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第十章遗产规划PPT文档格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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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p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国债、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国债、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和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二)自然人享有的财产权
(二)自然人享有的财产权p自然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自然人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即既有人身权的内容,又有财产权的内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即既有人身权的内容,又有财产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让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财产容。
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让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
权可以作为遗产。
包括: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
发现权、发明权和其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
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
p自然人享有的他物权自然人享有的他物权p自然人享有的债权自然人享有的债权(三)遗产不包括的事项(三)遗产不包括的事项p复员、转业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复员、转业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p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这些费用的领取权只能由离退休人员和有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这些费用的领取权只能由离退休人员和有关组织成员享有,不得转让,亦不得在他们死亡后由继承人继关组织成员享有,不得转让,亦不得在他们死亡后由继承人继续行使。
续行使。
p工伤残抚恤费和残废军人抚恤费。
工伤残抚恤费和残废军人抚恤费。
p人身保险金。
人身保险金。
p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
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
p与公民人身有关的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与公民人身有关的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p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p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遗产转移的方式
(一)遗产继承
(一)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遗产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留遗产的死者为被继承人,有权获得遗产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留遗产的死者为被继承人,有权获得遗产的人即继承人,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的人即继承人,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遗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大类。
p遗嘱继承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p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遗产分配的原则的种继承方式。
种继承方式。
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继承。
(二)遗赠
(二)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部分或全部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与遗嘱人死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与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
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以遗嘱的遗赠以遗嘱的存在为前提,可以是遗嘱内容的一部分,而且受遗赠人取得的存在为前提,可以是遗嘱内容的一部分,而且受遗赠人取得的是遗赠人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以,遗赠应具有的条件和特是遗赠人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所以,遗赠应具有的条件和特征也适用遗赠。
征也适用遗赠。
(三)遗嘱信托(三)遗嘱信托当自然人生前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当自然人生前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自然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的遗嘱信托,也就是自然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
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订于遗嘱中。
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托管人,由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遗嘱信托是在委托管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
托人死亡后信托契约才生效。
第二节第二节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
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
由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
由于遗嘱继承可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处分的于遗嘱继承可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处分的意愿,因此,遗嘱继承更能体现被继承人私有财产在意愿,因此,遗嘱继承更能体现被继承人私有财产在法律上被尊重,也有利于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被法律上被尊重,也有利于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自由,也就是公民有生前处分其死继承人有立遗嘱的自由,也就是公民有生前处分其死后财产的自由。
后财产的自由。
一、遗嘱
(一)遗嘱的基本概述
(一)遗嘱的基本概述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并于遗嘱人死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亡时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p遗嘱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面的民事法律行为p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生前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生前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p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p遗嘱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依法律规定处分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p遗嘱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p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遗嘱遗嘱公证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口头遗嘱p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在遗嘱中表示出来的对自己财产处分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在遗嘱中表示出来的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思,是遗嘱人对遗产及相关事项的处置和安排。
遗嘱的内的意思,是遗嘱人对遗产及相关事项的处置和安排。
遗嘱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容应当明确、具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指定遗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指定遗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说明遗产的分配方法或份额说明遗产的分配方法或份额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对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再指定继承人再指定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p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遗嘱人以明示方式变更、撤销遗嘱的,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遗嘱人以明示方式变更、撤销遗嘱的,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遗嘱。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
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正遗嘱的变更、撤销只有到公证公正遗嘱的变更、撤销只有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方可有效。
机关办理公证后方可有效。
p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推定方式。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三)遗嘱的执行(三)遗嘱的执行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由遗嘱执行人实现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由遗嘱执行人实现遗嘱的内容。
遗嘱对于继承人取得遗产后的管理、处分行为往往无法干预,一遗嘱对于继承人取得遗产后的管理、处分行为往往无法干预,一旦继承人处分或管理财产不当,遗嘱订立人的财产就面临短时间旦继承人处分或管理财产不当,遗嘱订立人的财产就面临短时间内被挥霍殆尽的危险,遗嘱也无法对继承人的监护人管理、处分内被挥霍殆尽的危险,遗嘱也无法对继承人的监护人管理、处分遗产的行为形成有力约束。
在实践中,时常会有监护人侵犯继承遗产的行为形成有力约束。
在实践中,时常会有监护人侵犯继承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目前实践中的普遍做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为了解决类似的问题,目前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遗嘱订立人在遗嘱中指定遗产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对法是遗嘱订立人在遗嘱中指定遗产一人或数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对遗产进行管理。
遗产进行管理。
(一)遗嘱的特点
(一)遗嘱的特点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信托财产(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制订于遗嘱中,等到(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制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遗嘱生效时,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p财产传承的灵活性p信托财产的独立性p财产管理的专业化p避免纷争的有效性二、遗嘱信托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受益人(继承人)受益人(继承人)存款、基金、债券或其他标的存款、基金、债券或其他标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