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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数据应根据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填报。

2、企业会计核算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企业会计核算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的销售行为在本表第确认收入的销售行为在本表第13行行“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的收入”反反映,映,并填报附表三第并填报附表三第2行。

3、第、第3行行“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包括项目中包括“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和“建造合同建造合同”四栏,四栏,纳税人在填报时应对照具体项目填报。

纳税人在填报时应对照具体项目填报。

对主要从事对外投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收益可在第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收益可在第12行填报行填报。

4、对营业税按收入差额申报的广告业、旅游业等,其主、对营业税按收入差额申报的广告业、旅游业等,其主营业务收入应按营业务收入应按全额填列全额填列。

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三、填报具体口径及数据来源第第1行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销售(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为:

金额为本表第本表第2“营业收入合计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13行行“视同视同销售的收入销售的收入”。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的计算基数。

本行数据带入附表八本行数据带入附表八4行作为行作为计算广告宣传费的基数计算广告宣传费的基数数据来源:

本表自动计算生成,金额数据来源:

本表自动计算生成,金额=本表本表第第213行行1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13)2

(一)营业收入合计

(一)营业收入合计(38)3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4567)4

(1)销售货物)销售货物5

(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6(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7(4)建造合同)建造合同82.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9101112)9

(1)材料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10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11(3)包装物出租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12(4)其他)其他13

(二)视同销售收入

(二)视同销售收入(141516)14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15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16(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二)视同销售收入

(二)视同销售收入(141516)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处理.doc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第3行“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数据来源:

企业会计核算数据来源:

企业会计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金额科目;

金额=本表第本表第45+6+7行。

“买一赠一买一赠一”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规定:

企业以买一赠一号文规定: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会计制度会计制度及新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产品的,以实际取得的银行存款或现金计入销售收入,按组合销本企业商品产品的,以实际取得的银行存款或现金计入销售收入,按组合销售产品的实际成本结转。

售产品的实际成本结转。

会计与税法的处理看似不一致,但最后确认的所得是一致的,为简化起见,会计与税法的处理看似不一致,但最后确认的所得是一致的,为简化起见,该类业务可从会计核算。

该类业务可从会计核算。

例例2-1某商场电视机售价为某商场电视机售价为5000元,微波炉售价为元,微波炉售价为500元。

元。

“五一五一”搞促搞促销,凡节日期间购买电视机者,送微波炉一台。

电视机进价为销,凡节日期间购买电视机者,送微波炉一台。

电视机进价为4500元,微波元,微波炉进价为炉进价为400元。

根据国税函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规定按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号文规定按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则电视机确认销售收入为:

则电视机确认销售收入为:

4545元元=5000(5000/5500);

微波炉确认销售);

微波炉确认销售收入收入455元。

这种计算方法与会计核算有差异,会计核算按主营业务收入元。

这种计算方法与会计核算有差异,会计核算按主营业务收入-电电视机销售收入视机销售收入5000元入帐,同时结转电视机及微波炉的成本元入帐,同时结转电视机及微波炉的成本4900元,毛利为元,毛利为100元,与元,与875号文计算结果一致。

号文计算结果一致。

第6行“让渡资产使用权”:

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

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

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属于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不在本行反映。

,不在本行反映。

本行主要反映一是以出租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数据来源:

本行主要反映一是以出租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为主业的纳税人将出租收入反映在和投资性房地产等为主业的纳税人将出租收入反映在“主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务收入”科目中的数据。

二是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科目中的数据。

二是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

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

第10行“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填报从事代购代销、受托代销商品收取的填报从事代购代销、受托代销商品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

专业从事代理业务的纳税人收取的手续费专业从事代理业务的纳税人收取的手续费收入不在本行填列,而是作为主营业务收收入不在本行填列,而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填列到主营业务收入的入填列到主营业务收入的“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中。

中。

第12行“其他”:

填报在填报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会计科目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会计科目核算的、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已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反映的让渡资不包括已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反映的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投资所得可在此行填报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投资所得可在此行填报。

来源于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数据来源:

来源于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科目中,除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和包装物出目中,除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和包装物出租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租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其他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13行:

填报“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

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行为。

第第13行数据填列附表三第行数据填列附表三第2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1、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资产,如果不涉及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资产,如果不涉及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

涉及补价的,应确认补价相对应的损益。

益。

2、将货物、财产用于赞助、集资、广告、样品、捐赠、偿债、职工、将货物、财产用于赞助、集资、广告、样品、捐赠、偿债、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自产产品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自产产品用于利润分配的除外)用于利润分配的除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价值,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价值,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发生的补价是用来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涉及确认损益问题。

益,发生的补价是用来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涉及确认损益问题。

2、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赞助、广告、样品、交际应酬、用于对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赞助、广告、样品、交际应酬、用于对外捐赠、偿债、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由于非现金资产所外捐赠、偿债、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由于非现金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应适用按公允价值销售处理。

有权发生转移,应适用按公允价值销售处理。

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转让所得,转让所得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在相应的收入项目反映,而不需填入本行次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在相应的收入项目反映,而不需填入本行次。

有关税收规定:

一、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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