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修改稿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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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2015年
1.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8%。
2.全省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40%,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1%、15%和20%。
3.全省建设健康促进县(区)6个,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15个,健康家庭600个。
(二)到2020年
1.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6%。
2.全省具备科学健康观的人口比例达到50%,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15%、20%和25%。
3.在全省建设健康促进县(区)20个,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各45个,健康家庭2000个。
三、工作内容
(一)树立科学健康观。
正确认识健康的重要性,树立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了解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形成尊重科学、尊重医学和医务人员的社会风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提高基本医疗素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医疗素养促进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和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辖区居民获取并利用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开展患者健康教育,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提高居民防病就医能力。
(三)提高慢性病防治素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治素养作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工作,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生活方式进行干预。
(四)提高传染病防治素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规和政策,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传染病防治素养。
(五)提高妇幼健康素养。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活动等时机,通过专题讲座、户外宣传、发放健康传播材料、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形式,普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妇幼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和育龄人群合理利用妇幼保健服务。
(六)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培养中医文化科普宣传队,组织中医文化科普讲座,同时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传播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技能,弘扬中医传统文化。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利用提供诊疗服务时机,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知识和技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领域健康教育工作。
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正确报告和自救互救能力。
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要点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相关知识。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和及时寻求专科医疗服务的能力。
普及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居民对正确饮水的认识,提高职业防护能力。
四、主要活动
(一)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
1.办好《百姓健康》系列宣传栏目。
各级要与大众媒体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宣传推广方案,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和热线电话七种媒介,重点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母婴健康素养》、《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开展健康基本知识理念和基本技能的宣传与解读,突出重大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母婴健康、优生优育、中医中药等知识普及,促进良好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形成普及健康理念和健康知识的浓厚氛围。
2.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
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组织开发健康素养系列宣传资料,以《百姓健康》网站为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
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信息资源实行共享,免费使用。
3.开展陕西省健康中国行主题宣传活动。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确定活动主题,依托大众媒体开展专题宣传。
围绕活动主题,结合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健康素养、慢性病防治、烟草控制、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省上每年制作2部电视公益广告,每部广告在省、市、县电视台播放不少于3个月,每月不少于100次;
组织开展健康巡讲活动,省、市、县(区)各级活动覆盖不少于1000人次,其中省级流动人口覆盖不少于200人次。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多样化健康素养传播活动。
面向党政机关以报刊等形式宣传;
面向医院、学校、幼托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展板、宣传橱窗、宣传画等形式宣传;
面向社区、家庭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宣传资料发放、知识讲座等健康素养传播活动。
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根据当地的生活习惯,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宣传,人口学校张贴健康素养宣传画;
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户外刷写标语等形式,普及健康素养知识。
(二)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活动
1.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创建活动。
县(区)政府将健康促进县(区)创建纳入重点工作,建立健康促进县(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多部门工作网络和工作人员队伍。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将创建健康促进县(区)、社区、家庭、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纳入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卫生单位等卫生创建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评估。
全面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专项工作,扩大项目覆盖面。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健康视频、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指导等形式,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利用卫生主题日,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创建活动。
在城市,以居委会(社区)为单位建设健康社区。
在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健康村。
将健康社区/健康村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健康活动有记录。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深入社区提供基本健康教育服务,社区(村)自发组织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
3.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
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媒体动员、社区组织、自愿申报、社区推荐、区县评选等方式,选择家庭卫生整洁、成员生活习惯良好、公德好的家庭,开展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健康、和谐家庭的理念。
4.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
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定期接受培训。
开设规范化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卫生饮水和合理的营养膳食。
开展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体检,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疾病和多发疾病开展监测和管理。
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健康互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支持。
省卫生计生委将联合省教育厅对原《陕西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出台《陕西省学校健康促进工作规范》,指导全省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活动常态化。
5.开展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创建活动。
将健康促进机关建设纳入机构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相关工作。
建设无烟环境,食堂膳食结构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完善,为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
定期组织职工体检,邀请专家进入机构开展健康讲座,定期开展工间操、跑步、爬山、球类、游泳等体育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素养、体育锻炼率,降低吸烟率和肥胖率。
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提高职工预防职业病、意外伤害的能力。
6.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
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的发展战略、服务理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健康促进工作计划,落实健康促进工作经费与设施。
建立与完善健康促进组织管理体系,配备健康促进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组织动员及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技能培训。
建设安全、适宜的诊疗和就医环境,在院内环境和候诊区域,利用橱窗、内部电视/视频、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和网络等形式,开展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知识传播。
在患者接诊、入院、出院、随访等诊疗过程中,提供个性化的、易于理解的、适宜的疾病影响因素与健康指导信息,向患者及家属传授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向社会开放的健康课堂和专题健康讲座,与社区其他机构合作,拓展健康促进活动。
开展无烟医院建设,医院室内场所全面无烟。
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原《陕西省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出台《陕西省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规范》。
(三)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积极宣传和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展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活动,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
全面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在控烟履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按照《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和相关人员培训教育。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大众控烟履约传播活动,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
加强控烟履约能力建设,建立起稳定的宣传教育队伍。
利用陕西12320卫生热线和医院戒烟门诊开展戒烟咨询指导服务。
定期开展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及时通报结果,确保控烟履约取得实效。
启动我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工作。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建立健全各级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协会,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健康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参与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共同构成公众健康网络支撑体系。
(五)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系统。
省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区)按照国家健康素养监测技术手段和工作要求,组建由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健康素养监测队伍,每年对本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进行规范监测,配备掌上电脑等必要的入户监测设备。
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我省健康素养监测系统,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