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器件的存储及使用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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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器件的存储及使用规范文档格式.docx

SOP、SOJ、MSOP、SSOP、TSOP、TSSOP、PQFP、BGA、PLCC等。

3.2车间寿命:

也是限定寿命。

指MSD拆封后在车间环境下最长的存放时间。

以下有关车间寿命按我司的车间实际环境要求进行管制。

3.3潮湿敏感等级:

参照相关标准和我司实际情况,湿敏等级与车间寿命关系见表1。

表1:

MSL车间寿命(降额1)车间寿命(降额2)车间寿命(标准)1无限制,/85%RH无限制,/85%RH无限制,/85%RH2一年,≤30℃/60%RH半年,≤30℃/70%RH3月,≤30℃/85%RH2a四周,≤30℃/60%RH10天,≤30℃/70%RH7天,≤30℃/85%RH3一周,≤30℃/60%RH72H,≤30℃/70%RH36H,≤30℃/85%RH472H,≤30℃/60%RH36H,≤30℃/70%RH18H,≤30℃/85%RH548H,≤30℃/60%RH24H,≤30℃/70%RH12H,≤30℃/85%RH5a24H,≤30℃/60%RH12H,≤30℃/70%RH8H,≤30℃/85%RH6使用前烘烤,最大存使用前烘烤,≤30℃使用前烘烤,≤30℃放时间按MSIL要求/70%RH3H完成焊接/85%RH2H完成焊接注:

在RH≥85%的环境条件下,若暴露时间大于2小时,则所有2级以上(包括2级)潮湿敏感器件必须烘烤。

(我司目前采取降额1处理)3.4包装要求:

参照相关标准,对湿敏器件包装要求见表2。

制定:

袁显春审核:

王高峰生效日期:

批准:

马海华批准日期:

2008.10.13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WI.PE1.010杭州信华精机有限公司工作指令文件第2页,共4页表2:

湿敏标签警告标签湿敏等级防潮包装袋干燥材料湿度指示卡1无要求无要求无要求无要求无要求2,2a,3,4,5,5a要求要求要求要求要求6要求要求特殊要求要求特殊要求3.4.1防潮包装袋:

MoistureBarrierBag,该包装袋同时具备ESD保护功能。

3.4.2干燥材料:

满足相关标准的干燥材料。

可以作为工序异常依据。

3.4.3湿度指示卡:

HumidityIndicatorCard(HIC),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湿度指示卡。

HIC指示包装袋内的潮湿程度,一般有若干圆圈对应不同相对湿度。

各圆圈原色为兰色,当某圆圈变为紫红色时,表明袋内已达到该圆圈对应的相对湿度;

当该圆圈由紫红色变为淡红色时,表明袋内已超过该圆圈对应的相对湿度。

按防潮包装袋上的要求和HIC可以判断包装袋内湿度是否超标,如果厂家防潮包装袋上没有要求,我司规定为20%RH,达到此值判为受潮。

(说明:

有的公司无湿度指示卡,而是在干燥剂中加蓝色晶体,蓝色晶体受潮后会变红,如果拆封后干燥剂袋内有晶体已变为红色,则表明器件已受潮,生产前需要烘烤)3.4.4湿敏标签:

MSIL,指示包装袋内装的是不可随意拆封的潮湿敏感器件。

3.4.5警告标签:

外含MSIL,潮湿敏感等级,存储条件,车间寿命,受潮后烘烤条件,包装袋密封日期等信息的标签。

可以作为指导烘烤作业依据。

四、程序4.1MSD的识别及来料检验湿敏器件的包装有真空包装和充惰性气体包装。

IQC来料检验除了一般符合性检查外,还应对潮湿敏感器件防潮包装袋的气密性、潮湿敏感等级、包装要求作检查。

对合格物料,贴免检标签;

对不合格物料,填写《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按程序对供应商进行投诉。

IQC需在检查合格的潮敏器件上贴上《MSD管理跟踪卡》,并填写相应的器件编码、潮敏等级、车间寿命等信息,对IQC开封的器件,需同时记录开封时间、封装时间、执行人。

4.2MSD的储存条件储存在有干燥剂的真空包装袋内。

包装要求应满足定义要求。

对采用充惰性气体包装,应有厂家相关文件。

任何包装不能有破损或漏气现象。

如果在来料发现包装要求不合格,依程序投诉供应商;

生产中发现包装要求不合格,按要求烘烤后储存在干燥箱内(干燥箱设定湿度小于5%RH)。

4.3MSD的使用和烘烤4.3.1生产线应该使用没有受潮的潮湿敏感器件。

生产物料应该是原包装或从干燥箱取用。

按先入先出原则,应优先使用已开封品。

要求每次只拆开一包同种器件。

尽可能在表1对应的车间寿命内用完,减少烘烤作业。

WI.PE1.010杭州信华精机有限公司工作指令文件第3页,共4页4.3..2已拆封的包装袋,先检查有无湿度指示卡(HIC),若无,则反馈PE;

若有,当其湿度满足该潮敏器件的要求才能取用,否则必须烘烤后才能使用该元器件。

4.3.3已拆封的IC原则上需在其限定寿命内使用完毕(从发料给车间到过回流焊结束)。

若在限定时间内有未使用完毕的IC(如周末休息,放在现场的IC,包括已装在SMT机器中的IC),应储存于干燥箱中。

4.3.4已拆封但未领用完的剩余IC需立即放入干燥箱予以储存(2~4级要求在1小时内完成封装并重新干燥保存;

5~6级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分装并重新干燥保存)。

4.3.5SMT小仓库的IC按原包装放置在干燥的货架上,如IC脱离了原包装成零散状态时则必须放置在防静电的货架上。

仓库的IC按原包装放置并进行相应的温湿度管理。

4.3.6已经受潮的MSD要进行烘烤。

超过车间寿命或已经不满足包装要求的MSD,按包装袋上警告标签烘烤或按表3要求作业(烘烤作业记录在烘烤记录表上):

表3:

封装厚潮湿敏感等级110±

5℃环境下烘烤备注度≤1.4mm2,2a,38小时≤1.4mm4,5,5a16小时≤2.0mm2,2a,324小时烘烤环境湿度小于4≤2.0mm32小时60%RH5≤2.0mm40小时5a≤2.0mm48小时≤4.0mm所有等级48小时1、对于低温包装的材料在45-5/+5℃、5%RH下烘烤192±

1小时。

2、同一器件110±

5℃环境下烘烤时间累计不能超过96小时4.3.7MSD使用注意事项:

a)回流焊接峰值温度小于235℃(有铅焊接)。

b)温升速率小于3℃/秒。

c)烘烤托盘必须能耐高温,托盘上有“HEATPROOF”字样。

d)尽可能保持原包装,同一批烘烤次数不多于2次。

4.3.8具体烘烤条件的设定参照v1.2版《烘烤参数设定对照表》4.4存储期限及超期处理4.4.1存储期限存储按厂家的要求进行,对于厂家没有要求的,我司的存储期限要求为2年,在2年的存储期限内的元器件可以正常使用。

正常情况下要求元器件在存储期限内使用

WI.PE1.010杭州信华精机有限公司工作指令文件第4页,共4页完毕。

特殊说明:

对于压敏、热敏电阻,存储期限要求为1年。

4.4.2超期元器件处理对于超存储期的元器件,需要定期检验。

检验内容主要包括功能和引脚/端子可焊性,检测结果通过的器件才可再次使用,否则不可使用。

检测时间一般按厂家要求进行,对于厂家没有要求的,超存储期器件(包括潮敏和一般元器件)可焊性检测时间见表4表4:

次数检测时间1存储期限(2年/压敏、热敏电阻为1年)后第一个月内完成2存储期限(2年/压敏、热敏电阻为1年)后第六个月内完成3存储期限(2年/压敏、热敏电阻为1年)后第九个月内完成4.4.3对于超存储期的潮敏器件,若需要检验可焊性,应当在烘烤后再测试可焊性。

当第三次可焊性测试结果通过后,该器件一般要求在超期的第十三个月前用完(一般器件共3年,压敏、热敏电阻2年)。

如果有特殊情况,存储期超过三年(压敏、热敏2年)的元器件还要继续使用,需经过质量、技术部门的评审,通过后出具报告才能继续使用。

五、注意事项5.1烘烤记录表须妥善保存,备查。

5.2一批IC最多只能烘烤2次。

5.3在取放IC过程中,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5.4IC放置于烘箱内时,IC不得与烘箱内壁接触。

5.5烘烤期间不得随意开关烘箱门,以保持箱内干燥环境。

5.6储存时干燥箱内湿度小于5%RH。

六、记录6.1《检查结果兼处理报告书》存于质量部,保存期一年。

6.2《烘烤记录表》存于质量部,保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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