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装置标书两电两充技术规范书修改精编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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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包装、运输和储存
9.供货范围及报价表
附录:
两电两充直流系统接线图
1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220千伏变电所直流系统中采用高频开关电源的直流成套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设备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技术要求
2.1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GB/T3859.1-1993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7261-1987继电器及继电器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17478-1998低压直流设备的特性及安全要求
JB/T8456-1996低压直流开关设备
电力系统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电控设备用低压直流电源
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2.2环境条件
2.2.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10℃
2.2.2环境相对湿度:
日平均:
90%
月平均:
2.2.3海拔高度:
<1000m
2.2.4地震烈度:
8度
2.2.5防护等级:
IP31级
2.3工程条件
2.3.1工程概况
1.变压器120~240MVAx2台(远期)
电压220kV/110kV/10(35)kV
2.电气控制方式:
计算机监控方式
2.3.2系统概况
直流系统电压:
22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分段接线见直流系统接线图。
蓄电池组数:
2组
蓄电池型式: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蓄电池组容量:
2X300Ah
蓄电池个数:
103只/组
交流电源电压:
380V
交流电源频率:
50Hz
直流母线电压范围:
192.5V至242V
2.4成套装置基本性能
2.4.1成套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交流输入电压:
380V±
10%
50±
2%Hz
稳流精度:
≤±
0.5%
稳压精度:
1%
纹波系数:
<0.5%
效率:
≥90%
噪声:
≤50dB(距装置1m处)
通信接口:
RS485串行口
冷却方式:
风冷
屏柜尺寸(mm):
高2260宽800深600mm
防护等级:
≥IP31级
2.4.2成套装置主要技术性能
(1)充电装置的数量,采用两组蓄电池配两套充电装置。
1.充电装置采用微机控制,控制方式具有自动和手动两套独立单元;
当自动控制故障或检修时,转入手动控制。
2.直流系统不设降压装置。
3.直流系统采用独立的智能在线绝缘检测和电压监视装置。
4.通信接口能满足变电站自动化的要求。
5.充电装置监控器具有液晶汉显、完善的保护报警信号和人机对话等功能。
6.采用模块化屏架结构,功能单元分隔布置。
7.蓄电池组、交流进线、整流装置直流输出等重要位置的断路器应装有辅助报警触点。
8.满足工程对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9.直流系统配置的测量表计的精度应满足要求。
10.馈线回路选用三段保护功能的直流空气开关,控制馈线120回,不小于32A,动力馈线12回,不小于63A。
11.直流系统故障信号应能通过串口和硬接点形式上传至监控系统。
2.5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主要技术性能和要求
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应满足直流系统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充放电要求。
2.5.1高频开关电源装置基本技术参数
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80A/组,两组
充电装置额定输出电压:
220V
最高输出电压:
265V
高频模块输出电流不均衡度:
<
±
5%
模块冷却方式:
风冷
功率因数:
≥0.90
2.5.2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主要性能要求
2.5.3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源变换为高品质的直流电源。
模块构成:
全波整流及滤波器;
高频变换及高频变压器;
高频整流滤波器等。
2.5.4模块额定电流为20A,多块模块并列运行时,应具有良好均流性能,在任何工况下,均流不平衡度应小于5%。
2.5.5每个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能不依赖总监控单元,独立工作。
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总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装置的指令。
2.5.6模块应具有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和自动限流、报警等功能。
2.5.7模块采用PWM调制制式,模块工作频率:
20~300KHz。
2.5.3总监控单元
微机总监控单元是高频开关电源及其成套装置的监控、测量、信号和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
装置能根据直流系统运行状态,综合分析各种数据和信息(数据和信息应符合DL/T5044-2004中附录A的要求),对整个系统实施控制和管理。
装置能适应直流系统各种运行方式。
具备人机对话功能,与成套装置中各子系统通信,并可与上位机通信。
装置适应于两组蓄电池配两组充电装置;
蓄电池浮充、均充或非正常工况时的自动转换。
2.5.4蓄电池巡检仪
蓄电池巡检装置应对单只电池的电压、容量进行实时监测,并显示单只电池电压和内阻,异常情况下给出相应告警,可准确定位故障电池的编号且给出告警,可与成套装置中的总监控装置通信。
每套蓄电池需装设微机蓄电池电压在线检测装置,共有两组蓄电池。
直流厂家负责提供电池巡检装置到电池的电缆并负责现场接线。
2.5.5直流系统绝缘检测装置
直流系统绝缘检测装置主要功能是:
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的对地绝缘状况(包括直流母线、蓄电池回路和各个馈线回路绝缘状况),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
绝缘检测装置为独立的智能装置,布置在充电装置屏上或直流馈电屏上,可与成套装置中的总监控装置通信。
2.5.6电压监视装置
电压监视装置的主要功能是:
在线监视直流母线的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均发出报警信号。
电压监视装置布置在直流馈线柜或充电装置柜上,可与总监控装置接口。
2.6直流柜技术要求
2.6.1直流柜采用柜式结构,后开门,柜底装设可拆卸底板,并预留电缆穿孔。
2.6.2直流柜柜体尺寸:
800X600X2260(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31,柜内设备自然冷却。
2.6.3直流柜颜色见合同
2.6.4直流柜柜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热稳定。
同时不因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而影响设备的性能。
2.6.5装于直流柜内的继电器应能防止设备正常操作的振动而引起的误动作。
2.6.6直流柜背面应设置防止直接接触带电元件的面板。
2.6.7直流柜内回路与回路之间应有隔板,以防止事故的扩大。
2.6.8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测量仪表装设在柜体上方可开启的柜门上。
2.6.9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及接头,应能满足长期通过电流的要求,母线应选用阻燃绝缘铜母线。
2.6.10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相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规定。
2.6.11空气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长期工作电流的要求,且满足各级选择性的要求。
馈线开关及、进线、联络、放电开关均选用三段式直流断路器。
2.6.12柜体上应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并与柜体绝缘,屏内二次设备应以不小于4mm2的铜绞线与本屏接地铜排相连。
2.6.13屏内安装的元器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屏柜的元件选型和布置等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6.14屏内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
2.6.15直流屏成套设备间动力、信号电缆(采用阻燃电缆)由供方供货并指导连接。
3技术服务
3.1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3.2技术文件
3.2.1卖方在订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
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安装图和主要技术参数。
3.2.2合同签订后7天内,卖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2份(含白图及电子版AUTOCAD一套用U盘提供)
3.2.2.1电气原理图:
包括装置原理框图、系统接线图、内部接线图和端子排等。
3.2.2.2基础尺寸图:
屏柜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2.2.3屏柜布置图:
外型尺寸、设备布置、设备型号、屏柜正面布置、背面布置及屏柜重量。
3.2.2.4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满足买方提出的技术要求。
3.2.2.5权威部门提供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和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产品鉴定证书。
3.2.2.6设计院在收到图纸后4周内返回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
3.2.3设备开箱资料:
除了3.2.2项所述图纸资料外,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调试的说明书、部件清单等资料。
3.3现场服务
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安装、调试,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负责与其他装置的通信连接以及负责现场的验收等。
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服务。
4买方工作
4.1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4.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4.3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到卖方进行监造和验收,卖方应积极配合。
5工作安排
5.1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1周内书面通知买方,否则认为卖方同意规范书中的全部要求。
5.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
5.3卖方提供的设备参数或配置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5.4卖方应填写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规范表和直流柜规范表,其内容和形式按表5.1和表5.2。
表5.1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规范表
序号
名称
要求值
提供值
1
装置额定电流(A)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A)
3
模块数量(个)
4
装置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