善安全
保障体系
14.完善社区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开展以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为单位的城市安全社区、农村安全社区和企业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
体系不全扣2分
15.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在中小学校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2
16.构建安全科技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安全生产专家、中介组织的智力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未推广不得分
17.构建安全投融资体系,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未建立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